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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华夏儿女 遥望江南,岸芷汀兰,加一块儿正好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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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望江南,岸芷汀兰,加一块儿正好50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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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1: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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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眼带桃花一点坏 于 2010-3-1 12:26 编辑



  我以前对遥望江南很是有几分好感的。像他那样前腿儿弓后腿儿绷煞有介事写贴子的人已经不多了。甚至在他义正词严地告别红袖的时候我也是在内心给予热烈声援的。及至见他告而不别,扯肠拽肚地夹缠不清,才在心里有点厌烦起来。


  我个人认为红袖杂谈已经烂到根儿上了,谁当首版都白搭。如果连我这样的恶人都觉得在那里都受到伤害的话,那么至少说明这是严重的群伤事件。所谓日暮红袖何处是,遍地流窜丧家犬。你遥望江南一边把自己夸得跟朵莲花儿似的,一边跳进粪坑和人肉搏,乐此不疲,头上还绑着个条幅,啪啪啪排出几个烫金大字:我是因为朋友才做赖皮狗的!


  后后后。我大牙笑掉。二牙开始松动。


  对一个人成型的评价在一段时间内往往是一种不可调适的状态。你为什么不能理解我因为离开红袖不能在那里跟贴损你的无奈?早就憋得老脸通红。既然你自己跑到谈天说地来发贴,我会忍着不说吗?我能不关门打狗吗?我又不是忍者神龟。


  简直要仰天长笑,说完真他妈爽啊。维维豆奶,欢乐开怀!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一跟贴,遥望江南马上修改主贴的内容。泼掉一锅玉米糊糊翘起兰花指开始撒娇。请问,你让那些真心跟你贴子的人情何以堪?你是不是把那些真心的交流当成是一个屁?哦耶,屁,是遥望江南嗓子眼儿里的一种毒气,一不小心,噗,放了出去。


  我不认为我说了实话就是驱赶了谁。也太脆弱了些!为什么总是做小伏低,把自己摆在弱者的位置上?我看起来贼拉慈祥你们就得寸进尺了不成?我倒要施施然、招猫逗狗地问一句:六星是我家的吗?不过就是个超版,还是人家汀兰玩剩下的,还是个副的。写到这里,我气不打一处来。慕容圆圆,你个狗日的!

  对了,那个汀兰,据说看我在红袖玩,很是恶心过。恶心是一种纯生理反应,肠胃功能不好或是未婚先孕,都不值得炫耀,我又不是你亲妈,不需要和我提这个!至于我在红袖的出走秀,难道你全程跟踪全看了?像你这样的观众太弱智,我自己都腻了呢。难为你至今日还在津津乐道!不会下半辈子就指这个活着了吧?

  我本来轻巴撩儿地说了两句遥望江南,没提防窜出来岸芷汀兰,跟踩她尾巴了似的。胸围比马樱花还大吗?居然还敝开大襟儿护犊子。组团儿来的我就怕了你们不成?如果我的出走秀都让你“恶心”了,遥望江南一次又一次地滚而不走,就让你像“豁牙子一溜沟,拉屎往回抽”一样又顺溜儿又不恶心了?我们都说好埋汰,你凭啥摇头晃脑说是大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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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0-4-4 13:34 |只看该作者
桃花开了
该是很艳
你倒是想掐上一支呢
可何处能觅到芳踪呢?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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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0-4-4 13:27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桃花感觉跟我很对味,强烈鄙视掐桃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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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4-3 23:45 |只看该作者
瞅着挺叶闹滴,第一次觉得掐架也蛮好玩,跟着讪笑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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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3-23 21:15 |只看该作者
呵呵  遥望江南那种废柴,何必浪费文字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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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3-2 22:13 |只看该作者
哈哈,再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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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3-2 22:13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个看着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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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3-2 20:27 |只看该作者
羊哥心理相当阴暗的说:好帖啊好帖,痛快啊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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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3-2 20:27 |只看该作者
羊哥心理相当阴暗的说:好帖啊好帖,痛快啊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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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3-2 15:16 |只看该作者
怎么会有这么会玩文字的人呢,连掐个架也这么精彩,撒个泼也那么俏皮!
江南和汀兰,在红袖时也是听说过的,可是从来没看过他们的文字,没办法,时间实在有限,为了怕在网络上浪费时间,当初上论坛时就给自己定下规矩——除了桃花贴,不进,除了桃花的文字,不看。
后来只要桃花几天不出现在论坛,就会出现好多呼唤桃花的贴子,看不到桃花 ,就跑到那些贴子里,呆着。
桃花是告别过几次,可她一告别就有人千呼万唤,还有我这种不说话只对着屏幕望眼欲穿的桃粉。这就是桃花的魅力!别人就算是和桃花走得多近乎,或者被桃花骂得多邪乎,好像都不能引起我的一点兴趣,去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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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3-2 13:41 |只看该作者
我也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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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3-2 13:03 |只看该作者
桃花啊,你既然做了副超版了,我就给你普及一点论坛的基本常识吧:在一个论坛啊,一般发主帖的这个人啊,都要求文责自负.这说明啥咧,说明啊,主帖人的权益及责任是对等的.在主帖人与跟帖人之间啊,有个主次关系,就是发主帖的 ...
遥望江南 发表于 2010-3-1 23:51

