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到单位前,有一段逆光路。
金色的阳光,铺洒在乌黑的柏油路面上,泛着迷人的光芒。
每每都会引起我的遐想,这前方的路,到底是黑的还是金色。今天我忽然明白了,这不就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吗?
生活中很多现实主义者,他们追求的就是眼睛看的见,双手摸的着,不见兔子不撒鹰。有错吗?没错。现实已经够残酷的,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既不好吃也不能用。还是现实点好。
当然,还有另一种主义,叫做浪漫主义,那抹金色会让他们激动不已,啊,乌黑上面的金色啊,虽然是一个瞬间,已经足够了,他们会当成永恒。
不用担心,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车在路上跑,很实,很稳。眼见的金色,很美,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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