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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猪小虫 我的意思是,谁也别和我争,谁争创谁 墨攻 发表于 2010-12-29 21:27
回复 猪小虫 你说年龄这个吗? 我知道你说的是28零两个月, 我就是那么一说, 那也不算剩女啊 ...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20:17
宁爱错,不放过,征服他! ========= 真够猛的,到底征服了没有啊? 香姐 发表于 2010-12-29 21:07
好文共欣赏,好文当支持。 青云直上 发表于 2010-12-29 19:53
回复 猪小虫 又看了一遍, 似乎我没有看错什么吧? 说说,我看错什么了?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19:57
语言鲜活生动,给平凡的世界添了许多妩媚和流动的线条 风之桃 发表于 2010-12-29 19:25
回复 猪小虫 如果换做是宝马车,就符合你们这个年纪的故事了。 硬凑个飞鸽,看着不那么舒服。 25就 ... 冷笑 发表于 2010-12-29 17:02
我是喜欢个性文字的,可以再嗨再野性点。 君雅 发表于 2010-12-29 16:25
小虫,这是个爱情长篇的序幕吗? 没够呢,记得要追踪报道后期真相。 碎碎 发表于 2010-12-29 15:58
在生活中,我凡一有事,比如钱包、手机丢了,人们就怨我喝酒;在网络上,凡一有不同声音,比如命题不如意了 ...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12-29 15:54
脚刹大金鹿,一路狂奔,闪开闪开,撞着活该 墨攻 发表于 2010-12-29 15:21
最后我脑海崩出一对字眼:他是剩男。 终于对上眼了。 色妞妞 发表于 2010-12-29 14:49
宁爱错,不放过。 顶虫子!美丽的爱情故事。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12-2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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