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术之一是偷换话题的指向
比如说哈。
与病毒共存这么一个话题。
我提出与病毒共存的意思是说,整个大环境下有这么一个猖獗的病毒,目前看来,毒性够不上致命的程度。有相关单位定性为自限性疾病。就是说,我多喝热水,也能扛过去。
这里的我,是花花的一鼠标。也就是一个基准数值。相当于以一百个人里有八十个人是能扛过去的。
还有另二十个人,年龄,基础病,各类考核指标要上下浮动。不是只能喝热水。
以上二八定律只是类比。不一定科学,准确。但,大致可以参考。
但如果你是要和我辩。
你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
看上去很像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
其实不是。
你可以抓住病毒和共存两个概念,分别切入。
这样,病毒在你体内是必须杀死的。
对伐?
这说明病毒是不能共存的。
对伐。
这么一论。
二八定律就不堪一击了。
懂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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