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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刑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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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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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16:4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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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请友人小酌,席间杯觥交错,正是吹牛好时光。我始终保持着尊古薄今的一贯作风,少不了吹捧几番儒释道。友人不含糊,南大中文系的,随口举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针砭封建制度,抨击儒家学说。

本学问自是好为人师,哪能放过这个好机会,当即耳提面命滴授课。


刑不上大夫,历来被解读为士大夫们有免受刑罚的特权。其实,这种解读是个大错误。当然,还有另一个错误的解释,大概是钱文忠在百家讲坛还是其他什么节目上,将刑不上的上解释为避免避开,礼不下的下解释为拒绝。这纯粹为解释而解释,毕竟有一句更硬气的话言犹在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钱文忠知道前者解释不对,但又不谙其意,百度也都是第一种看法,于是乎只好硬凹了一个。


那么刑不上大夫原意到底是神马,其实很简单。即不要用法律去要求士大夫阶层。法律是什么,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犯法,不等于他很道德。因此,如果仅仅用不犯法这种低要求去要求士大夫,朝野之上,岂不是一派道德沦丧。刑不上大夫,是指要约束士大夫们的道德水准,对他们高标准严要求,让他们追求道德上限,而不是仅仅不触及道德的下限,法律。


理解了这句,那么礼不下庶人就自然明了。很明显是讲不要高标准要求普通老百姓,这与严格士大夫道德规范正好对仗。


于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正确解读是:我们不能以不犯法就可以来要求士大夫阶层,那太low了。对他们要用更高的道德标准制约,让他们的行为,都成为表率和楷模。我们也不必对普罗大众提更多的道德规范,反倒是他们不犯法就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看看,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已做出如此精辟的分析和阐述。而当今社会似乎依旧不曾彻底遵循古训,岂但不循,连个百度解释,都错的离谱。再过几代,还有人能正确理解古语的奥义乎?本学问厚古薄今,看来还是做得不够啊。


听完我侃侃而谈,友人关了百度,点根华子,眺望远方默默思考状。
我则满腹寂寥。唉,学问太大可咋整,四海无人对夕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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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1-4-10 13:11 |只看该作者
远烟空沫 发表于 2021-4-10 00:44
我肯定站你的 ,一个字“礼” :)

我可是专门写了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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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1-4-10 00:51 |只看该作者
远烟空沫 发表于 2021-4-10 00:46
今晚应该没尬聊了吧,那我睡觉了 :)

小烟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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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1-4-10 00:46 |只看该作者
今晚应该没尬聊了吧,那我睡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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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1-4-10 00:46 |只看该作者
远烟空沫 发表于 2021-4-10 00:44
我肯定站你的 ,一个字“礼” :)

哈,你站我,我站明明,吓吓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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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1-4-10 00:44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4-10 00:39
明明的引用和我的引用并不冲突,讲的都是“礼”,释的都是“刑不上大夫”,没冲突。

我肯定站你的 ,一个字“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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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1-4-10 00:39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4-9 21:05
你去看看老剑的引用,你这个有点晚了

明明的引用和我的引用并不冲突,讲的都是“礼”,释的都是“刑不上大夫”,没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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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1-4-10 0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童天一 发表于 2021-4-9 23:23
在古代,君子礼治(德治),小人法治。
君子道德感强,违德之后,自责严重,可能自杀,更不用说违法了。
...

所以儒家思想在日韩更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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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1-4-9 23:23 |只看该作者
在古代,君子礼治(德治),小人法治。
君子道德感强,违德之后,自责严重,可能自杀,更不用说违法了。
没有修养的小人,没有文明可讲,只能法治了。

我们在公共论坛,互相尊重,就是礼治。
如果我们相互恶骂,变成小人,上大理寺打官司,就是法治。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大家合作做生意,常常先签合同——先小人后君子。
从法治角度看,大家都是平等的。当然,现代社会也有道德约束。

现在的日本人和韩国人,道德感是很强的。做错了事,常常以自杀的方式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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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1-4-9 22: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大学问的注解应该作为正解,取代原作的解释。孔子原来的解释没有大学问的好。大学问如果生在古代,将会比孔子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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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4-9 22:47 |只看该作者
起码这种解释能满足当今世人的口味,别的就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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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4-9 22:45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4-9 17:32
我就问问在座的诸位,读完孔夫子的解释原文,有没有生出被大学问忽悠了的赶脚?

