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曾写过一件事儿,那就是在一个小区,一个男子点的外卖经常丢失,查看监控发现是被邻居五岁的孩子拿走了,一次,两次,N次。监控显示,这娃干这事儿他爹妈都知道,所以,这是默许自家的娃这么干。所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于是男子点了几个蛋挞,注明要超级变态辣的那种。然后蛋挞送来了,然后就被那个娃又顺走了,结果是被辣的哇哇叫,被辣肿了嘴巴,被辣进了医院。虽然有点同情这娃,毕竟是一个不懂事儿的孩子,孩子不懂事,做错事,做浑事儿似乎都可以以原谅,但是,养不教的爹妈就不能原谅。
先别说原谅,看到自家娃偷吃别人的蛋挞被辣进了医院,花了两千多,这对夫妻怒了,直接和订餐的人干起来了,理由简单:你的蛋挞太辣,把我家娃辣进了医院,花了两千多你得赔。男子理直气壮的拒绝:我定的餐不是送给你家娃吃的,是他一次次偷拿吃的,辣了他怪我?
谈不拢了,于是这对夫妻居然理直气壮的一纸状子把男子告了,要求赔礼道歉,要求赔付他家娃的治疗费用等等。
今天看到这案子判了,结果出来了。法院审理查明,订餐人无责,勿需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有男孩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爹妈负责,驳回上诉,费用自理。
这判决敞亮,得点赞。你的熊孩子你自己非但不管,还纵容他去拿别人外卖,最后算是“求仁得仁,种瓜得瓜”了,这判决好!
我甚至坚信,从此之后这个熊孩纸,看到邻居的外卖都能绕着走,这教育效果直接粗暴且有效。
其实,换一个角度想一下,凭着这对夫妻敢去状告对方,他家的娃屡屡拿人家外卖也真就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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