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工厂经历的人都知道,只要是打架的都会开除,没有工资立即走人的那种,跟领导打架的更会除上加除比除法还除。可把班座痛擂一锤的光头大师第二天又正常上班了,跟没事发生一样,圆棍一样怵在班座面前既不说软话也不道歉。班座虽然眼神都能把光头撕个稀碎,但仍气呼呼地给安排了工作。
各位看官此时会很小沈阳地问,这是为薯么呢?
我前面的文字已提过,俺们这家公司是国营性质的集团,注塑厂又是整个集团里工资比较高的分公司,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想进来门也没有,有些同事的后台还很大,想干掉这些人之前,你得先掂量自己的实力够不够秤,如果够,当然可以撇开劳动法为所欲为,何况当时的劳动法仅仅是印有“劳动法”三个字而已,里面的内容可忽略。
比如光头大师的后台就是集团里的保安部经理,牛逼哄哄而且还配手枪。你肯定又会奇怪,一个企业的保安部经理怎么能配枪?如果我说这家公司的前身是兵工厂后面才转制的你就很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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