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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人大同意建立的三个非法组织:城管、农管、物业保安组织。
翻开这些组织的历史,无不是以管理人民群众的旗号,反人民,欺压百姓,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受害群众称:象旧社会的“国民党丘八土匪”一样,打、砸、抢、强拆、流氓地痞行为、伤害,劣迹斑斑,数不胜数。 ……
新中国成立icon以来反人民、欺压老百姓的组织已经被彻底消灭或者改造。现在同样性质和行为的组织又在改革开放的旗号下,卷土重来,以城管、农管、物业保安的旗号借尸还魂,其反人民,欺压人民群众的劣迹斑斑的行为事实,与人民至上的国家性质格格不入,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icon的国家行为背道而驰,与《宪法icon》的相关规定相违背,与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原则相对立。至今已经是天怒人怨,人民群众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一些地方***官员则对其造成的很多恶性事件,任意“和稀泥”,或者“临时工”背锅,或者充当“保护伞”。……
现在是时候对这些“非法组织”予以取缔了!国家人大常委会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应该及时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取缔,或者对其进行符合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人民需要的“改造”。还人民以尊严,还党和国家以正确的政治经济性质和公信力,还社会环境以安宁,还人民群众以和谐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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