天天尽忽悠人,难怪“四 ...

很显然大学问在抖机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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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4-9 22:33 |只看该作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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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4-9 22:32 |只看该作者
于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正确解读是:我们不能以不犯法就可以来要求士大夫阶层,那太low了。对他们要用更高的道德标准制约,让他们的行为,都成为表率和楷模。我们也不必对普罗大众提更多的道德规范,反倒是他们不犯法就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学术帖整得好,学习了。我很厚道地说,进大学问的帖子果然长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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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4-9 22:23 |只看该作者
原文和后来引申,不完全一样吧。
至少宋朝的刑不上大夫,是真的可以免予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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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4-9 21:34 |只看该作者
跑逛溜溜溜 发表于 2021-4-9 18:45
学问大大的,不太明白,能不能简单些阐明

哈哈,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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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4-9 21:31 |只看该作者
于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正确解读是:我们不能以不犯法就可以来要求士大夫阶层,那太low了。对他们要用更高的道德标准制约,让他们的行为,都成为表率和楷模。我们也不必对普罗大众提更多的道德规范,反倒是他们不犯法就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

说得好!

所以在公共论坛,君子以礼相待,自我约束,不必老去大理寺。
当然,社会堕落了,德治很难,法治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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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1-4-9 21:20 |只看该作者
果然是特有学问,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得赶紧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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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4-9 21:15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4-9 21:11
难道不是,不能对医生用刑,也不必给下人送礼吗?

那样的话,王神医就得嘚瑟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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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1-4-9 21:08 |只看该作者
跑逛溜溜溜 发表于 2021-4-9 18:45
学问大大的,不太明白,能不能简单些阐明

就是我说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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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1-4-9 21:07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4-9 17:32
我就问问在座的诸位,读完孔夫子的解释原文,有没有生出被大学问忽悠了的赶脚?

天天尽忽悠人,难怪“四 ...

本学问论证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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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4-9 21:06 |只看该作者

有理有据,何谈忽悠,分明是学术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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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4-9 21:05 |只看该作者
知道义工张如如 发表于 2021-4-9 20:12
大学问的解释与钱文忠可以媲美:不靠谱。

你去看看老剑的引用,你这个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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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4-9 21:04 |只看该作者
万山红遍层林染 发表于 2021-4-9 17:22
对对对,以为是不能对医生、护士用刑

这个建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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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4-9 20:12 |只看该作者
大学问的解释与钱文忠可以媲美:不靠谱。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兵车不式,武车绥旌,德车结旌。”

这是在讲乘车的礼仪。大意是说两辆车在路上遇上了一辆是国君的,一辆是大夫的,大夫要下车,国君不用,扶着车前面的横木,点点头,就可以了。同样,上级遇到下级,也都是下级要下车,上级扶横木点头即可。

“礼不下庶人”是说这个规定一般老百姓不用遵守。因为,老百姓不吃财政拨款,所以没有必要这么严格地去规范。

“刑不上大夫”是说。如果大夫违反了乘车礼仪,国君不能用刑罚进行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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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4-9 19: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4-9 17:32
我就问问在座的诸位,读完孔夫子的解释原文,有没有生出被大学问忽悠了的赶脚?

天天尽忽悠人,难怪“四 ...

对头。尽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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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4-9 19: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4-9 17:32
我就问问在座的诸位,读完孔夫子的解释原文,有没有生出被大学问忽悠了的赶脚?

天天尽忽悠人,难怪“四 ...

对头。尽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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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4-9 18:06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4-9 17:49
这种百度之说,不提也罢。

肯定不是百度的啊。不过你的文章好看,又这么聪明,我就假装百度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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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4-9 18:03 |只看该作者
靠,这么久不吱声,又去想怎么圆去了?

哈,不等你了,我去眯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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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4-9 17:52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4-9 17:49
这段更说明我解读的正确性

哈哈哈,言则美矣!求未之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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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4-9 17:49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1-4-9 17:16
我一直以为刑不上大夫,指的是不对大夫用侮辱性肉刑。砍胳膊砍腿那种,,
法无禁止皆可为,有好多人理解是 ...

这种百度之说,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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