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孩妈,@螃蟹 巴巴的在六杂发了一个帖子,我去瞅了一眼,写的啥破玩意啊简直“惨”不忍睹,我给他总结一下,就是四个不清。
第一个不清是概念不清话都说不明白。子宫产权是女子自己的,产权人有决定使用权人的自由。而不是向他那样笼统的问子宫归谁所有。
第二个不清是混淆不清婚前和婚后的使用权意义不同。
当产权人决定走进婚姻,就是同意认可把使用权固定给了老公属于有了契约。在婚姻存续期间,产权人不满意可以终结使用权后再去变更使用权。不想终结原使用权,又出去找新的使用者,这就要看有使用权者的态度了。
也就是说,产权人婚前单身时期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自由度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权利,和婚后有了明确使用权者,产权人的自由度会受到限制分不清。按螃蟹的言论涉及误导和鼓励女子,可以在婚内出轨,有伤风化,必须打倒螃蟹这个教唆犯!!!
关于生孩子,也是使用者的权利之一。使用者可以让产权人生,也可以不同意产权人生。产权人不同意生,使用权人也认可也就无所谓。产权人不愿生或者不能生,使用权人不认可大多数情况下分道扬镳。也有约定去抱养收养情况。都无可厚非。同理,男子的产权,不能令使用权人享受到应得分红(怀孕生孩子),也可以有上述选择。现在是三孩妈的男方,不认可接受不了产权人违背约定。人家要求离婚,并有所要求很正常。真不知道螃蟹之流,带节奏抹黑男方良心何在?
第三个不清是类比不清。马蓉两个孩子都是王宝强的,而三孩妈的孩子们都不是男方的。同样提出离婚,王宝强是不考虑会伤害到自己的孩子。三孩妈的老公,孩子都不是他的,要说伤害也是他受伤害。干嘛还要用道德绑架这个男子去考虑别人的孩子感受呢?螃蟹,你说你道德吗?
第四个不清是证据不清。媒体炒作,有什么证据证明是男子找媒体报道炒作的?怎么不可以是女方炒作呢?
前面说了王宝强离婚和这件事不能混为一谈。王炒作离婚,在金钱外还是可以博得同情增加人气和知名度有益事业。
三孩事件男子又不是靠脸和演技吃饭,他要知名度有啥用?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离婚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是那么轻松的。尤其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他到底是不能生还是什么原因十六年没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就这一点,他得接受多少质疑?这也会影响到他再婚。至于财产分割,呵呵,养了别人十六年老婆孩,就算多分割些也不为过。倒是三孩妈,做出这样的事儿,还有脸辩解,想分财产或者不补偿那个傻男子,让人不齿啊。
所以,螃蟹说是男方要把老婆搞臭,我只能呵呵——这件事炒的再热,男子顶多也就是多分割点财产(还是应当应分的),相反三孩妈出了名,就算不再婚,她的产权自由了,还怕少了使用者吗?所以,从收益方来看,也应该是谁受益多谁炒作。或者是以证据说话,而不是螃蟹这样凭个人喜好没有证据胡咧咧。
螃蟹挺睿智的一个人,为什么在三孩妈事件上如何糊涂?想起了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那篇小说里,有个情节,“我”发现“我老婆”和某干部野合,因为自己的身份和身体不好,没敢出来制止。在批宋江运动中,“我”老婆让“我”帮忙写批宋江稿子。“我”借机告诉老婆,她确实应该狠批痛批宋江,小气自私还暴力,不懂得分享,妨碍了阎婆惜的幸福,更不该杀了阎婆惜……
螃蟹心里这么阴暗三观不正四不清,和《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里的“我”是否大同小异?不提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