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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正告小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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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小月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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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7 16: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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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22-11-27 16:45 编辑

     不管你怎么瞎逼逼自己能查询到相关信息,不管你与宿敌之间有多少爱恨情仇,也不管你有多么麿叽和烦人。

      唯有一点,你记着:

      你再瞎逼逼网友信息,逼我们只能禁IP封杀你了。


      信息安全是重中之重,是所有网友(包括六星管理组)的底线,谁突破这个底线,就按版规处置。

      六星管理组、六星技术,会严格遵守并竭尽全力维护这条底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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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22-11-28 13: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这个“正告”好像对蛇精月不起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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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022-11-27 22: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11-27 22:16
你骂的不只是“贱货”吗?自己骂的啥都忘了吗?好好想想。

我之前骂了。这帖子里我出来骂人的时候,是因为有骂贱货的吧?
行,这事也过吧。
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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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22-11-27 22:16 |只看该作者
想来想去 发表于 2022-11-27 22:14
你给骂人定个义吧,贱货算不算?谁先骂的?
管理不能老是懂大义的人吃亏。垃圾就该忍着让它摆烂吗?



你骂的不只是“贱货”吗?自己骂的啥都忘了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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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表于 2022-11-27 2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11-27 22:14
没说你,我替色妞铲屎呢,她拉完了不管了。
跟你没关系,别多心。

行。这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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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22-11-27 22: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11-27 18:16
别再骂了!

你给骂人定个义吧,贱货算不算?谁先骂的?
管理不能老是懂大义的人吃亏。垃圾就该忍着让它摆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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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22-11-27 22:14 |只看该作者
想来想去 发表于 2022-11-27 22:11
无论我怎么大度也不能被你这话埋汰。
你在论坛每天面对的都是屎吗?



没说你,我替色妞铲屎呢,她拉完了不管了。
跟你没关系,别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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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22-11-27 22: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11-27 18:17
一天天的给你们铲屎,真是够够的了!

无论我怎么大度也不能被你这话埋汰。
你在论坛每天面对的都是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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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22-11-27 22: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11-27 18:17
一天天的给你们铲屎,真是够够的了!

你给谁铲屎呢?你说清楚了。哪里来的屎?谁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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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22-11-27 21:5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1-27 19:16
本人讲的东西,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有普遍性,普遍适用,像自然规律一样。所以呢,那不是本人的主观 ...

一派胡言,胡说八道,拿着无知当勇敢,从未见如此无耻之人!来人,拉出去,乱棍打死!

顺便问卖真方子一句,公某是不是犯下了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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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22-11-27 21: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2-11-27 21:58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法理是可以互相参照,借鉴的,共和国的法律系统,法理学架构本来就来源于西方。学术不存在民族性。这都 ...

法理是可以互相参照,借鉴的,共和国的法律系统,法理学架构本来就来源于西方。学术不存在民族性。这都是基本常识。你不能因为自己不知道,就说这不是一个普遍认知。
---------------------------------
哈哈哈哈~~,这是在卖弄你的无知,色妞“认证”你的法律专家地位啦?

就是同为西方国家,在法律体制上也分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他们之间在很多法理上也“可以互相参照,借鉴”!

美国是海洋法系,以判例为主。按你螃蟹这狗屁逻辑,是不是法庭可以援引中国判例,判处与军人之妻搞一夜情的螃蟹(在美旅行)破坏军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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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22-11-27 21:1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1-27 21:17
中国在地球上,中国人属人类范畴。

你继续喊口号

也可以继续做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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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22-11-27 2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26
我在中国,只谈论中国法律

你可以尝试着改变中国的立法

中国在地球上,中国人属人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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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22-11-27 20:27 |只看该作者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骂人帖有版主进去嘻嘻哈哈看笑话呢?

这种事,不是斑竹的人,也经常进去

像这样做的斑竹,基本上可以说是那啥了

太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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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22-11-27 20:2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法理是可以互相参照,借鉴的,共和国的法律系统,法理学架构本来就来源于西方。学术不存在民族性。这都 ...

