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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回来,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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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木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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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09:2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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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12-29 09:33 编辑

木门长子:

您好!如果照片是本人的话,那请允许我称呼您一声大姐姐。

六星此次活动,得到了诸多笔友的支持,文章过百,表现各一,也不能一一尽述。我一直认为,文由心生,文字是心声的最好表达方式,她比语言优美,她比对话含蓄。

当一个写手是幸福的,因为她比常人更善于用文字表达心声。中国汉字常用的也就七千左右,一个优秀的写手,却能在这有限的资源内运转自如,写出了一篇篇令人赞叹不已的文章。

当一个写手是幸运的,因为网络论坛的出现,让只有作家才能占领的文字天空,变得广阔起来。事实证明,写手的水平也许不如作家,但写手对文字的挚爱甚至远胜作家。

当一个写手是悲哀的,因为写手往往被金钱所迷惑,所困扰。我就曾经为生活计,不得不卖字为生,那时候的写手和卖菜卖肉的一样,拿着作品送到出价最高的地方,人家不要再转到下家,最后实在不行,报纸上换个烟钱也要卖出去。当钱渗透到文字的时候,文字已经不成为文字,只是萝卜白菜土豆地瓜。

所以说,要想写出真正的好文字,就要摒弃一切外在的因素,包括金钱。

人追求美好生活是正当的,对钱的爱好大家是相同的,但表现出来的形式却绝对不一样。有人淡然,有人执着,有人不择手段,有人不要脸。我也一样,有奖金的征文,我就多投几篇;没有奖金的,也许我就应付了事。就拿这次征文来讲,奖金丰厚,大家争相踊跃,也在情理之中;即便是男扮女妆,我也不想说谁卑鄙,毕竟谁也不比谁纯洁。而有钱的活动,必然有争议,我说了,即便是张爱玲复生,李清照转世,来拿这第一名,一样会有人说不公平,拉关系,走人情。人生百态,人性本质,如何体现?惟有钱是最好的验证码。

海选结束,有人庆祝,有人叹气,有人说不公,这都是正常的表现。你也不要惊讶,我觉得规则没问题,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包括水平最高的比赛,包括最严肃的诺贝尔奖金,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什么是公平?你既然来到了六星来玩,遵守六星的规则,笑对现实,这就是公平。就像你到我家吃饭,就要吃我做的什么菜,就要喝我酿的酒。你如果嫌我的酒不好喝,尽可以不来,来了就得客随主便,听从主人的安排。这道理是一样的,你不能要求主人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请客,只希望你能做个随遇而安的好客人。

再说我的评语,很多人说我过分,说我对新人不够客气。我还是要说,网友如沙子,因为不适合我手掌的温度,所以在我手心里尽情流淌,只有不多的几粒能被我握住,我不可能每粒沙子都珍惜,我也只能对留下来的倍感珍惜。沙子淌没了,我再去抓,同样的道理,我也是别的网友手里的沙子,也不求别人倍加珍惜我。因此,我不想对任何人客气,适应我的,就交个朋友;不适应我的,悉听尊便,我不觉得可惜。前几天有个自称是小女孩的,因为我的评语偏激,在群里称赞我为流氓恶棍。很多人说我不够温柔,不能体贴小女孩。但是我要问,谁规定的年纪小的就一定要让着?奥运会赛场上,你说年纪小,评委就能给你最高分?竞争上岗的时候,你说你爱哭,别人就让你先行?火车站上,你说你年纪小,春运大军就会让你先买?人心难测,你说你年纪小,就不会被人骗?不会被人拖进树林强暴?

爱哭,回家找爹妈疼你;怕输,别出来见人。来了,就要面对一切,包括赞美,也包括批评,当然也要包括恶语相向。一次活动,就是一次锻炼,一次机会,一次缘份。大奖只有一个,余下的人都是陪衬,但是我希望,奖金不是最终目的。大家要珍惜的,是这次比赛,你们所留下的足迹。十年修得同船渡,每个回贴,每次交流,包括每次打架,都不知是几世才能修来的缘份,我想,这才是最值得纪念的。进入复赛的,要向她们祝福,没有进入复赛的,我们想一想,有没有一个贴子让你感动?有没有一个人让你留恋?有没有一个理由,让你留下来呢?只要有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枉此行了!