彻底被你绕懵了。
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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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3-2 11:12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对头。:lol

另:桃花主贴写的真好~: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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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3-2 09:52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江南和汀兰真生气了?
你们也太不了解桃花了。你瞅瞅,她说你的哪件事不是她自个儿曾做过嘀?
改主贴内容,那个令人发指啊!
告而不别,那个令人发指啊!
护犊子,那个令人发指啊!
她就是一令人发指的人,千年难遇。掐得过,你就掐;掐不过,受着得了。
偶和稀泥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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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3-1 23:51 |只看该作者
桃花啊,你既然做了副超版了,我就给你普及一点论坛的基本常识吧:在一个论坛啊,一般发主帖的这个人啊,都要求文责自负.这说明啥咧,说明啊,主帖人的权益及责任是对等的.在主帖人与跟帖人之间啊,有个主次关系,就是发主帖的人的权益优先保护.

应该是这样的哈,比如一个人发了主帖,没违反论坛规定的情况下.主帖人有权利要求对跟帖的一些内容进行更改.当然这得通过管理者.但是管理者跟帖出现偏差的时候,主帖人有权利对自己帖子进行编辑.至于说尊重跟帖人的事,应该是这样的,你先保证主帖人的利益不受伤害.因为是先有主帖后有跟帖.如果你对主帖人的利益不受到保护,对于跟帖人的利益不受保护的事应是管理负责.

我跟你讲这么多,也是为了增强你一点专业知识.毕竟干超版吗,要懂一些论坛及版块的基本常识.

如果你没听明白,可以继续跟帖询问哈......这方面的知识我真的比你多.我整过论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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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3-1 23:22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在别的帖都说明白了,说明白的话再引申就不好玩。咋的?不服?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3-1 18:01

已经不会说话了,嘴里塞着袜子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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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3-1 23:16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很晚才阅读你以前的文字,也目赌了你在红袖最后的离别,但是,我确实很喜欢看你的文字。
我们不说那些掐架的骂句,单从人的品格来说也是很不错的,只是有些“作”,有些爱撒娇的女人。
你远比那些吵着说 要离开红袖的男人来的真实,率性。 你与那些跟你身后的所谓的粉丝完全是不同的人。
偶真心的祝福你,开心写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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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3-1 18:01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在别的帖都说明白了,说明白的话再引申就不好玩。咋的?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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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3-1 15:30 |只看该作者
唉,单位这破显示器,竟然显示不全字儿,郁闷:Q
另,那条蓝裙子,俺也偷摸喜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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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3-1 14:15 |只看该作者
才知道谁跟谁了,

什么刺客啊,那是白痴,

谁碰谁倒霉,难怪你倒霉,怎么眼里都是这类人啊,都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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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3-1 14:08 |只看该作者
真教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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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3-1 14:08 |只看该作者
什么刺客西瓜又不认识!难道一姐就这样活着,新鲜玩点意儿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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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3-1 14:03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这个头像怎么那么熟悉,原来: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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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3-1 14:02 |只看该作者
一辈子表情的活着,难怪上帝会抛弃你~~
西瓜与葡萄 发表于 2010-3-1 14:00

你非把自己整成斯文刺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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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3-1 14:02 |只看该作者
活得没意思的,要有意思一点点,就实际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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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3-1 14:00 |只看该作者
一辈子表情的活着,难怪上帝会抛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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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3-1 13:32 |只看该作者
;P仰天长笑,维维豆奶,欢乐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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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3-1 13:26 |只看该作者
灿烂,他们全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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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3-1 13:14 |只看该作者
哇,见到桃花,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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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3-1 13:07 |只看该作者
你麻溜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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