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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大理寺 代表个人问几句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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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代表个人问几句管理组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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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3-6-28 14: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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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醉笑无关哈,虽然事发源头的当事人醉笑是其一。


游戏规则的制订,不会是为某一个人,公众论坛,嗯,比方说六星,虽然公众但也小众,说句大家伙都知道的不好听的话,小众到百度都搜索不到。正因为如此,很多敏感性的政指话题就擦边球的存在着。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流量不流量的,虽然历来不是六星论坛考量的重点,毕竟人多好玩也是事实,鸟不拉屎的地鸟都不去,何况人乎!


权衡,是帝王之术,现如今落入平常百姓家,可企业管理之术,可小区物业之术,自然也能论坛平衡之术,一只眼睛睡觉一只眼睛放哨也就成了常态,民不举官不纠凑合着玩呗。


有凑合着玩的,自然也就有较真的。比方说醉笑,他不但和别人较真,更和自己较真,别人是怼天怼地怼空气,他是较天较地较自己。掐指一算,这会大抵开启了双模式:较真+矫情。


我不想承认自己笑出了猪叫声,可是确实嘴角上扬45度角。昨天在娱乐版的帖子里我就慧眼如炬的指出并且道出了管理组有可能的判定,意料之中的事儿。


瓜客么,还是身为游戏规则之内的瓜客,尤其是具有高尚情操自我修养意识特别高走一看三的瓜客,在管理组给出怡红院在合理讽刺范畴之内,就不免再多问几句;


①怡红院既然是在合理讽刺范畴之内,辣么按照这个逻辑喊回去讽刺者怡红院小姐姐或者怡红院小哥哥或者怡红院老鸨或者怡红院龟公,算不算违规?


②此处肯定会有自以为公允的瓜客冲出来指责,怡红院就怡红院再+上称呼不就是侮辱人么?
别和我掰扯,正理来说一个区域都被合理讽刺范畴之内形而上器而窄的转化到个人,不是大事化小么哪里不合理合法?
或许还有人说,那老鸨和龟公不就是定义怡红院的骂人么?
也别和我掰扯,歪理来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说你认为的红楼梦里大观园的怡红院,但是怡红院三个字的前后并无清楚明确说明,别人又如何不能当成仙剑奇侠传里的怡红院?都不清楚明白的称呼怡红院小姐姐或者怡红院小哥哥又或者怡红院老鸨再或者怡红院龟公,不过也是大事化小的落到个人头上,还喊的职称,何故违法之说?历史上的老鸨和龟公不存在吗?


③所有的纠纷不过源于“怡红院”这个定义,基于红楼梦和剑仙奇侠传的大相庭径各自不同也可以理解,读红楼梦的不比玩游戏的高级,此处可以画个句点。
但是后续问题又来了,在明确知道被冠以怡红院地的暂时负责人表达过不满甚至撕打过一地鸡毛以后,反复的提起是不是可以定性成居心叵测?或者,没事找事?


④在管理组认定怡红院属于合理讽刺范畴之内以后,比方说金盾说我怡红院,我能不能看见金盾冒泡就喊他怡红院小哥哥?就法论法,就坛规论坛规,就裁定论裁定,管理组并不能再判违法。
辣么,问题来了。其他的任何版块,提怡红院者皆如此回敬之,违法违规吗?


⑤掐指一算,管理组大概不会回应这个问题。即便是回也有一个完美的闭环:六星首版制。
管理组巴不得没事找上门,管理群里号召齐几大管理冒泡投票大概都得几小时才到位,大家都这么忙还是义工对吧对吧
所有的矛盾皆源自坛规和版规完美相驳,却又妖孽般的无缺闭环。矛盾皆由此,流量也在此。


⑥嗯嗯,拍哥也完美的闭环一贴。我问之,管理组答不答的随意。
枪口抬高一寸谓之厚道,没有死缠就不会有烂打。
共勉,我如是说。
以示慎重,大号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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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3-6-28 23:06 |只看该作者
怡红院还好。说人龟公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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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3-6-28 16: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老醉有点膨胀了,斗不过张知音,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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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3-6-28 15:59 |只看该作者
呼啸的老鹰 发表于 2023-6-28 15:57
说的对!
张知音已成气候了,成精了!

你来凑啥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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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3-6-28 15: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28 14:42
其实很简单的道理啊

无非是双方较力:

说的对!
张知音已成气候了,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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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3-6-28 15:06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3-6-28 15:03
艾玛

我也能闭环这个说法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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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3-6-28 15:03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28 14:56
所以标题,不需要用“提问”,完全可以用“责问”

艾玛

我也能闭环这个说法

拍哥在境外多年,文化差异导致用词不精确的么

看,又一个闭环,多完美啊

走了走了,上医院去啰,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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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3-6-28 14:56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3-6-28 14:54
对啊,这就是我的观点啊

帖子说了,我也玩一把完美闭环

所以标题,不需要用“提问”,完全可以用“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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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3-6-28 14:55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花香表达,还有可以解释的地方

老丑的指鹿为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知音的护犊子啊

管理组定义的“讽刺”啊

真是让人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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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3-6-28 14:54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3-6-28 14:48
不过,按照醉笑的解释,小炸你这个帖子,发帖格式也不对

你选择的是“观点”,那你就不应该提问

对啊,这就是我的观点啊

帖子说了,我也玩一把完美闭环

管理组答不答的无所谓,纯粹就是我想说

管理组也不可能给出别的答案,无非是我说的几种,这么多年,谁谁谁喉咙一张都知道双方吃过什么说话带什么气息

论坛破事爱咋滴咋滴吧,我得去医院照个片,热感冒咳一天的血丝了

很多问题并没有答案,或者答案肯定不如预期,这就是真实的人世间

兜兜里揣糖要给也是亲疏有别,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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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3-6-28 14:53 |只看该作者
真够丢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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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3-6-28 14:53 |只看该作者
“梦回怡红院啊”

“香残燕子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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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6-28 14:52 |只看该作者
北斗六星网-梦回怡红院,香残燕子楼_北斗六星  http://www.bdlx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2440

这是老丑在大理寺发的帖子

醉笑也把该帖子截图了

管理者完全可以把这个帖子,解锁,顶到首页来

看看老丑和知音理解的怡红院,到底是贾宝玉的寝室,还是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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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6-28 14:52 |只看该作者
所以管理组,只可能判定:怡红院是贾宝玉的寝室

但是,老丑又无法回避自己曾经在大理寺发过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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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6-28 14:51 |只看该作者
一旦管理组判定:怡红院是妓院,那么所有对醉笑的指控,就会消失

     反而是花香,老丑,知音,因此会被钉在怡红院的十字架上

管理组怎么可能会承认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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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6-28 14:48 |只看该作者
不过,按照醉笑的解释,小炸你这个帖子,发帖格式也不对

你选择的是“观点”,那你就不应该提问

因为你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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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6-28 14:46 |只看该作者
当双方因此顶牛后,再也无法改口了

只能硬撑

还说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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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3-6-28 14:46 |只看该作者
当老丑逛怡红院时,

当知音和醉笑,非要把怡红院解释成贾宝玉的寝室时

无非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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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6-28 14:44 |只看该作者
只不过大家都遮遮掩掩的,不揭开那层遮羞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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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6-28 14:42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简单的道理啊

无非是双方较力:

是牺牲醉笑,还是牺牲老丑和知音的问题

管理组自然选择牺牲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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