木门,之所以写这封信,是因为你落选了。进入复赛的,需要拉票,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我觉得没有什么失望不失望,只有适应不适应。你可以拉,大家都在拉;你也可以不拉,保持自己的一点清高。因此,我向你表示敬意,也向所有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们表示敬意。

在这里,本人――红尘散仙,六星一微末,谨以真诚,向你表示挽留。并邀请你参加“单车恋情”,也许这个结果又会让你失望,但我希望每次失望都是对你的一次促进。

祝:木门大姐幸福安康,寿比南山。

                      小弟:红尘散仙

                      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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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1-1-2 09:5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 亦泓


    听你的,我又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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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1-2 09: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君雅


    哈哈 ! !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0-12-31 09:39

你们都握手言欢了,木门还坚持要删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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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1-1 22: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4# 音尘绝


    真的都别吵吵了!大家都为了文字而来,没有谁对谁错,是是非非都让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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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1-1 21:58 |只看该作者
别站那么高吵吵了,我都回来了!下来吧!姐给你冰棒吃吃,消消火,嗓子没哑吧!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0-12-29 21:34



    看到这里挺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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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1-1 21:57 |只看该作者
再说我的评语,很多人说我过分,说我对新人不够客气。我还是要说,网友如沙子,因为不适合我手掌的温度,所以在我手心里尽情流淌,只有不多的几粒能被我握住,我不可能每粒沙子都珍惜,我也只能对留下来的倍感珍惜。沙子淌没了,我再去抓,同样的道理,我也是别的网友手里的沙子,也不求别人倍加珍惜我。因此,我不想对任何人客气,适应我的,就交个朋友;不适应我的,悉听尊便,我不觉得可惜。前几天有个自称是小女孩的,因为我的评语偏激,在群里称赞我为流氓恶棍。很多人说我不够温柔,不能体贴小女孩。但是我要问,谁规定的年纪小的就一定要让着?奥运会赛场上,你说年纪小,评委就能给你最高分?竞争上岗的时候,你说你爱哭,别人就让你先行?火车站上,你说你年纪小,春运大军就会让你先买?人心难测,你说你年纪小,就不会被人骗?不会被人拖进树林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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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0-12-31 09: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君雅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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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0-12-31 09:3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 木门长子


    晕死我,我不是说你解的俗,是你的细读解开了我不愿意承认的妙玉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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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0-12-31 09: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君雅


    那妙玉解的俗,我已经让她回家了!谢谢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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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12-31 09: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君雅


    木门初来,不明白的事很多,也较了一份真!君雅指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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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12-31 09:2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周糊涂


    自然是不怕了!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0-12-31 09:03



    水平如何,有一定水准的读者心知肚明,论坛活动拼的是人脉特别是所谓的ID投票,这次参加比赛很多人不知道我是谁,但我知道她们是谁,比如一个论坛的普通管理,她只要在群里一呼,结果特立独行的优秀写手的得票数是八马难追。
没办法,民主也有其弊端,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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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12-31 09:1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君雅


    君雅,值得木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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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12-31 09:08 |只看该作者
落选怕什么?我多想落选呀
周糊涂 发表于 2010-12-31 08:58



    问好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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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12-31 09: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周糊涂


    自然是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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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12-30 12:3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君雅先生,我是纯粹的论坛上混的写手,写手偶尔投稿是大家的共性,远大的文字理想是作家的事。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2-30 12:03



    散打老师,我说的是尊重,尊敬和尊重的区别你应该是知道的。尊重是相互的而尊敬是有特定对像的。你可以不尊敬一个不了解的个体,但不能不尊重他的自由表达,这是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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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12-30 12:03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散打老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您那么高的文学理想或以文字谋生,您可以忍受的SM也许正是他人所 ...
君雅 发表于 2010-12-30 10:09

