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3-5-26 22:27 编辑
俗语云,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此理非物“理”,牛叉在何处?
不谈社会前提缺失——诸如权钱这等奸夫淫妇之戕害,理能大道直行,离不开逻辑的加持。理与逻辑双雄合璧,焉有撼动之理?脱裤子绝逼帮不上忙也。
故此,逻辑乃好东西无疑,只是双刃剑玩儿不好,伤不到他人,害己无商量。
进入正题前,插播一个令人忍俊不禁的小镜头。
段帖《“诸孽”是怎么猥琐起来的》,不知花了多少心血弄来的那个所谓“典故”,不偏不倚,正好套在了她自己头上。
【术士说,前一个士子写“因”字,一派天真自然,后一个人写“因”字太有心,太做作,心气儿不正,尴尬人做尴尬事……】
再看段子叙事:【“在红袖天涯,是“装羊的狼”最先自称他们一帮老红袖是“余孽”。他大大方方地用这个词儿,…… 。用“红袖诸孽”怼一帮自称余孽的老红袖时,我的意思仅仅是指“山头”,“帮派”,不及其他。】
显然,红袖那位版友是第一个写“孽”字的,其自嘲性调侃“一派天真自然”。
有趣的是,渴望泼污他人心思太重,竟压根儿没想到,其叙事无可辩驳地证明:她自己才是之后写“孽”字的那位。更明确背书:这样“太做作,心气儿不正,尴尬人做尴尬事”。这还不算,进一步给自己这一行径定性:猥琐!
段帖欢乐多,有木有?笑过之后,进入正题。
如雷贯耳的庄子,够厉害吧?遇到逻辑这块试金石,也有走麦城的时候。有名的“子非鱼”之辩,堪称精彩。千百年来,庄粉一片叫好声,似乎也理所当然。现在,就从逻辑视角审视一下这桩公案。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子触景生情了一句鱼之乐,惠施跟他玩儿起了逻辑:“你不是鱼,咋知鱼之乐呢?”这个逻辑刚刚的。
道行直逼李耳的庄大神当然不是善茬:“你不是我,咋知我不知鱼之乐?”
不幸的是,这个看上去令人拍案叫绝的反问,恰恰是翻车现场。用“你不是我”回敬“你不是鱼”,在前提结构上没毛病,真正要命的是,庄子主句断言:“(你)咋知我不知鱼之乐?”这就坐实了庄子完全接受了惠子“你不是鱼”的隐含逻辑:你与鱼之间缺失有效沟通渠道,也就不能获知鱼的感觉。更糟的是,庄子比惠子走得更远:即使你与我同类,我没说,你也不能知道我的内心感受。
此时估计惠子是忍住笑回答的:“我不是你,确不知你所感;你本不是鱼,你不知鱼之乐,也是板上钉钉嘛。”
至此,一锤定音,惠施同志完胜。剩下的,坐看庄大神如何求生吧。
庄子说:“请回话题之初。你说‘你哪知鱼之乐’等,乃已知我知鱼之乐才问我吧,我在濠桥上知之。”
这个自救唯一可取之处是,用惠子之问证明:你已经知道我庄某感受——鱼之乐。
可问题是,这个证明完全于事无补。对方知道你的观点,是因为你俩同类之间进行了语言交流。你庄大神与鱼之间有同等有效的交流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你看上去有益的证明,也只能是100%的无用功。至于最后那句“我在濠桥上知之”,纯属装糊涂答非所问——惠子问如何知道,而非何地知道。足见庄大神方寸已乱,自救完败。
一言以蔽之,惠施同志一句“子非鱼”逻辑之问,就把庄大神打回了原形!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两千多年来,人们都没能摆脱偏见:习惯于一味赞扬庄子的回答如何机智,却罕见有人指出其逻辑上走麦城。
另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庄大神何以至此?难道他是逻辑弱鸡?当然不是。即使圣贤,也免不了人性的弱点。小错不认,以至于出大丑,这事儿司空见惯。
恰似段子的“一个诸孽”蠢言,本来,“谢谢,笔误”几个字即可搞定的细枝末节,她却钻进自封的“善霸”角色出不来,结果自己都信了!愣要翻腾故纸堆,祭出新唐书上似是而非的东东,以为版友都是傻子。公某不禁要问一句:
是你自己卡在了故纸堆里呢,还是六星人都是古人?
21世纪的今天,一个群众、一个百姓,都没毛病,谁要说“一个众人”,恰似你的“一个诸孽”般“温柔”,那只能是一年级小学生常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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