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大伙思考下。
***的职责是管理,管理分两种,一种有利可图的,一种纯粹付出的。按说都是征服份内之事,但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征服的偏好在前者。
你比方追缴欠款,公检法都很起劲,为何?因为可以拿提成。为此,不惜动用征信系统,不惜搞封建连坐那一套,合规不合规我不知道,我只觉着道理应该不是这样的,有悖人性的良善。
包括法律,现在片面的强调惩恶,之于扬善的方面考虑的很不足。所以有像南京彭宇案那样一判道德倒退几十年的事!
这里,主要谈谈邻里纠纷。现在很普遍了。社会进步,有些人的素质并没有同步,各种扰民事件层出不穷。有借素质教育钢琴,架子鼓叮铃咚咙整日介响的,有私欲膨胀,把公告区域占为己有的,例子很多。
问题是,这类事件通常并没有一个快速处理机制。物业,社区,110,协调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走法律途径,耗时耗力耗钱,结果即便出来了,执行又执行不下去!
我有个朋友楼底下是家鸟行。没住过的人不知道,那个鸟叫是不分白天黑夜的,想几时喳喳就喳喳,不光噪声大,鸟屎味还冲,容易传播细菌,疾病。就这么简单明了的事,他是各个部门都反应了,社会写真,市长热线都出面了,毛,屁用没有,推说人民内部矛盾,协商。可问题是,有些事就不能够协商,有些人就不配叫人。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打官司,初级法院打到中级法院,挺可笑吧,这般简单的民事纠纷居然不能走简易审批程序。结果赢了官司,败在执行,人把门一锁,你奈我何?
当然问题总能解决,合理合规的走不通那别怪人找旁门左道,麻利,顺溜,服软,关门。想想,这不啻法律的悲哀。
再看,时下新冠防治,立马祭出征信系统,那效果是立竿见影。毕竟,这连坐效力还是杠杠的,谁都不是铁板一块。这里拆迁上的实例挺多,大伙都懂,我就不展开了。
我就是有个疑问,为什么切实有效的手段不能适用于民事纠纷的推进?为何让民众之间长时间互相扯皮冷眼旁观?仔细想想,这事没利益可图,这的利益专指好处,社会效益那也不实惠,虚的不是。
想起商君书里记载的御民之术,国家要安稳,少事,就别让老百姓闲着,别急着处置他们之间的矛盾,让他们的精力耗在日常琐事,这下就腾不出精力指责征服不是。
所以说,说得再好贵在落实。在以后,傻子就不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