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无处安放的小手穿越混沌时空轻触沉鱼的小嘴,穿过落雁的羽毛,抚摸闭月的脸庞,插一把羞花。
曾经。想用偷心的手写篇牛文以祭奠逝去的青春。
曾经。想以割韭菜的手造一块又红又专而涂满了睾丸激素的砖头,砸到溪亭荷塘深处惊起几只鸥鹭来。
奈何。末世妖风翻滚尘土遮天蔽日,我本草民车马驱驰以致上下摸索五千年仍未得其法。
然而。即便未有桃花庵,酒醉花下眠也算韵事了。记得某年某月某日东瀛公干,与友三五个樱花树下说风流,谈及红尘奇事首推女体盛,于是相约前往。
到处,沐浴更衣后,妈妈桑引领至一房间前,吾等畏畏缩缩进得房间里来,房间简约雅致,长桌上光溜溜地平躺着一女子,目测芳龄估摸二十有余,一头乌黑头发铺开成扇状,肤白貌美,双峰覆以两花瓣,胸口、腹部、腿部各摆着鲑鱼扇贝等生猛海鲜类。
虽心有准备,也曾沐浴过巫山雨云之事,但见此情景还是惊到了我那天真无邪的心以至于忐忑不安无处下筷,生怕用力过猛戳疼了女孩,虽有恻隐但也不至于青衫湿。
一顿饭吃得稀里糊涂加小心翼翼甚为不畅快。最为滑稽的莫过于匆匆收场后不知如何给小费,二狗直接把富兰克林压放在私处,我则把伟大的华盛顿放在峰峦之上便慌里慌张逃也似的离开了,当时只觉得应该放麦克阿瑟最妥,可惜没有。
事后,我对人体盛之事便甚为生厌以致于恶之。此去经年,再次听说人体盛之事就是在宇宙第一坛北斗七星坛,据说还是个白衣胜雪的男大妈,我当即连吐三天,吐不尽那长江滚滚向东流啊。于我而言,这是假文雅之名而行低俗之能事罢了,干人体盛营生的如此,摆人体盛的亦如是。装裱的恶心感,就连麻子的颓哥也愤愤然还俗了,甩一甩破袈裟抖出一片论语,拿起筷子夹住人体盛小鸡鸡,大呼去尼玛,便一溜烟的落荒而逃了。
是的,我为曾经的猎奇而手划十字,也曾匍匐在通往珠穆朗玛峰的朝圣之路。谁不曾经年少无知呢?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于是乎,人体盛可以休矣。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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