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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大理寺 醉笑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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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4 2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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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星论坛管理组终裁庭:

  对于合议庭“关于醉笑投诉烟雨竹城威胁恐吓版友的答复”,本人有异议,按照程序,醉笑在此提出申诉,请论坛终裁庭给予最终裁定。

  申诉理由如下:

  合议庭对本人违规的处罚,本人没有异议,但对于烟雨竹城威胁恐吓本人的处理,于理不通。

  1、醉笑违规骂人,是在烟雨竹城多次骚扰撩闲的同时,又以人身伤害威胁、恐吓我之后,才发生的。二者是因果关系。

  2、恐吓威胁人身安全,与气愤之下骂几句娘,哪个更性质更严重?哪个对版友和论坛伤害更大?影响更恶劣?这个不用我说,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

  3、合议庭的理由,是“论坛没有相关规定”。而合议庭也承认,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根据法理关系,国家法律的约束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内都应该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六星坛规不在中国法律约束范围之内吗?既然知道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而这个行为发生在六星论坛,六星论坛为什么不严肃处理?

  请问合议庭:在论坛骂人的禁言八天,违法威胁恐吓的,警告处理?

       按照合议庭的逻辑,天涯可以在威海市政府门前拉屎撒尿,因为市政府门前并没写着“此处不许大小便”;酱油可以在单位办公室摸女编辑的屁股,因为天津法制报社并没有规定“不许摸女编辑屁股”。

  按照合议庭的逻辑,每个单位、工厂、学校,都要写明并贴在墙上:“本单位员工不许偷窃,不许打人,老师不许强奸学生”,是吗?

  4,合议庭还说:此次处理后,如再有违反,按违规处理,即“下不为例”。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法律有“下不为例”的说法么?下不为例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再发生威胁恐吓,如何处理?

  5,合议庭说:“威胁恐吓在现实中是违法的”,明显缺乏法律常识。不仅在现实中,在网络上威胁恐吓,也是违法的,网上这样的案例很多。

      以上申诉,请终裁庭裁处。

   本人将视终裁庭裁定结果,选择是否诉诸法律,保留报案权。

    此致

敬礼!


                                                        申诉人:醉笑陪君三万场(榆园书话)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烟雨竹城威胁恐吓本人的证据:










附件2:合议庭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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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2-15 12:35 |只看该作者
经终裁庭终审,结果如下:
1:论坛管理本应该及时删除波粒的帖子,由于主管版主、以及论坛管理组的疏忽,对由此给榆园书话、论坛会员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并在今后的论坛管理上及时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也恳请论坛所有会员在今后的论坛活动中积极配合、监督论坛管理,使得论坛真正成为论坛所有会员的心灵家园。

2:虽然事出有因,但是这不能成为波粒发布违法违规内容帖子的根据,由此终裁庭决定给予波粒会员禁言10日、罚3分的处分,即日起生效。希望波粒会员在今后的论坛活动中,严格把握自己,做到守法受规,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如有再犯将予以加重处罚。

3:对于波粒对榆园书话的人身威胁帖子问题,是否需要向公安机关举报、申请处理,由榆园书话自身判断处理,论坛管理组不予置评。
同样,榆园书话对波粒及其马甲的恶意辱骂攻击也属于违反公安机关相应治安法规条例,波粒及其马甲是否向公安机关举报、申请处理,论坛管理组不予置评。

4:榆园书话对波粒的个人辱骂攻击,严重违反了论坛的管理规定,维持合议庭对榆园书话的处理决定。但是榆园书话做为版主,多次以恶意辱骂形式攻击会员及会员亲属,在论坛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侵害了其他相关会员的人身权利与名誉,在此再次予以严重警告。希望榆园书话能够在今后的论坛活动中,认真遵守论坛管理上的各项规定,不再出现恶意辱骂攻击其他会员的问题,如有再犯将予以加重处罚。

5:中国是法治社会,所有会员必须做到尊法守法的同时,也需自觉遵守论坛管理上的各项规定,对屡教不改者,论坛管理组有权依照论坛管理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6:驳回榆园书话关于希望总版马樱花回避的请求,此次处理决定由终裁庭魏老师、总版马樱花、总监紫晶儿认真阅读了相关帖子之后商议做出,希望得到相关者以及论坛所有会员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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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2-15 10:03 |只看该作者
支持醉笑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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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9-2-15 00:31 |只看该作者
帖子不能修改,只好一条一条打补丁。

本人郑重声明:

正文中“选择是否诉诸法律,保留报案权”只针对烟雨竹城的威胁恐吓行为,不针对六星论坛。

谨防别有用心者偷换概念,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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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2-14 23:27 |只看该作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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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2-14 23:18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句:论坛一切坛规、规定,大前提应该是:论坛版友一切言行,必须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

不是吗?

论坛坛规,还要把宪法、刑法全都抄写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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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2-14 23:11 |只看该作者
按照合议庭的逻辑,天涯可以在威海市政府门前拉屎撒尿,因为市政府门前并没写着“此处不许大小便”;酱油可以在单位办公室摸女编辑的屁股,因为天津法制报社并没有规定“不许摸女编辑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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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只是举例而已。并不是事实。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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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2-14 23:06 |只看该作者
醉某咨询相关律师,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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