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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关于物权转移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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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转移的法律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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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1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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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折长亭柳   说
汽车和房屋等不动产交易的完成,是以登记为标记的,即使已经钱货易手,只要尚未登记,买卖就不算完成。金月半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知音怎么可能还会去购买呢?难道购买前不去查产权和他项权登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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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4-10-15 19: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庄主 于 2024-10-15 19:22 编辑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5 06:35
庄主早,柳警早
看了几遍才看懂,意思是登记后距离结婚就很近了是吧?哈哈哈

我的意思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登记,在结婚这件事儿上是怎么回事儿,物权的登记是怎么回事儿,是可以有互相映衬的。

比如,没有登记,事实婚姻,是可以认定的。
再比如,有的人,登记了,还没在一起过日子;有的人,肚子大了,赶紧领证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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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4-10-15 09:29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5 06:41
这情况应该立证证明对方“目的”有“诈骗的故意”吧?
没其他条件“仅仅”“2卖”本身,在这边是合法的

二卖,指隐瞒房屋已经售出的事实,将已经售出的房屋,再次出售,骗取购房者钱款的行为,不是指同时向两个购房者邀约、推销、收取定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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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4-10-15 09:25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5 06:44
房款据为己有,不退不赔
在这边也是非法的
诈骗未遂,前提得证明行为本身目的是诈骗吧?

当然了,你若不是为了欺诈购房者,骗取购房款,干嘛把已经买了的房子又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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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4-10-15 07: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10-15 07:12
没咋看懂,我朋友和卖主已经签好了买卖合约(还没走到付款那步),卖主突然故去,儿子决定不卖了,赔给我朋 ...

朋友原则应该可以坚持要完成买房交易的。
这里把房东和儿子视为同一个人就可以
也就是原房主签合同卖给你朋友,原房主突然又反悔了。

2万还是5万是买家判断,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
本身赔款是应该的

日本这种情况签约的时候会预付“手付”,类似预付款或保证金
不买了,这钱不退,不卖了,这钱退还买家的基础上,再支付同额赔款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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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10-15 07: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真很好 于 2024-10-15 07:16 编辑

没咋看懂,我朋友和卖主已经签好了买卖合约(还没走到付款那步),卖主突然故去,儿子决定不卖了,赔给我朋友2万五
我朋友说她可以索赔到五万的,可是那样就麻烦了,找律师啥的也要花钱,这两万五是原卖主儿子主动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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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4-10-15 06: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23:07
不会吧?明知自己只有一套房子,却两卖,收取两个人的钱,然后再去退还一个人的,这不是有病吗 ...

房款据为己有,不退不赔
在这边也是非法的
诈骗未遂,前提得证明行为本身目的是诈骗吧?

我明白了,咱们那实务上,故意二卖本身就视为诈骗,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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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10-15 06: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23:13
不对,应该从主观恶意上来认定,看其是否明知特定的这套房子已经售出却再次出售,主观上是想骗 ...

这情况应该立证证明对方“目的”有“诈骗的故意”吧?
没其他条件“仅仅”“2卖”本身,在这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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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10-15 06: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23:15
明知自己只有一套,却去两卖,然后退款,这不是神经病吗?

比如房价连年上涨,或者附近要修地铁站,有升值预期,第二次卖价更高
原房主就有卖给第二个人的动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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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10-15 06: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0-14 21:48
说到登记了,那离结婚还有二里地吗?

庄主早,柳警早
看了几遍才看懂,意思是登记后距离结婚就很近了是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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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10-14 23:15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21:41
日本的话,悟空本人卖给牛魔王后再卖给白骨精
悟空是知情的,仅仅2卖这一点上,这种情况下原则也不违法 ...

明知自己只有一套,却去两卖,然后退款,这不是神经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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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10-14 23:13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21:44
目的,是骗房款
手段,是欺骗
主观,是不履行赔偿义务

不对,应该从主观恶意上来认定,看其是否明知特定的这套房子已经售出却再次出售,主观上是想骗取二购者的购房款据为己有。至于被戳穿后退款,那是诈骗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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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10-14 23:07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21:41
日本的话,悟空本人卖给牛魔王后再卖给白骨精
悟空是知情的,仅仅2卖这一点上,这种情况下原则也不违法 ...

不会吧?明知自己只有一套房子,却两卖,收取两个人的钱,然后再去退还一个人的,这不是有病吗?
     我所说的一房两卖,是指明知自己只有一套房子,却虚构有两套的事实,并用以骗取购房者的购房款据为己有的行为,妥妥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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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10-14 21: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庄主 于 2024-10-14 23:30 编辑

说到登记了,那离结婚还有二里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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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10-14 2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17:28
这个不属于一房两卖,因为后者继承时,并不知道已经售出的前情,主观无恶意,客观也不是实施的 ...

