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裹挟所谓民意,确实存在,但,这是双刃的,既然是双刃的,就可能双伤。
徐闻渡口,屁大的事儿,弄的天下皆知,吃瓜看眼的炒做一团,这是真要感谢网络了,事情到这一步,估计好多人都烦。
老太太烦不烦?好歹也是个网红,事发之前说是有五十多万的粉丝,事发后瞬间涨了三十万,但是,很快就有了什么“反转”,然后据说迅速掉粉,打开她的帖子,下面都是怒斥,怒骂,嘲笑。七十多岁的老人家,能经得起这个?
说破大天,站在人家车头咆哮的男子失分是一定的,更何况还用拳头拍砸人家的车?所以,处罚他也没错。只是我觉得罚款五百可以,行拘十天太过。
看后来出现的徐闻那条上船路,本身就是一个习惯性的交互前行就可以了,让一下能如何?要说道路设计不合理,那是徐闻那边的事情,和车辆驾驶员没关系。只是觉得现在的人已经鲜有包容和忍让了而已,例子太多不用举了。
我在外面过人行横道,基本一定要守红绿灯的原则,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的斑马线,要过的时候,一定要做好瞭望。大连实行的是车让行人,所以,凡是过横道线基本车都让你,我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必定给出一个感谢的手势,没别的,这是习惯。让你是仁义,是情分,你回礼是当然。
说说山东菏泽这事儿吧。
在山东菏泽某宾馆,一个入住的客人,遇到了警察盘查。(据说是宾馆有一些问题)警察执法天经地义。这个客人是一个实习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面对闯入的民警要查他,他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对方是两个辅警,当然没什么警官证。于是律师拒绝配合,言来语去,辅警大怒,直接用器械反铐了律师,去了派出所,然后,在那里又经历了正式警察的询问,在律师依然坚持要看审查他的办案民警的证件的时候,其中的一个拿出证件晃了一下,另外一个说证件没带,落在家里。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不出示身份证明,我有权拒绝你的询问。一通折腾之后,当事人被放了出来。然后在网上把这事儿曝了,再然后,菏泽警方闻风而动,做出处理,该所领导被诫勉,当事民警被记过,两名涉事辅警被辞退。
看,背锅侠不出意外的又是临时工。
辅警当然没有执法权,更不用说敢用铐子随意铐人,但是,手铐在他们手里,谁允许这么做的还用多说吗?换一个角度说,这算是踢到钢板上,遇到懂法的硬茬子了,要是一般的老百姓会怎么样?一个所谓的“诫勉”,就彻底淡化了这场荒唐执法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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