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九千多买了件前妻当初眼都看直了的貂皮衣,只看了一眼就扔在了衣柜里,一次没穿过。雪茄我也买了好几盒,闲了点上一支把玩,模仿当初那个男学生的动作,再狠狠碾碎在碟子里。我还买了套160平的新房,又大又宽敞。搬进去当天,我把素写本里前妻的画像一张张撕下来,摆满了地板,然后赤着脚在上面走。我大声说:马氏,马氏,我有钱了,你就不能再等我三年吗?马氏在地板上讥讽地看着我笑,娴静又俏皮。似乎在说,“我等你三年,你不还是当年那鸟样?”
我知道,我或许该重新规划我的肥美人生了。应该买两碗拉面,吃一碗倒一碗。应该炒了老板的鱿鱼,放弃那一个月两千多元高薪的艺术家的工作,连同那个总给我泡咖啡蒸银耳羹的女人。一个人如果用了五年都没走进我的人生,答案是且只能是一个:不爱。我贪恋的或许只是家的味道,而此家已非我曾经非常非常向往的家。古人云,业不立,何以家为?
但我并没有辞职,而是砸碎了辛苦画的所有瓷器,在那个合作伙伴苦苦挽留声中重操旧业,老老实实干回了老本行:陶瓷厂的艺术家,一脸平淡地在众人奇奇怪怪地目光下写写画画,安祥和气地告诉老板,坚韧不拔的拔字,他写成了拨字。当然啦,书法无错字。老板感激涕零地脸红了又白。
我还是喜欢这种生活,一月两千多元,刚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