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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轻生是行为人自己的选择 舍命相救真的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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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生是行为人自己的选择 舍命相救真的不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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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1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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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救人牺牲,被救女孩回应



                                                                                 原创 尤里克克 2024年08月26日 08:00 江苏

      他本该值完夜班回到家,幸福的抱起龙凤胎儿女,然而却轮到4岁的儿女对着李燮警官的讣告泣血稽首。39岁的广西都安民警原本只是在进行正常的夜班执勤,没想到却在快零点时收到跳水女孩的求救,女孩只是因为暑假快要结束,不想开学,于是就萌生了跳水的想法,事发之前还专门发了朋友圈预告自己将跳水地点选在了风雨桥。

     当李燮警官赶到现场后,他立即将跳水女孩救上岸,过程中并反复鼓励他要好好活下去,可没想到女孩非但不听,甚至趁李燮不注意,第二次从桥上一跃而下,跳入水中。尽管李燮警官因为第一次的施救已经筋疲力尽,可身为警官他只能不顾危险第二次跃入水中。附近的居民闻讯也立马赶过来帮忙,有人找了绳子,想帮助李燮把女孩拉上来。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前一秒还在水中摁着李燮警官的头借力往上浮的她,下一秒竟掌握了仰泳,平稳的漂浮在水面上,丝毫没有生命危险,可体力耗尽的李燮警官却多次没入。水中很难自救上岸。当岸上有人两次把救援绳扔给李警官时,女孩一把扯过的动作与上岸后无情的抱怨,令网友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明明两个人都能活,她却两次抢走扔给李燮警官的救援绳,她摁着李警官的头,借力浮出水面,又在第一次绳子扔过来时,一把将李燮推到河水中央。然而在那一刻,李燮警官仍然用尽全力在水下推了一把跳水女孩的腰。当李燮警官因为两次下水救人累倒,筋疲力尽,无力踩水上浮时,跳水女孩明明保持住了身形,稳稳漂浮在水面上。岸边的围观群众赶紧再次丢出救援绳,想先把李燮警官拉回岸边,没想到绳子已经落在了李燮的左手边,却又被跳水女孩一把抢走,她被岸边的好心人拉着回到岸上,回头一看,救人英雄李燮却搭进了自己的生命,永远沉在了河水之中。

   上岸后,跳水女孩的一句话更是气人,面对围观者的指责教训,她竟说到,我又没让他救,是他自己来的。殊不知,自己的举动毁了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已经39。岁的李谢警官在前几年好不容易有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孩子才刚上幼儿园,就再也没有感受父爱的机会。他的妻子身为当地高中的班主任老师,很难想象她以后要怎么面对班里那群十六七岁的孩子。如今的风雨桥上,摆满了悼念李燮警官的鲜花与白蜡烛,留给家人的却只有无尽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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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24-8-27 23: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8-27 23:08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8-27 08:42
傻玩意。无论怎么定义权利,人定法也龟腚不出“实然”来,那是造物主的造物范畴。

你正好说反了,凯撒的规定是实然的,法律硬性规定;造物主的自然法才是应然,信则有不信则无
二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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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24-8-27 23: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8-27 09:07
可怜的呆子还瞧不起自然法呢,生命权就是自然人的权利。木有自然法,自然人哪里来的生命权?呵呵。法盲一张 ...

聊成文法说的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别聊自然法,自然法是立法思维,是信徒对成文法的个人理解,不是成文法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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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24-8-27 22:33 |只看该作者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4-8-27 15:48
不值,但仅限于这个女同志.她太坏了,对救她的民警有加害行为,可恶.

但是轻声原因各不相同,如失业的,救起 ...

现在保安协警等,也是要考试录用的,安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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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24-8-27 15:51 |只看该作者
还有就是读者往往会被文章带了节奏,当我得出这个女孩不值一救的时候是因为我读了全文得出的结论,在当时顾不上那么多,警察也没想到救这个女同志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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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24-8-27 15:48 |只看该作者
不值,但仅限于这个女同志.她太坏了,对救她的民警有加害行为,可恶.

但是轻声原因各不相同,如失业的,救起来柳警你给他找个保安的工作也许就救活他一家子了.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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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24-8-27 09: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8-27 09:15 编辑

可怜的呆子还瞧不起自然法呢,生命权就是自然人的权利。木有自然法,自然人哪里来的生命权?呵呵。法盲一张嘴就露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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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4-8-27 08: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7 08:37
实体法中,应该是可以的意思,应当是必须的意思
实体法必须有具体的可执行程序,不使用“应然句式”这种 ...

傻玩意。无论怎么定义权利,人定法也龟腚不出“实然”来,那是造物主的造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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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4-8-27 08: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8-27 08:03
难怪呆子一脑袋浆糊,经常性胡搅蛮缠,连权利(rigbt)是应然“正当”都不知道。你的法律龟腚如果是实 ...

