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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也议破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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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议破窗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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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0 07: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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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但特殊情况下,也不尽然。例如应激反应。

一些文友谈论的理智与程序,当然是必要的,但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做到。对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证据”。他或许有,或许没有,因为公开披露的信息,是他说38度,列车员说31度。产生分歧情况下没有见到令人信服的第三方予以佐证。

这里有个问题,他破窗究竟是为了乘客还是他自己?谁能说的清?

为他自己,还需要证据吗?列车就是密不透风的容器,正常人尚且因为没有新风换气感觉不舒服,假如他是心肺功能较弱的乘客呢?他会不会有窒息感?

重要的,是此事引起的心理上的不安。如果多数人安定,就不会引起恐慌。一个人的不安,很可能引起骚动。

我感觉不舒服,也感觉沟通起不到效果,我有点担心,我就砸了。有毛病吗?在我愿意承担后果的情况下?特别是我知道砸窗可能承担的最大后果?比如拘留教育几日加罚款?

再说他可能是为了公众这种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我看来,他就是英雄了。一个不顾自己可能承担后果的人,首先破窗打破了乘客希望开窗而列车员这种“底层”请示“上级”无果”的情况下的僵持。最终结果是,该透气的透气了,平息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

有人说,啥悲剧啊,你说的有点严重了。我也知道,这是小概率事件,但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小概率事件转变为大概率发生的,对吧?如果说理智,两害相权取其轻,至少是明智的。

我想,这也是有关方面简单问询不再追责的主要考量。很简单,你破窗破坏了公家财产,也可能危及到乘客安全,而且破窗本身也挑战了有关方面权威,必须问责。但我问也问了,询也询了,没有人受到伤害,不就是换块玻璃的事情,多大个事?

否则,是要经过法庭的,经过复杂的调查取证,也难免激起网络论战。所谓民不举官不究。息事宁人,实属难得糊涂的上策。

大张旗鼓地鼓励“英雄”行为,需要合适的社会环境。公道自在人心,在民间。更为重要的是,如果鼓励,大家纷纷效仿,也不是个事儿,对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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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7-10 1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0 09:04
对于温度和密闭空间的耐受,是因人而异的,而且,也没有一个明文标准规定什么温度、多长时间的密 ...

句句在理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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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7-10 11:1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7-10 11:04
你不要瞎举例。我由始至终的意思都是,他可以选择砸,但能够交涉、协商,保存该砸的证据最好。所以我认为 ...

紧急避险本来也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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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7-10 11:14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7-10 11:08
你就晓得撒泼打滚,自然随时腰痛得很,嗯哼。。。。

协商多次遭拒,已有多人喊叫不适,在场者都有购票身份证记录,都是可寻人证,你却坚持强调应该协商、拍照,显摆你有手机?旁人不会拍照?现在好事者多的是,拍照录音录像的大有人在,事实是都发到网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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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7-10 11: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0 11:06
你这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就晓得撒泼打滚,自然随时腰痛得很,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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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7-10 11:0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7-10 11:04
你不要瞎举例。我由始至终的意思都是,他可以选择砸,但能够交涉、协商,保存该砸的证据最好。所以我认为 ...

你这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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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7-10 11:0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0 09:04
对于温度和密闭空间的耐受,是因人而异的,而且,也没有一个明文标准规定什么温度、多长时间的密 ...

你不要瞎举例。我由始至终的意思都是,他可以选择砸,但能够交涉、协商,保存该砸的证据最好。所以我认为整个事件,他砸了,可以,他被批评了,应该。如果事件真没有严重到该砸的地步,他甚至可能承担赔偿责任——都是正常的因果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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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7-10 11:01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是选择。觉得该砸,也有了砸的心理准备,估计也考虑到能承担砸的后果,于是做出了砸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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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7-10 09:1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0 09:04
对于温度和密闭空间的耐受,是因人而异的,而且,也没有一个明文标准规定什么温度、多长时间的密 ...

说得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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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7-10 09: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7-10 09:11 编辑

对于温度和密闭空间的耐受,是因人而异的,而且,也没有一个明文标准规定什么温度、多长时间的密闭才算危急,那么,有一定数量的人感觉不适,恢复正常需要多久也不确定,此时有些人提出破窗请求,就不能不说是危急了,不需等到有人晕倒。

     处理这类事情,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有无恶意,如果其主观上只是为了自救或救人,并非是故意毁坏财物或扰乱秩序,尽管在危急程度上各说各理,客观上却是的确存在一定危险的,况且,列车恢复正常的时间车上谁都不能预测,危险会不会升级?非得等到死了人?因此,应该以人为本,宽松处理。
   其实,这和灭火一样,如果像金月半那样认为应该从容不迫去权衡商议砸还是不砸的话,请问:如果你们家里有了火苗,但火势不大,是不是消防员必须等到烧起熊熊大火才能破门而入去救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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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7-10 08:57 |只看该作者
中肯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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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7-10 07:27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5-7-10 07:21
先生过谦了,我就是个网络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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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7-10 07: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7-10 07:17
我俩还是算共情算知音。
你是俞伯牙。我是砍柴的。

先生过谦了,我就是个网络混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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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7-10 07:17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5-7-10 07:14
幸好不是破窗“飞机”

我俩还是算共情算知音。
你是俞伯牙。我是砍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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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7-10 07: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7-10 07:11

幸好不是破窗“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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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7-10 07: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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