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里,文字创作者和阅读者都是以男性为绝对主力,中外皆然。所以,在过去的写作过程中,作者们都在潜意识里预设了读者为男性,为了逢迎读者,那些写出的大量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在不经意间成了男性中心主义的吹鼓手。
男性中心主义,也叫男权主义,或者德里达说的菲勒斯中心主义,也是女权们蔑称的“阳具中心主义”。关于男性中心主义的父权社会,弗洛伊德及其学派认为,这是“男性弥补性心理”造成的。具体来说,就是男性自感对后代的哺育参与不足:孩子孕于女性,生于女性,哺于女性,男性只有播种五分钟和呆看两三年的份。所以男性心生嫉妒,就要从其他地方找补,比方说要拥控女性,拥控家庭,让妻子和孩子跟自己的姓氏,通过文化和传统对自己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作精神方面的保证。这些由于心理欠缺而形成的动力,让男性奋力夺得了家庭和社会的权利,形成了男权社会。
在十九世纪以前,男权根本不是“主义”,而是人们心中的天经地义。对于平权,对于女权,在漫长的父权社会里并不是没有萌芽过,但那种灵机一怒的思想,遭到了包括女人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从而闪熄于星火一瞬。女人们之所以反对女权,很大程度上是当时的文化和教育使然,那种文化和教育,是以男性中心为前提的文化和教育,女性作为受教者,就像一个读英雄主义小说的女子,迷失了自己的性别角色,转而支持自己的压迫者——英雄。
觉醒于上世纪的女权主义,在自由思想潮流的助力下,蓬勃至今,大有过犹不及之势。在文学领域,对文本的评判也出现了性别角色——女权角色。由于文体的创作模式有注定的惯性,很多作者在写作时过多沿袭经典作品的表意方式和世界观,而那些老旧的东西,没有充分照顾到女性角色该有的权利,会引起“女性读者”的反感和批判。
其实,多数时候和多数读者,都是“中性”读者,可以轻易代入文本而又快速脱离文本,简单的把文本作为一个不设立场的客体来看待。一旦带着女权读者的立场进行阅读,很多文字就充满了偏见和敌意。当然,这正是姑娘们的兴奋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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