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八卦出真理
查看: 4058|回复: 9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八卦出真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1-14 10:4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世界普遍真理的启示有两条路,二者必居其一:一条是八卦,以八卦的外在轻松气氛揭示深刻的真相,如果某人給某某人谈心了,那也是以活泼的语气发出一种严厉的开导;一条是官宣,以深沉磅礴的表情诱发一场轰轰烈烈的八卦,通过八卦进一步深挖真相,如果某人官宣了,后面高潮迭起的必然是叭叭六十四卦儿。

但是,这普世价值也会遇到例外。六星的酱油哥先是給醉笑谈心了,俩纯大老爷们也这么八卦了,后来酱油哥又官宣了,一向幽默八卦的酱油哥的官宣果然激起六十四卦,天上地下挂满了八卦。

很意外红袖竟然没有一丝涟漪,没有一滴风声。原来红袖自治是这么独立,墙,想必是高的。未必高过Mr.Tr.建立在美墨边境的墙,但是肯定足够阻住墙内外的声音和目光,竟然,果然,必然红袖没有人谈论墙外的真相。

或许?或许是因为墙内的红袖也遇到扯不清的真相与八卦。当然,红袖的真相一直很八卦,比如有人真理自己特有学问,有人真理自己的如如不动的如来,有人真理自己是大美丽,有些36D的小平胸真理自己是一『哥』站在墙上摇摆……这些真理归真理,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这些毕竟不烧脑壳,反而烧眼睛,所以即使这些真理分子们乌央乌央成群组成麻团,麻烦的小团体,也没有什么值得八卦的,虽然最终必然归为八卦。

但是,当有人用八卦来否认本阿罗汉的真实性,这就不真理了。但是,八卦总会启示真相的。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一个字:等待。

在这漫长如六十四卦的等待中,闲着也是闲着,再启示一个真理可好?说:

一个人看见人家称呼『鞋匠』而脸红脖子粗,上蹿下跳辟谣:这简直是连发十二道官宣,一道比一道深刻,一道比一道深沉,一道比一道深情,一道比一道深不可测。背后的八卦不能再扯了,已经用法案盖上了保护膜。

还是这个人,据说牵扯进一起抄袭案,别人问是那回事儿吧?不是那回事儿吧?开始是那回事儿后来不是那回事儿吧?……当事人一脸平静,一嘴平静,一身平静,脸也不红了,脖子也不粗了,更上蹿下跳官宣了,也不八卦辟谣了,安静得狠。揭示普遍真理的两条必然之路突然合二为一咯。

在这背后的,到底是真相还是谣言呢?趁着法案出台,弱弱地问一句:『抄袭』难道不比『鞋匠』严重吗?同一个人,为了『鞋匠』而拼命辟谣,为了『抄袭』突然矜持起来了,前后差别这么大,为什么呢?

红袖人到底还追求不追求真理了啊?当真理只有一个的时候,为什么默许和(huo)二为一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98
发表于 2021-1-14 13:3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3:32
撞邪医生写的帖子在啥地方?

不知道啊,大海说晚上发。

使用道具 举报

97
发表于 2021-1-14 13:35 |只看该作者

高局长,不许粗口!不许从嘴巴里释放硫化氢。

使用道具 举报

96
发表于 2021-1-14 13:32 |只看该作者
撞邪医生写的帖子在啥地方?

使用道具 举报

95
发表于 2021-1-14 13:31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3:17
说的他那个帖子呀?

是医政的那个么?我觉得是不主流写的,而且这个写的也不怎么样,我只能坚持看到一半。不主流从前除了参加过书话的文学竞赛之外,好像还编过一个比较短的,专门讽刺“纳兰狗剩”说脏话的小故事,
说狗剩给某寺庙做工程(狗剩是个木工头),然后喝醉了说脏话,被住持殴打……
十分有趣,是我看过他写的比较有文学性,故事性的帖子。

使用道具 举报

94
发表于 2021-1-14 13:30 |只看该作者
知道义工张如如 发表于 2021-1-14 13:11
界定抄袭,必须提供原创,与原创对比,有详细的标准来确定是不是抄袭。

标准大致是重合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使用道具 举报

93
发表于 2021-1-14 13:2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3:17
说的他那个帖子呀?

不主流有个医政贴,大雨说他涉嫌抄袭一个叫撞邪医生的,你熟悉不主流,看看是不他写的,免得冤枉好人。

使用道具 举报

92
发表于 2021-1-14 13:29 |只看该作者
连历史法学巨擘都不知道,你卖弄什么法学?

使用道具 举报

91
发表于 2021-1-14 13:28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3:26
我干嘛要跟着你的脚步走?张明明你真是个笑话!


不知道,就承认吧。干嘛要自我遮掩?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21-1-14 13:27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3:25
凯尔森、哈特这些人不够分量??
张明明你真够无知无畏的。
赶紧去查查这些人在现当代法学史上的地位, ...


你说的这些算的上著名,但不是最著名。最著名的你不知道。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21-1-14 13:22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3:16
干嘛非要写进国际法之父?你管我列出什么人?只要这些人都足够分量即可,而且只需要八个。懂?