我在中国,只谈论中国法律

你可以尝试着改变中国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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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22-11-27 20:25 |只看该作者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2-11-27 20:12
肖像权这个事,比较特殊。

分两种情况。

你在网络中,未经当事人允许,张贴当事人的照片,应该是侵犯对方肖像权的。
——————


如果是板油自己公开张贴过的,我认为,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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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22-11-27 20:24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24
这么说吧

我玩论坛十几年了,值得我尊重的斑竹,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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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22-11-27 20:24 |只看该作者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骂人帖有版主进去嘻嘻哈哈看笑话呢?

这么说吧

我玩论坛十几年了,值得我尊重的斑竹,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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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22-11-27 20:21 |只看该作者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2-11-27 20:17
关于论坛中的学术讨论是否违法的问题。

也就是ID东方安澜-攻击我转贴一个我祖父的关于上帝的旧帖子,称之 ...

那你就可以骂他安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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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19
当然不可以

垃圾是骂人

骂人帖有版主进去嘻嘻哈哈看笑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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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22-11-27 20: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1-27 20:22 编辑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14
我这是穿越了吗?

中国什么时候实施撒玛利亚法了?


法理是可以互相参照,借鉴的,共和国的法律系统,法理学架构本来就来源于西方。学术不存在民族性。这都是基本常识。你不能因为自己不知道,就说这不是一个普遍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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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22-11-27 20:19 |只看该作者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2-11-27 20:14
那说别人是太监可以不?

当然不可以

垃圾是骂人

太监更是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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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22-11-27 20: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2-11-27 20:19 编辑

关于论坛中的学术讨论是否违法的问题。

也就是ID东方安澜-攻击我转贴一个我祖父的关于上帝的旧帖子,称之为传播邪教。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ID东方安澜-,没有权利在论坛中扮演法官的角色,对我进行定性与审判。
这违反了正常的法律程序。
ID东方安澜-,应该到正规的网络公安机关举报我,对我进行立案侦查。
也就是说,东方安澜-这个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事。。

2.如何界定我那个帖子,是属于违法还是违规,还是一种学术探讨。
这里面的界限与标准,并不明显,是模糊的。
东方安澜-这个人,没有权力去对我转贴祖父观点的那个帖子进行定性。

3.“传播邪教”这个帽子,也可以称之定性,不是普通人有权力做出来的。
说出“传播邪教”这个名词的人或者这些人,本身就涉嫌造谣,也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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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22-11-27 20:14 |只看该作者

那说别人是太监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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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22-11-27 20:1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1-27 20:10
去了解下好撒馬利亞人法,邻里义务,见死不救入刑等相关法理议题。你会发现“理性人”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概 ...

我这是穿越了吗?

中国什么时候实施撒玛利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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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22-11-27 20:13 |只看该作者
古老传说 发表于 2022-11-27 20:09
比如战斗鸡自称本公鸡
我们可不可以说公鸡是只禽兽。

这肯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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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22-11-27 20:12 |只看该作者
肖像权这个事,比较特殊。

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是公众人物,比如娱乐明星的照片,视频。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在法律上讲,是比较低的。
除非是一些特殊的涉及对方名誉权的照片或者视频。
你贴张明星的图片,绝对不违法。

2第二种是普通民众。
普通民众的肖像权,我记得我当年看一些法律普及书籍的时候,书上有说过。
你在网络中,未经当事人允许,张贴当事人的照片,应该是侵犯对方肖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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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22-11-27 20:11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02
再比如说,有些同性恋,一些公众人物被公开了

这个当然也是隐私

再比如战斗鸡说别人是洗地太监
该不该永久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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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22-11-27 20: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19:44
你个人的认知,不代表普遍认知

去了解下好撒馬利亞人法,邻里义务,见死不救入刑等相关法理议题。你会发现“理性人”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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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22-11-27 20:09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1-27 20:00
再比如金星

我可以公开说,金星是变性人

比如战斗鸡自称本公鸡
我们可不可以说公鸡是只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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