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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杂谈程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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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3 08: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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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杂谈程序法


夫天地之道,阴阳多变而难知;人心之伦,亲疏有常而易执。是故明辨是非之巨细,赓续风俗之终始,莫善于法。法者,法天法地法人心也。

法之精彩是谓神,神之精微在自化,是故知法者知敬畏,守法者善自治。欲自治一地一群, 必先自治其身;欲修一身者,必兼善邻居。自治与兼爱互为因果,红袖论坛乃自治之域也,是故必共治兼善,兹立程序法以明之。本程序法的目的是全体个体自觉自治,全论坛互相监督。


一,本版严禁如下诸种行为:脏话,秽图,刷屏,纠缠,倒版。

二,本版程序法适用"民不告,官不究"原则。

2·1,投诉分两种:当事人自诉,以及第三方公诉。

2·2,投诉人直接向大理寺投诉,同时公开在本版面留一备份。

2.3,給出裁决之前当事各方应该自觉克制,若不能克制者,当在裁决中处罚不克制者。

2.4,裁决完毕后,当事人,第三方,或者新马甲继续纠缠此案,则于本裁决基础上加重处罚。

2.5,首席斑竹可以修正乃至否决大理寺判决。这无需任何人告诉,唯首斑因事理自决。


三,定义

3·1,脏话:因为每个人的心理承压度与教养不同,所以脏话属于自定义,因人而异,没有统一定义。被举报方如果坚持被举报的内容不是脏话,则请以被举报的内容形容自己的父母与子女,白纸黑字清楚写在本版作三天公告,如此则即刻撤销举报,否则被举报内容即可认定是脏话。

3·2,秽图:同上。

3·3,刷屏:如下类型的帖子同一天内三次以上出现在本版。

3·3·1,少于三百字的主帖。所谓主帖,发在二楼以前的帖子叫主帖。

3·3·2,相同或者雷同程度颇高的帖子。

3·3·3,一天之内同一个ID及其不同马甲的主帖。

3·3·4,短时间内顶出旧贴覆盖版面的。

3·4,纠缠:针对同一个人的人身发生的连续的言辞文字。只要举报者提出举报,并给出明确的事实依据,斑竹当无条件处罚被举报者,处罚措施应当最大程度尊重举报者的意思。

3·5,倒版:借版面纠纷而引火烧斑竹。

四,处罚

4·1,脏话与秽图,罚封ID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以新马甲继续作案者,加重处罚。

4·2,刷屏,罚封ID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以新马甲继续作案者,加重处罚。

4·3,纠缠,处罚尽量尊重举报者意思,但是格外罚封ID不得少于一个月,不得多于三个月。

4·4,未经大理寺审理而无故倒版者,首斑直接予以顶格处罚。


五,其他

5·1,任何人都适用本程序法,包括所有管理员与斑竹,每个人都可以举报,每个人都有可能受举报。

5·2,本程序法一事一议,一事一清;前面处理过的案例不能也不应当作后来事件的判例,有夹杂不清者可按"纠缠"条款举报论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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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3-14 13:30 |只看该作者
红袖杂谈程序法,是你能制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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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3-14 13:29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把标题改成现任杂谈规则,就合理了
当然我知道你刚愎自用
也不会听别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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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3-13 18:39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管理目标是将红袖杂谈搞到门可罗雀为止。她的志向很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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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3-13 15:30 |只看该作者
段子,你人气咋差成这样,发个帖子都没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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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3-13 15:29 |只看该作者
3·1,脏话:因为每个人的心理承压度与教养不同,所以脏话属于自定义,因人而异,没有统一定义。被举报方如果坚持被举报的内容不是脏话,则请以被举报的内容形容自己的父母与子女,白纸黑字清楚写在本版作三天公告,如此则即刻撤销举报,否则被举报内容即可认定是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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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算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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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3-13 09:0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请有权限的同学给置于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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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3-13 09: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简单作一立法或司法解释:

1,本程序法根本目的在于自觉自治,人人可以投诉,大理寺主持审理,首席斑竹制衡。

2,民不告,法不究,斑竹也不越法行政。也就是说,本版所有一切人都可以依法独立维护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所有权利与自由受法的保护,但是斑竹不会以行政手段或道德手段参与处理版面纠纷。谁觉得自己受到侵犯,请依法投诉至大理寺,找斑竹是不合程序法的,甚至违犯"纠缠"法条。

当事人可以为了维护个人权利与自由而投诉。

第三方非当事人可以为了道德与道义而投诉。


3,首席斑竹的制衡,不是独裁。是法理的内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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