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核心词汇:救助、帮助。
我就从被救助被帮助对象的配合与否说起吧。《警察法》没有说主观主动制造危难情形的人,警察要不惜生命去救助去帮助。法,不能那样要求警察,施救了,提供帮助了,就不违法。就像医生,患者进了医院,不能要求医生必须治好,病患没被治好,医生就有罪,病患死了医生就是死罪。
非战争状态,就是军人,我们也不能命令他用他的命换别人的命,因为,他也是百姓的一员,生命平等,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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