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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午饭时间写一个帖子,直接了当地说吧: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不严谨的说法。完整版我个人觉得应该有三种:
1,『谁主张权利,谁举证』。如有人说,这篇文章是我原创的,我享有著作权。那么,我就需要亲自举出享有权利的依据。
2,『谁主张知情权,不是谁举证』。比如我说依法我有知道某件事情的权利,显然,有关对方应该告诉我。
3,『谁主张道义,未必是谁举证』。比如我说某犯罪应该处以更大的惩罚。这仅仅是我的道义主张,最终判定显然不在我手上。
暂时想到这些,也不知道对不对。
具体到某人怀疑某(此处回避禁忌)某作品可能是抄的,人家好像说的是怀疑,人家也没有就此主张什么权利,只不过是表达一种知情权,想知道是不是抄袭了,或许也表达反对抄袭的道义。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不能断然按照情况1来要人家举证。实际上特有学问要求某某再写几篇的要求也很有道理,符合2/3这个情况。
『另』:本人就此事的发言,没有一个字曾经确认某某抄袭,本人只是督促快弄清楚此事而已。弄不清楚也没啥,因为网上就算真抄了还能有啥啊?本人写的帖子都给别人连载发到美国中文报上赚稿费了,我也没有觉得不好。就算他们不赚这个钱,我现在也没有打算凭着文字挣几个钱,也还是到不了我手里,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