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9-21 05:53 编辑
【客观美国】夯实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大拿是谁?(上) —— 开篇絮语: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 文:公理力
公某自忖不够厚道,【背面美国】系列不经意间就弄了5篇。这已令坛子里一众“美”字头人士(美粉、美分和编外美国人)憋屈有加。俺老乡“万世师表”孔老夫子有言:差不多就中了吧,做人要低调,再低调!三人行必有吾师也。老乡一句话就点醒了俺。这样吧,【背面美国】后面那50篇就暂时不写了。以美粉们为榜样,立马儿去美国找位老师,踏踏实实当一回美粉,平复一下“美”字头人士的小心脏。
大美丽国,世界灯塔。宪法为尊,主权在民;天赋人全,人人平等;共和政体,联邦制度;民煮国家,法治社会;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司法独立,政教分离;自由至上,美国独大;上帝保佑,唯大美丽……这样的四字经,21世纪中国虔诚的民煮义士们,个个耳熟能贫,人人滔滔不醒。
没错,根据美国宪法设计,国家权力拆分为三块: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者地位平等,彼此独立,相互制衡。在民煮义士们的教义中,这样的顶层设计是如此天经地义,不证自明,毋容置疑,不容挑战。如有人胆敢觊觎四字经之外的选项,根据“美”字头人士段位不同,其口号武器当量有如下几个级别:你们落后一个世纪!你们落后300年!你们落后一千年!你们落后两百万年!
—— 开国之初,联邦最高法院其实是小三
在美利坚开国之初,三权分立的境况远非今天这般模样。三者关系的自然呈现大致是这样的: 立法机构,亦即参众两院构成的联邦国会,犹如一幅宏伟蓝图的大手笔勾勒者兼拍板人,以民意代言人身份处于居高临下地位;民选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则是掌控一切资源的蓝图实施者,是手握实权的国家主角扮演者;而联邦最高法院这股第三势力呢?既没有立法机构居高临下的主动地位,也没有行政部门手中的实权,事实上就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小三”。大致算是一位人民“调解员”(中国街道办的大妈们比较擅长此一角色)!后者欲插足为三足鼎立的一足——与前两者平起平坐,这在当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才是美国开国之初,联邦最高法院地位的真实写照。
如有人对此有疑,不妨先听听美国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卸任前如何抱怨:“在一种有着巨大缺陷的制度下,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缺乏必不可少的活力、份量和尊严。”而当年恰有一个事实极具象征性地佐证这一点。
那会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哪儿办公呢?当然没有下图所示,以高大的双排罗马柱和门楣山墙浮雕为特征——灵感来自希腊神庙,威严堪称高大上的最高法院建筑。真实答案是,当时最高法院并没有自己的办公大楼,只在国会大厦地下室拥有一个有两扇窗和几张办公桌的房间!以至当时有人这样描绘最高法院的窘境:“一个陌生人,即使在国会大厦幽暗的通道里转上一星期,恐怕也无法找到这个管理着美利坚合众国司法机构的偏僻角落。”
(落成于1935年的美最高法院大楼西大门,与国会大厦隔街相望。其东大门门楣上三圣贤雕像之一是孔子。)
—— 历史长河中,除了巨星,还有并不引人注目的白矮星
遥望浩瀚历史苍穹,正是点缀其间的无数熠熠生辉的伟大人物们点亮了这幅色彩斑斓、壮丽辉煌的人类文明史画卷。他们中既有在风云激荡的巨变时代叱咤风云、指点江山之乱世英雄,如秦始皇、拿破仑、华盛顿、毛泽东,更有在波澜不惊之陋室孤灯之下、终生皓首穷经的学界巨擘、艺术大家和文学大师们,如孔子、亚里士多德、司马迁、马丁·路德、牛顿、米开朗基罗、贝多芬、莎士比亚、曹雪芹。这些或建立了伟大帝国、或留下了传世学说、或创造了艺术瑰宝、或站立在文学巅峰的大腕儿巨星们,在世界任何地方、任何时代、任何群体中,都注定要留下难以磨灭的光辉。
但与此形成悬殊对比,在人类文明蹉跎岁月某些平淡无奇的特殊关口,也有那么一些不显山不露水的人物曾给历史车轮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一推,使其得以继续沿着人类理想的正道勇往直前。这些富有远见卓识的关键贡献者犹如遥远星空那些难以识别的白矮星——与其历史性重大影响不成比例,他们的名字并不引人注目,在芸芸众生心目中并未留下其应有位置。
公某今日发思古之幽情,皆因必须隆重介绍本文主角,美国法治建设之路上一位大拿,美国司法界神一般的存在,他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正是他在最高法院经办的一案例中,巧妙地做出睿智裁决,第一次宣判由议会两院通过、且被联邦政府执行的联邦法律,因违宪而无效!此案一举夯实了宪法至上、三权分立的根基,更在与政府和议会关系中确立了司法系统的平起平坐地位,迈出了美国法治建设之路上历史性一步。亦因此铸就了今日超强美利坚合众国的体制基础!