实体法中,应该是可以的意思,应当是必须的意思
实体法必须有具体的可执行程序,不使用“应然句式”这种模糊语言

前面就提醒过你,别混淆自然法和成文法,“权利即正当”不是成文法内容,这是二逼们的自然法,信仰
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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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4-8-27 08:1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2:13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

支持柳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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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4-8-27 08: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要寻死的人,一心要投死的人,你救起来有什么用,她外面有十万的借款,水电煤气都欠着,老娘癌症要手术没钱,谁去救她上来的,那你救到底,帮她全部还了,哦,她男朋友抛弃了她,是不是你也要离婚再娶她,一辈子发誓爱她不离开她,让她幸福一生呢。
投死,是她个人的选择,已经救过,她还要投河,说明她一心求死,还把警察 往水里摁,这是袭警,可以当场击毙,也省得她投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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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4-8-27 08: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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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4-8-27 08: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8-27 08:1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17:33
又打滚到实然应然了
法律规定的权利都是实然概念,不是扯鸡巴蛋的应然
你被关鸭笼里,不叫“你应该有自由 ...


难怪呆子一脑袋浆糊,经常性胡搅蛮缠,连权利(rigbt)是应然“正当”都不知道。你的法律龟腚如果是实然,你要信上帝,你的法得是神定才行。一道德相对主义的权利实在论者?哈哈哈,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应然是客观的,但并不是实在的。别说你国那些没经本人同意的法律龟腚,就是自然科学范畴的原理,定理和公式,都只是些客观观念,在应然范畴而非实然。

上面给你讲这么多你看不懂没关系,你只要记住一点就行:既然失去自由不意味着被剥夺(或放弃)自由权;那么,失去生命也不意味着被剥夺(或放弃)生命权。自然状态是自然状态,正当是正当,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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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4-8-26 22: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2:58
这位警察起初已经尽力履行职责了,后来该女再跳,就不值得舍命去救了。听懂了吗?

他做了两次选择,那是他的选择,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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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4-8-26 22:5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22:52
你只需要做一次选择,就是在你遇到她跳河的时候,不需要你当上帝去关注她的一生

这位警察起初已经尽力履行职责了,后来该女再跳,就不值得舍命去救了。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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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4-8-26 22: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2:49
救人于危难!人家决意离开尘世,你去救了,能保证她不再寻死?医院里那么多没钱而放弃治疗的, ...

你只需要做一次选择,就是在你遇到她跳河的时候,不需要你当上帝去关注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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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4-8-26 22:4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22:46
你打算只救不那么坚定寻死的人?

救人于危难!人家决意离开尘世,你去救了,能保证她不再寻死?医院里那么多没钱而放弃治疗的,你去救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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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4-8-26 22: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1:56
一个刚被被救上来后又去投水的人,你觉得其寻死的决心还需要审验吗?

你打算只救不那么坚定寻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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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4-8-26 22:1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18:04
我会游泳,苦于找不到救人的机会,要不你掉水里试试我救不救?

哈哈哈,估计我也用不到你救。我不会游泳是不会换气,但是向前游10几米还做得到,有一次在游泳池我不小心游到深水区了,发现踩不到地了,但还是自己游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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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4-8-26 22: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2:13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

很多现场都不充分理性,完备风险后果判断

估计我也是和警察一样,一门心思弄回来

正常理性,用不上

我们这些都是后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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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4-8-26 22:13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4-8-26 21:59
对现场民警要求太高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接到报警称有女子落水,属于身处危难情形,警察应该立即救助。被救起后,又去投水,且会仰泳、拽救生绳,此时已不是她身处危难,而是她陷救她的警察于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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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4-8-26 21: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8-26 21:56
一个刚被被救上来后又去投水的人,你觉得其寻死的决心还需要审验吗?

对现场民警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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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4-8-26 21:5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12:42
柳大哥讲话,理太偏
你要先对每个落水者进行政审再决定救不救么?

一个刚被被救上来后又去投水的人,你觉得其寻死的决心还需要审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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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4-8-26 20: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确实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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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4-8-26 18: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8-26 18:00
实话说,换我,我不敢救,我不会游泳,但是路边有木棍之类的我会扔给她,报警是可以的。

我会游泳,苦于找不到救人的机会,要不你掉水里试试我救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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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4-8-26 18:0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17:56
换我,我掉河里行不行?

实话说,换我,我不敢救,我不会游泳,但是路边有木棍之类的我会扔给她,报警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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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24-8-26 18:0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17:56
换我,我掉河里行不行?

哈哈哈 您白掉了

天眼连黛玉都不救,更不说没头发的葛优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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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24-8-26 17: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8-26 17:54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换你去救吗?

换我,我掉河里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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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4-8-26 17:5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26 09:40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说这么多有什么用?换你去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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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4-8-26 17: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8-26 17:46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8-26 16:26
权利是应然的,和你的实然状态无关。比如你被绑架了,关在鸭笼里一动也不能动,这不意味着你被剥夺了行 ...

又打滚到实然应然了
法律规定的权利都是实然概念,不是扯鸡巴蛋的应然
你被关鸭笼里,不叫“你应该有自由”而是“你的自由权利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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