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忽有故人心上过 于 2021-5-25 14:50 编辑
说说我的小学同学常小广。
黑,瘦,小,丑,这就是常小广刚转到我们班时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这么不出众的小男生,却因为不爱说话、性格别扭被大家记住了。同时,还因为他爸带他来到这个地方,并没有带来他的妈妈。他爸和他妈离婚了。
那个年代父母离婚的人不多。他因此很沉闷,看人的眼光恶狠狠的,似乎随时想揍人一顿。
我家和他家一墙之隔。他爸和我父母是同事。
所以,偶然我会发现他看我的眼神多了一点和气和温暖。
小学毕业后上中学,就此分别。说分别也就是不同学了,但两家依然还住一起。
有一次,我有个问题要问他爹,就去了他家。常小广局促不安地猫在家里的一角,有点害羞,眼神躲闪,不敢看我。
那时候他的个子依然很矮小,中学生了,也就一米五左右。
再后来我家搬走,我父亲也调离那所中学,我和常小广彻底分离,不再能看见彼此。
记忆里有这么个人。所以某天,我在家乡公园里看到他,还能一眼认出来。
三十多岁的常小广依然个子矮小,但比小时候长得英俊了一些,面色黢黑,嘴角坚毅。只是没有工作,四处闲逛,游手好闲。彼时他已经有了三个娃,老婆在公园里摆了个瓜子香烟摊。他每天定时到公园里闲溜达,陪老婆做生意,夜幕降临,再帮老婆收生意。
他见到我时说话略显语无伦次,给我一种感觉:常小广的脑子可能有点坏了。
后来再看到他,是在路边树立的大大的好人榜上,他的照片很清晰,像刘德华似的英俊极了。毕竟照片看不出身高,也看不出胖瘦。
某一天,我又在电视上看见了他。当地媒体采访某城好人,他是采访时间最长的一位。
因为他侃侃而谈,口才超好。这时我才知道他脑子没坏。
常小广之所以成为这个城市的名人,是因为他连续数年救了八九个落水儿童。
有人说,他救第一个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救第二个第三个的时候被人发现,做了报道。救第五个第六个的时候,他成了“某城好人”,开始上电视。后边再救的时候,他在媒体公开说:我每天去公园上班,专职救人。我的工作就是救落水儿童。
那个公园就是一个水湖,边缘没有防护设施,其中一个桥,栏杆非常矮,供人可坐那种,孩子会爬栏杆上玩,经常从这里有儿童落水。常小广就总在这里晃悠,几个孩子都是在这里救的。
又过了一两年,突然听说了常小广的死讯。据说是脑溢血,正值壮年,这个消息的确让人心惊,也很惋惜。
然后就有了某城第一例捐献遗体给国家的新闻,说常小广留下了遗言:自己一生,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个身体。若对国家有用,哪儿有用哪儿拿去。
常小广,一生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却在人生最后几年活出了一般人活不出的精彩,被人肯定,上电视,上报纸。我想他找到了他人生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连最后的生命,都想让它发光。脑溢血后他应该是昏迷的。他的家属之所以公开这个遗言,估计是他平时反复叨叨或事先写好。
一言难尽,每个人都是一本厚厚的书,都值得浓墨重彩地写上几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