本帖最后由 翰林探花 于 2017-11-4 14:54 编辑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平时喜欢舞文弄字的人,难免受到古代读书人的影响,竟然我买房在综合自身条件的前提下,也把大隐隐于市考虑进去,买了楼下是菜场集市的商品房。当时只顾是城南中心,购物方便,离上班又近,所以和还在谈的女朋友一起付了定金,把这套小高层的楼房订了下来。
可事后我有些后悔,毕竟下面是集市,虽然开发商把它改造成超市,但估计曾经的集市,积习难改,未来的居住环境堪忧。再有就是贷款购房,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还贷款,一下子压力负荷在肩,让我倍感举世维艰。
可购房定金要索回就意味着损失过半,只能硬着头皮把房子买到哪,家就安到哪进行到底。结果,和前女友恋爱告吹。而我得苦哈哈地,一个人过着一边工作,一边还贷款的日子。这就也意味着我开启了做房奴的岁月。
也许是有压力在身,那时找女朋友,谈恋爱,都希望找个对方首先是有固定工作、有稳定收人,能和我一同分担还贷款压力的,而不是把性情相投放在首位。以至于,我后来昏了头,为了结婚而结婚,没啥感情基础,双方互看条件合适就仓促地把婚结了。实现了房子买在哪,家就安在哪的最初设想。
在同一屋檐下,我和前妻先婚后友,没有爱情的婚姻,久酿成亲情,却抵不住信任危机的撼动,因为不懂得彼此,所以难得慈悲渡人渡己,前妻无法包容过错一方的我,毅然断舍离,甚至把屋内所有属于她的东西搬空,不给我一点回旋的余地,从此和我变成熟悉的陌路人。
看着空荡荡的房子,我的心仿佛被一下子掏空,原本苦心经营温馨的家变成了满屋狼藉,此情何堪?和前妻协议离婚不成,和其对薄公堂。法院判定各物各属,各回各家。房子是我认识前妻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判给了我,但我得赔付前妻一半以上的共同财产。就这样我和我房子的前女主人分道扬镳,我像一个背着蜗壳的蜗牛一样,继续过着一边工作、一边还贷款,一边还要找女友的房奴日子。
国民经济水涨船高,随着我的工作收人增长,贷款利息不增不减,当初还贷的压力没有与日俱增,反而锐减,让我不必抠抠缩缩的一分钱扳开两瓣用,该吃吃,该喝喝,想玩就玩,虽然还是过着身在牢笼心在空的画地为牢的日子,但毕竟生活会越变越好,毋庸置疑。
就这样,我从从前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还贷款,到如今只需拿十五分之一的收入定期交给银行,一晃五年、十年、十五年,期间我没想过提前还款,只因这几百的数字,如今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如今,我的房子有了新的女主人,她无需和我一同还贷,她只需负责貌美如花,我只需负责赚钱有的花,我们就能在同一屋檐下和美生活。
从2002年到2017年,十五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我用这十五年的时间结束了我做房奴的日子。我终于在2017年十月底、十一月初把银行贷款结清,拿到了银行抵押在房管局的房产证。看到手中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这两本红本本,比当时拿到结婚证还要心情释然。我终于放下了曾经心中的一块巨石,我如今可以稍微轻松前行了,继续努力扛起生活的唯一的重担就是养老婆了,还有就是解决工作奴的心态问题。
做房奴这么久,自感房奴其实没什么不好,做房奴毕竟让我们做到了克勤克俭,长远规划,良性持家。牺牲一点生活质量,换来广厦一间、浪漫满屋,怎么也是值得的。所谓奴,心不受形役又奈我何。若天天拘泥锱铢必较,奴字早已深入骨髓。房奴也好,工作奴也罢,其实如今日新月异的时代,奴都是自己心中自惭形秽卑微产生的,没有谁是天生被赋予奴籍,看你如何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有多大压力,就有多大动力,难抵生命之轻,强者反客为主,弱者终身为奴,人活着还是举重若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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