  尊敬的君雅先生,我是纯粹的论坛上混的写手,写手偶尔投稿是大家的共性,远大的文字理想是作家的事。
  尊敬他人应该以了解为基础,网络里的人不了解,如何能去尊敬,用怎么样的方式尊敬,我想最好的方法,一是视频斗地主,二是看文字欣赏人。
  我没有视频,只能看文及人,所以我只尊重文,只有在通过文字的交流后,才能慢慢了解对方,才去尊敬人。这是个从文及人的过程。
  如你所说,要是上来一个就尊敬一个,没通过了解就爱得不得了。也许是个犯罪份子抄了两篇稿来混,我岂不是白尊敬了一场。
  那么怎么尊敬人?用最真实的话,说出对对方文字最真实的想法,就是最大的尊重。
  你可以说我水平不行,读得不细,没有读出内涵,但你不能说我这态度是对人的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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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12-30 10:09 |只看该作者
不,我一般不反驳,这次坚决予以驳斥,文字上被批评,再被批评,这不是被狗咬,这是用钱换不来的,这是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2-30 09:21


    尊敬的散打老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您那么高的文学理想或以文字谋生,您可以忍受的SM也许正是他人所鄙夷的,民主、人权是当今世界的道德至高点,对个体的尊重是成为真正作家的人格底线。
相信您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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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12-30 09:21 |只看该作者
我们能理解你当初作为新手成长的艰辛,但不等于,你被狗咬过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咬人,当然你去咬 ...
君雅 发表于 2010-12-30 04:14


不,我一般不反驳,这次坚决予以驳斥,文字上被批评,再被批评,这不是被狗咬,这是用钱换不来的,这是宝贵财富,至少我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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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12-30 04:38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君雅的柔中有刚的风格,很有亲和力哦。
蝶儿 发表于 2010-12-29 20:03



    蝶儿,遥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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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12-30 04:14 |只看该作者
我初写小说时,被《天池小小说》连退83篇。
83篇全是我的心血,又有谁照顾了半分。
其间我被退得服气了,我说我是新手,手下留情吧。
编辑老师只有两个字回复:继续。
直到第84篇,我的稿过了,那种欢欣是发自内心的,是实实在在的。
谁说新手就必须得照顾情绪?既然写了文字,就要承受文字上的不同意见。
既然来参赛,就得面对任何声音。
赞美情绪就好,批评情绪就不好,这岂是写手所为。
香姐的指责,属于正常探讨,我深表敬意。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2-29 19:36



       我们能理解你当初作为新手成长的艰辛,但不等于,你被狗咬过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咬人,当然你去咬狗没人会有意见。
   

   是吧,散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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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12-29 22:2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丝.红颜


    学习我的犟劲,让散仙难堪?还是算了吧!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0-12-29 22:13



    只有一种人我才会说这句话,那就是他的文字有我应该学习的地方。
至于为人脾气啥子的,和俺无关,何谈学习二字?
再次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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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12-29 22: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木门长子


    我已经改邪归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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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12-29 22: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木门长子 于 2010-12-29 22:15 编辑

回复 33# 青丝.红颜


    学习我的犟劲,让散仙难堪?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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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12-29 22: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木门长子


    问好木门   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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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12-29 22: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青丝.红颜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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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12-29 21:55 |只看该作者
想起前几天俺在诗歌版的一个回帖了:
有人欢笑,有人痛哭
也有人吟唱,更有人跳舞
唯我,娴静冰冷
才知道,他们的情绪
其实都与我无关


可是俺说归说,暂时还做不到----------但俺正在努力做到
大哥   俺头像改了。你说的对,一个人戾气太重,玩不好文字。所以,在写了两个小说征文后,俺凑了个情感的征文,感动下自己,也希望同时感动大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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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12-29 21: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红尘散仙


   
真是好男儿,精力旺盛,文采也旺盛!像四月的花一样文字争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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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2-29 21: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红尘散仙


    真心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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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2-29 21:41 |只看该作者
嘿嘿嘿,好象还没气过妙版呢吧。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2-29 18:56

气我?你的功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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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2-29 21:39 |只看该作者
真是好男儿,精力旺盛,文采也旺盛!像四月的花一样文字争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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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2-29 21:38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贴子,一天发那么多,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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