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依水闲云 于 2023-7-7 16:32 编辑
谨以此文送给小云的御用白月光——萧剑。
一、
“你知道吗?我超喜欢他!”小云鼓着塞满薯片的腮帮说,手里不忘从我举着的薯片袋子里挑挑拣拣,最终选了一块大的,满意地丢进嘴里,大概塞得太多,“咳咳……”地咳嗽起来。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你刚刚说喜欢谁?”我拍着她的背,无奈地递给她一杯水。
“萧剑呀!你们学校的,他可是我的新偶像!”小云得意地看了我一眼,无限神往的摇着脑袋,马尾也随之左摇右摆起来。
“你认识他吗?就偶了?”
“虽然没见过吧,但我听过他所有的歌!我们班女生偷录的,特好听。你也叫萧剑,人家也叫萧剑,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差哪儿了?”
“人家会弹吉他会唱歌,你只会吃!”
“吃吃更健康嘛。”
这就是我的女友,一个没心没肺快乐着的女生,小学时我俩同桌,她经常因各种无关痛痒的小事找老师告我状,告状之后她反而委屈地趴桌子上哭。中学六年按照小云的说法就是我们彼此走丢了,来大学报到的火车站再次偶遇,小云拍着我的肩膀说:“这是缘分!”那作派,特哥们儿,不想哥们儿最后混成了情侣——怎么说呢,没有其他情侣那么浪漫,没有花前月下,只是小云拍着我的肩膀说了一句:“要不,咱俩处处吧,看你孤家寡人的,哥们儿我心疼。”
二、
“今天你陪我去吗?”她问。
“哦?去!”意识到刚刚的走神儿,我赶紧拆开另一包零食递给她,装作不经意的回答。
“考考你——你要陪我去哪儿呀?肯定又走神了,还装呢。”她倒不恼,笑着翻了一个大白眼,继续吃着零食。“陪我去你们学校的联谊会吧,我就可以看到他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更偶他了呀!哎,你去不去吗?”她用没捏零食的小手指点了点我的额头。
“行吧,我给你占个座儿,第一排的位置怎么样?但我不能陪你去了,我还有其他安排呢。”
“哦。”看得出她有些失望,撅着嘴一言不发。
“假如那个唱歌的萧剑也喜欢你,你怎么办?”我逗她。
“能怎么办?立刻甩掉你,扑进他的怀抱!这问题傻不傻呀?”又换来她一个大白眼。“不过,假如你也会唱歌就好了,就站在这儿,腰杆挺直咯,含情脉脉地说:下一首歌《去大理》送给我的女友小云!那我立刻感动的稀里哗啦了。”
她凑到我的面前,调皮地眨了下眼睛,试探着问:“自卑了?不会唱就不会呗,你看我就不会唱,我骄傲了吗?”
看着她俏皮的样子,我宠溺地笑。
尾声:
当我抱着吉他走上台时,对小云眨了一下眼睛。
"下面将为您演唱的歌曲是《去大理》,同时把这首歌送给我的女友小云,希望在某一天可以带你一起去大理。"
台下,小云没有哭,笑得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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