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0-12-17 07:06 编辑
刚忙完,准备好了一些法律手续,并起草了一份致那个县政法委和公安局的工作联系函,明早要赶去那个县,不去不行,今天又来了几百个受害人上访。
那个县我近几年已经去过多次了,目的是查封一批涉案房产。这事由于当地不配合,办的很不顺利,让人很恼火,却又很无奈。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立案侦办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件,公司总部在北京,分公司在武汉,经过搜集证据和审计,发现有一笔八千万的赃款,通过一个投资公司,流向了那个县的一个在建楼盘。楼盘叫观澜府邸,由六栋多层住宅和一个高层酒店组成,坐落在月亮湖畔,我们依法要予以查封。
第一次去,找到房产局,出示证件和手续后,登记科的女科长嗑着瓜子与人聊天,半天爱答不理,我发了火,要传唤她去县局,她才说她没权力办理,须等黄局长来。黄局长磨蹭到下午下班才来,说查封不了,因为县政法委有《会议纪要》,该楼盘未经县委批准不许售卖和查封。我问他,一个县政法委的会议纪要竟然能大于《刑事诉讼法》?找他要《会议纪要》,拿不出来,只拿出来一份江西高院的《民事判决书》,说江西高院要查封,你们即使办查封,也只能办轮候查封。我看了判决书,发现是开发商与江西两个自然人的债务纠纷,金额仅两千多万,而整个楼盘的价值大大超过了江西判决的金额。黄局长又说目前仅有两栋是竣工登记了的,其它的没有登记,无法查封。
第二次去,找到政法委,接待人员矢口否认有什么《会议纪要》,说是因为当地的材料供应商和建筑公司有投入,闻听开发公司涉案,就组织了两百多人去县委、省委闹事,他们只是为了维稳,做过研究,拟将部分房屋用于抵债,政法委书记不在,去北京开会去了,等他回来后再给我们答复,从此,再无音讯。
第三次去,带了公函,说明了不配合的法律后果,这时,房地局已经将这块业务移交给了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操作人员验过手续,说有些房屋已经网签销售了,不能整栋整栋的查封,我说那你就把所有没有销售的都给我查封了,他说那得一套一套的挑出来操作,完了才能打印回执,我说那我们等着。就在他操作时,突然,从楼上冲下来一个当官的,对他高声吼叫:“不能封!不能封!谁让你封的?” 显然,有人给他报了信。我也恼火了,让随行同事打开执法记录仪:“你是什么人?胆敢妨碍执行公务?”他说他是主任,上级有指示,不能查封。我把公函甩给他,留下一句话:那你就准备担当吧!扭头走了。
说是走,其实我没走,在附近找了个餐厅吃饭,等那个主任的反应。果然,没一会儿,就看见那个主任拿着公函、打着手机,跑去了马路对面的县政府,过一会儿,又跑了回来,一脸焦急。大约半小时后,他给我打电话:“对不起,老哥,你在哪儿?” 我说我已经快到武汉了,他着急地说:“哎呀!别发火嘛,麻烦你转回来,我在办公室等您,一定配合你们查封。” 我不能马上过去呀,只好吃了饭后,去一家汽车销售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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