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小电驴。
搬家到蓟县快一个月了,山好水好空气好的,灰常满意。因为左右不分,东南西北至今它们认识我,我不知晓它们,驾照考了三回被驾校列入黑名单,所以,我只配拥有小电驴。
早半个月的时候,出门溜达,看着山近跑断腿,半路上脾气上来了,冲到路边的电动车店,喜提小电驴一台。我特么,也是有车的人了哈。
电动车老板再三提醒:姐姐,你得去上牌,我这各种手续齐全去车管所就能上的。
因为有点子懒,半个月了还没去呢。举个例子,如果小电驴丢了,按照春大棒槌的逻辑推理,我应该上门找人家小哥哥麻烦:你看别人的车没上牌也没丢,我的为什么会丢?是不是你和偷车贼沆瀣一气?
我估摸着我要这么说,大约会收获一顿胖揍。自身的原因非得拉个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垫背,余生就能好过一些?
这才掐到一半,春大棒槌发帖灵魂三问。
一、城市管理有没有问题
二、救灾恢复秩序有没有问题
三、瞒报有没有问题
城市管理肯定有问题,百年难遇的天灾,降雨量超过多少毫升是不是有红色警戒?举个例子,限高三米的隧道,你非得开着五米高的车去闯,和天灾有个屁的关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特么是赤果果的人祸,智商惹的祸。暴雨红警之下,难道不应该特别注意公共运输安全,尤其是地铁这种地方。拿唐山大地震对比,简直脑子有坑。咋不拿自然灾害肚子都吃不饱时期对比呢?
发散性思维推理一下:如果父母官的父母妻儿需要上下班高铁,还会漠视暴雨红警么?
救灾恢复次序,难道不是本分之内该做的?不说为民请命,最快的速度救灾恢复是累积政治资本最快捷的方式。
亡羊补牢,即便是补的再牢靠补出一朵花来,羊怎么没的还是应该追责。败本末倒置哈。
瞒报有没有问题?这得脑子进到红警的水位,才会问这个问题。
遇害的那些人们,没有家人朋友?为了欲盖弥彰歌功颂德难道就不配拥有姓名?
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同理,怜悯之心应该人皆有之。质疑和追责目的不是扳倒谁,而是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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