这边的话悟空和小猴具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人
咱俩的理解错位焦点还是非法的“起算时间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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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10-14 2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17:26
你说的和我说的是两码事。我说的一房两卖,是卖房者有骗取购房款的主观恶意,明知房屋已经售出 ...

目的,是骗房款
手段,是欺骗
主观,是不履行赔偿义务
在日本也是欺诈行为

也就是说,在不肯履行赔偿义务的时间点开始,才处于非法状态
而不是2卖的时间点就直接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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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10-14 21: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17:26
你说的和我说的是两码事。我说的一房两卖,是卖房者有骗取购房款的主观恶意,明知房屋已经售出 ...

日本的话,悟空本人卖给牛魔王后再卖给白骨精
悟空是知情的,仅仅2卖这一点上,这种情况下原则也不违法。

但他无法提供两套房子又不履行退款和赔偿责任,这时候,才处于非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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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10-14 21: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0-14 16:07
这例子举得好,简洁明了,一目了然~~~~

柳警6姐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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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10-14 17:2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0-14 16:07
这例子举得好,简洁明了,一目了然~~~~

这个不属于一房两卖,因为后者继承时,并不知道已经售出的前情,主观无恶意,客观也不是实施的两卖行为,属于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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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10-14 17:26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12:13
房子一房两卖,不直接视为欺诈,也有一定合理性,比如

孙悟空有个洞窟,卖给了牛魔王,牛魔王已经交钱, ...

你说的和我说的是两码事。我说的一房两卖,是卖房者有骗取购房款的主观恶意,明知房屋已经售出,却实施了两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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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10-14 17:20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12:07
法律中比较有趣的一个小知识,法律用语中的“恶意”,是指“知道,知晓(某事)”,善意,是指不知道。
...

中日可能解释不一样。中文里的恶意占有、恶意讨薪等,都是指主观上有违法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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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10-14 16:07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12:13
房子一房两卖,不直接视为欺诈,也有一定合理性,比如

孙悟空有个洞窟,卖给了牛魔王,牛魔王已经交钱, ...

这例子举得好,简洁明了,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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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10-14 1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房子一房两卖,不直接视为欺诈,也有一定合理性,比如

孙悟空有个洞窟,卖给了牛魔王,牛魔王已经交钱,但洞窟本身还没交付。
然后孙悟空突然得新冠挂掉了
他儿子孙小猴继承了洞窟,不知道他爹卖洞窟的事,小猴又把它卖给了白骨精

从法律上来说,孙悟空和孙小猴父子俩,可以视为同一个人,即“原房主”
这个情况就属于一房两卖
孙小猴是不知道牛魔王买的事的,(善意)
这时候要说是欺诈,小猴也怪冤枉的

这种情况就看牛魔王和白骨精谁先正式办完洞窟登记手续了,快者胜
另一个要求小猴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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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10-14 12: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10-14 12:07
法律中比较有趣的一个小知识,法律用语中的“恶意”,是指“知道,知晓(某事)”,善意,是指不知道。
...

(在日本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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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10-14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07:59
所谓故意,就是指主观上有恶意嘛。

法律中比较有趣的一个小知识,法律用语中的“恶意”,是指“知道,知晓(某事)”,善意,是指不知道。

日常生活中的这种心怀恶毒不良目的“恶意”,在法律上叫“背信的恶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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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10-14 12: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07:59
所谓故意,就是指主观上有恶意嘛。

一房两卖,无法交付房产的还不退款,就成为欺诈了

只是一房两卖本身,在日本严格来说不构成犯罪,相反,日本法律认为这俩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原房主有义务向两位购房者交付房子,无法做到的话,要给与赔偿
不退款不赔偿,这时候就转化为欺诈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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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10-14 10:1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10-14 07:59
所谓故意,就是指主观上有恶意嘛。

就是指主观上有恶意嘛。
--------------
国内的、这个玩意儿,
太、、、逆天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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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4-10-14 07:59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9-2 05:53
这边也类似,故意不故意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是否有恶意获利的情形。
如果对另一方进行损失赔偿,应该 ...

所谓故意,就是指主观上有恶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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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10-14 07: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想起日本古代有个政权
模仿唐朝新建个类似的古都
结果只用了16年就搬走了
据说原因之一有可能是日本当时的厕所卫生处理系统不咋样
城市太臭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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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10-14 07: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24-9-2 11:59
日本女子穿汉服否

浴衣,其实是简易日常版的和服,应该模仿于古中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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