—— 民煮与法治是什么关系?
若论美国精神及其核心理念,堪列首位的非“契约精神”莫属。这一条较之其余美国精神全部内涵加在一起更重要。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的软性基础。而法治社会又是实施民煮体制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在【公理说民煮】系列第3篇中,曾专题讨论民煮与法治的关系,简言之:法治乃民煮制度不折不扣的基础工程。没有这个坚实的基础,民煮的高楼大厦即使不是空中楼阁,也只能是沙滩上的城堡,看似宏伟,在任何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都可能随时轰然垮塌!一言以蔽之,民煮无非是各方讨价还价妥协后达成的一纸社会契约。经商者最清楚,如果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商业法规体系作保障,任何商业契约都会沦为一张废纸!即使这套法规体系权威性不够,契约仍然存在成为废纸的危险。只有在法规,除了其本身,不承认任何个体或团体占有更高权威的前提下,商业契约和民煮这个社会契约才有可能摆脱成为废纸一张的命运!换言之,只有在一个相对成熟的法治社会,有现实性的民煮制度才有可能稳固确立,并长期有效运转。否则,一切免谈。
遗憾的是,在坛子内外一众民煮拥趸中,究竟有多少真正弄懂了这一点?很令人怀疑。
爆发于十八世纪下半叶的美国独立战争,既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殖民地争取民族独立斗争,也是世界范围内一个民族首次以人全理论建国的尝试;那既是一场追求自由、平等和基本权利的民煮运动,也是一场革除旧弊、创立新制的制度革命。这场革命不但赢得北美殖民地从此脱离宗主国独立建国,而且在北美终结了君主专治体制,开创了现代宪政民煮制度之先河,让民煮、自由、平等、法治、人全等信念开始传播于世界。在那片原本蒙昧、落后、动荡不安的北美大陆上,年轻的美利坚积蓄了丰厚的思想资源,创设了一套崭新的社会民主制度,令整个世界为之惊叹。而这套制度的根本性保障,正有赖于法治的健全。
—— 较之合众国的横空出世,美利坚“新民族”的形成意义更为重大
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在公某看来,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奇迹的达成,固然要充分肯定以“五月花”号为象征的新教徒们,在北美大陆这个新世界,创立了新制度,建立了新国家这个主流解读,但更需要一个深化认识的新视角:创建全新美国这一惊世骇俗之举,其具有深远意义的最大成就,是前无古人地同时熔铸了一个不属于旧世界任何族群的全新美利坚“民族”。
这个“熔铸”新民族的过程,是一个分几个步骤完成的“自然筛选”过程。首先是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运动“筛选”出新教徒。他们是芸芸众生中那些思想敏锐、观念开放的人,其可贵之处在于愿意接受变革,勇于面对哪怕颠覆性的全新观念。其次是以“五月花”号为代表的远渡重洋行动“筛选”出的北美新主人。历经两次筛选的这群人,其突出品质是具有难能的冒险精神和可贵的求知欲。他们敢于面对一个全新世界的种种挑战,勇于探索未知领域的不确定性,尤其善于为创造美好的新生活而造梦、追梦。“造就”新民族过程的第三步,是北美新主人们在创建全新国家、追寻美国梦的征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致力于美利坚民族性格的塑造与琢磨。最后,全世界一批又一批新移民陆续登陆这片全新土地,同样历经了性格、观念、勇气、探索与冒险精神和挑战人生等多方面筛选和检验,才终于迈出人生重大一步,并逐步熔化为美利坚新民族一员。而与此同时,来自全世界各民族的独特性格与文化元素也服从优胜劣汰规律,不断地丰富、优化着美利坚民族性格。这才是写就美国梦、制造美国奇迹最根本性原因和秘诀。
然而,如上所提及,这个新生国家初期,诸多制度尚欠完善,在公民权利、政治体制设计上亦差强人意,甚至存在相当严重的缺陷。直至十九世纪初叶,美国的宪政体制运作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一些制度性弊端日益凸显,有识之士对此忧心忡忡。这其中,尤以司法领域问题最为突出。在建国初期,司法权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既没有足够的权威和独立性,又缺乏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有效手段。联邦最高法院在国会和总统面前显得无足轻重。改变这一被动局面的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他将在本文下一部分出场。
最后,来个小花絮作为结束。N年前,本部分在某网站发出后,有热心版友留言: 孟德斯鸠死的那一年,正好是约翰·马歇尔诞生,真是伟大的传承。
闻听此言,公某不禁哑然,在英雄崇拜情结面前,迷信也排得上用场!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