你那几个小人物是够分量?当然,与你相比,足够分量。因为你是个草包。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2021-1-14 13:20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3:18
与我卖弄法学?你知羞否?
----------------------------------------
你懂法学?那为何连法律事实跟自然 ...


我没说我懂法学。我不像你那样不懂装懂。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21-1-14 13:20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3:12
不好意思,我对西方法学有点了解。至于中国的嘛,不谈也罢。
宋慈应该是法医学之父,这是我搞混了。


别装了,对西方法学了解?你继续装。

请问历史法学巨擘是谁?恩格斯对他有怎样的评价?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21-1-14 13:17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1-14 13:09
我这不一直让不主流发主贴嘛,也不知他之前啥水平。
如果他主贴十之五六有质疑贴水平,那觉可以断言不是 ...

说的他那个帖子呀?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21-1-14 13:13 |只看该作者
不是某个人大嘴巴一咧咧,就是抄袭了。

举报他人抄袭,是很严肃的事情。这关乎他人的人品。抄袭属于偷盗行为。为众人不齿。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21-1-14 13:11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1-14 13:09
我这不一直让不主流发主贴嘛,也不知他之前啥水平。
如果他主贴十之五六有质疑贴水平,那觉可以断言不是 ...


界定抄袭,必须提供原创,与原创对比,有详细的标准来确定是不是抄袭。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21-1-14 13:09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57
宋慈算中国法学之父吧?
其他如凯尔森、哈特、德沃金、拉德布鲁赫、富勒、奥古斯丁、边沁、孟德斯鸠? ...

瞧瞧你不学无术的样子?谁告诉你宋慈是法学之父的?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21-1-14 13:0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2:35
我比较奇怪的是,就不主流的文字水平和论坛热度,达到要被怀疑”抄袭“这种程度了么?呵呵。

不主流的文 ...

我这不一直让不主流发主贴嘛,也不知他之前啥水平。
如果他主贴十之五六有质疑贴水平,那觉可以断言不是抄袭,人家就有这能耐。
要不然你去看看,是不是他写的。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21-1-14 13:06 |只看该作者
你的一堆名单里,少了国际法之父。

与我卖弄法学?你知羞否?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21-1-14 13:03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58
我需要度你毛的娘?我在关天辩论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时候,你大概还在玩尿泥吧?
无知无畏的你竟然连法 ...


对,我是在玩泥巴,你都耄耋了。我玩泥巴也很正常啊。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21-1-14 13:0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2:35
我比较奇怪的是,就不主流的文字水平和论坛热度,达到要被怀疑”抄袭“这种程度了么?呵呵。

不主流的文 ...

这些人不会都是不主流找来,专门炒作他热度的托吧……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21-1-14 13:0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螃蟹 发表于 2021-1-14 12:50
不过段教授你比宝刀还差一点,人家宝刀好歹还专门碰瓷些个文化名仁啥滴,你看看你,现在都沦落到开始八卦不 ...



大过年的,伤我太狠了啊。我改,马上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21-1-14 13:01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57
宋慈算中国法学之父吧?
其他如凯尔森、哈特、德沃金、拉德布鲁赫、富勒、奥古斯丁、边沁、孟德斯鸠? ...


你真可怜呀。还卖弄法学?对于著名的法学家几乎一无所知。也别说,你说对了一个。

可见,你常常挂在嘴边的哲学呀,逻辑呀,都是骗人的。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21-1-14 12:51 |只看该作者
要最著名的。不要小人物。允许你去请教度娘。你也就配找度娘。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21-1-14 12: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1-14 12:53 编辑

不过段教授你比宝刀还差一点,人家宝刀好歹还专门碰瓷些个文化名仁啥滴,你看看你,现在都沦落到开始八卦不主流这种水平的“网络作家”了。
我看,你也就够格排小月桂之后,当个宝刀的二弟子。
唉……,堕落如斯,还真是让人痛心疾首啊!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21-1-14 12:48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46
这是法学常识,知道不知道法律证据和事实根据的区别吗?到你这里竟然成了咬文嚼字??
张明明同同学, ...


你还知道法学?请说出中外法学的8个代表人物来。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21-1-14 12:46 |只看该作者
所谓留后路的说辞,不过是高隐的遮羞布。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21-1-14 12:43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41
质疑韩二的声音,很多文字依据,算不算瞎逼逼?
至于这里,人家大雨和学问网友不是没有文字链接依据,而 ...


请不要以留后路来掩饰自己。不要以为就你自己聪明。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21-1-14 12:42 |只看该作者
末干段 发表于 2021-1-14 12:13
好理解啊。

待一个圈子里久了,互相沾染上一些自己反对的习气是难免的。你看看本阿罗汉反对恶俗, ...

你没有坚定的意志,也没有真正靠谱的,系统的思想,所以才会这么容易被环境同化。不过,我不觉得你红袖化了,我觉得你现在是“宝刀”化了,宝刀不就是天天毫无依据的八卦式“打假”么?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21-1-14 12:42 |只看该作者
顶贴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21-1-14 12:42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14 12:23
麻烦分清楚依据跟证据的区别。

我不想与你咬文嚼字。我只看到你到现在,既没有依据,也没有证据。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