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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丰客 于 2011-1-22 00:59 编辑
友 情 客 串
(一)
其实,我是个好人。我这么说绝非是是在自我标榜抑或是在为自己所作的种种行进辩解,我的意思是:从本质上来说我不是一个贪婪成性、好逸恶劳、天生就喜欢不劳而获的人,绝对不是。
我也曾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我在一家锁具厂工作,妻子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两个人的收入虽然不是很多,但是除去每月的基本开销还能略有节余,女儿刚上初二,乖巧伶俐、聪慧可人,学习成绩也很让人很满意,一家人其乐融融,极是温馨。
然而,这一切都被突如其来的下岗风暴终结了------我,失业了。
失业之初,我还满不在乎,以为凭着自己的本事找份工作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嘛,事实证明:除了精通制锁之外我一无所长。四处碰壁数次失败后我的万丈雄心消磨殆尽。无所事事的我染上酗酒的恶习,终日沉浸在酒精的麻醉之中,脾气益发暴躁,女儿见了我如同见了凶神恶煞一般。妻子对我从最初的安慰、鼓励、劝谕变成冷淡、漠视、鄙夷与厌恶。
终于有一天在我又喝的酩酊大醉之后,妻子带着女儿不辞而别,只留下她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我成了一文不名众叛亲离的倒霉鬼。
怨谁呢?愿我们的领导?失业的又不是我一个;怨社会?下岗分流是大势所趋,我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又如何能阻挡社会的洪流?
我终于感到生存的危机。
穷则思变,我不得不走上了一条风险极高且又令人切齿的道路。但是我发誓,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生活所需,从不贪得无厌,肆意挥霍。我以我的人格和良心做保证。
(二)
这个目标我已经观察两天了,白天从没有人出入过,或许是个典型的上班族,或许是全家都外出旅游去了,现在不是“十·一”黄金周嘛,有钱人总是他妈的会享受!
现在的时刻是上午十时十八分,这也是我多次总结出来的良辰吉时。
我点燃一支烟后闲庭信步的踱进小区,对传达室里的两个保安的身影报以轻蔑的冷笑,来到五单元,解开楼道的密码锁,快步走上三楼,侧耳听了听,整个楼道里寂然无声。这家安装的是市面上广告做的正火的名牌防盗门,什么十六点锁紧,牢不可破云云,可是在我的眼里形同虚设,取出自制的“万能钥匙”,熟练地插入锁孔,轻轻转动几下,门锁应声而开,我推门而入,并且习惯地换上拖鞋,戴上手套。
这是一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客厅很大,有钱人家应有的摆设一应俱全,这一点让我很满意。对于那些平民的家庭我一向不屑一顾,这个原则会让我有一种劫富济贫的心理,虽然我只是救济我自己一个穷人。
我从酒柜中取出一瓶写满洋文的酒,应该是人头马面之类的吧,找了个干净的杯子斟了半杯,像电视上的老外一样用掌心托着,悠闲地坐在真皮沙发上呷了一口,他妈的,洋鬼子的酒还不如二锅头好喝。不是我好整以暇,故意做做,其实是我一向都看不起那些每次走场都惊慌失措提心吊胆的同行,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沉着冷静,都应该把它当作是一门艺术。
放下酒杯,我又点燃茶几的一支名牌香烟,仔细打量客厅的布置与装修风格,正面墙壁上挂着一幅国画,画的是一个胡须挓挲相貌丑陋的古代官吏,朱衣纱帽,右手持剑,真是不伦不类,看了看落款,好像是一个叫范曾的人画的《钟馗神威图》,那个“馗”字我不认识。
范曾是谁?不认识,如果是齐白石张大千等人的画我一定得顺手抄走,市面上好的赝品也值个千八百的,像这种无名鼠辈的画一文不值,我可不是外行。画的两侧还有一副对联,好像是什么“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哼,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敢情你应有尽有了,还求什么啊?还是李白说的实在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注:此诗是杜甫所做。)
或许有人认为我是在发矫情,其实不然,这些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浏览的过程也是寻找目标的过程。好多同行都认为户主一定会把钱和贵重物品藏在最隐秘的地方,然而事实是,就好像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一样,最显眼的地方往往就是最有价值的地方。这也是我多年来的经验之一。
当我的目光停留在博古架上一个不起眼的花瓶上时,南面卧室的门忽然开了,一个白色的人影出现在门口!
家里有人?!
我的头发吓得全竖了起来,刚才的镇定自若荡然无存,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跑!我一个箭步冲到门口,快速登上皮鞋,折断了指甲也没有扭开门锁。
“爸爸,是您吗?”那个人影说话了。
爸爸?这个奇怪的称呼使我停下了欲夺门而出的脚步,扭回头去看卧室出来的人。
这是一个年纪大约十四、五岁的小女孩,短碎发,身材苗条,身穿一套乳白色的连衣裙,左膝盖处打着石膏绷带,脚趾甲上涂着猩红的甲油,分外显眼。姣好美丽的脸上却是一双空洞无神的大眼睛。
原来是个盲女。
“爸,您别走,我知道是您。我都闻出您抽的烟味了。”
女孩一瘸一拐地摸索着向我走来,我一闪身,又坐回到沙发上,忐忑的心渐渐有些平静。 “爸,您渴了吗?我去给您拿喝的去,您是喝饮料还是啤酒?”
种种的疑问占据了我的大脑,使我几乎忘记危险的存在。
女孩熟练地从厨房冰箱里拿来一听啤酒,
“爸,这是您最爱喝的啤酒了,我给您启开。”
“啪”的一声,女孩纤细的手指拉开拉环,泡沫溢到了她白皙的手指上。
我接过啤酒,喝了一口,此时的我已经完全放松下来,一个失明小孩子我怕什么?就像看破案的电视剧,我急切想知道答案
“爸,您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回来看看我们?都快半年了,您不想我吗?您是还在记恨妈妈吗?还是你又有新阿姨了?其实我和妈妈都非常想你,妈妈早就后悔和您分开了,自从您走后我和妈妈几乎天天哭,一到晚上睡觉又很害怕,前几天大雷雨,吓得我和妈妈一夜都没敢睡觉……”
眼泪从女孩无神的眼睛里流出,女孩的声音哽咽了(原来盲人也会流泪?)。
“爸,您为什么不说话?你还是回来吧,我替妈妈保证,再也不和您吵架了,我也一定听您的话,做个乖孩子……爸,我求您了。您就回家来吧……”
多么可爱又可怜的孩子啊!
我的眼睛湿润了,泪水越聚越多,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父母离异会给孩子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呀!我的女儿也和她一样大吧,她是不是也会这样想我啊?姗姗,你在哪里?爸爸想你和你妈妈啊!
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自己所处的环境,脑海里一片空白,女孩的哭诉声断断续续传到耳中,
“爸,你倒是说话呀!你不说话是不是就是默许了……那太好了,我这就给妈妈打电话……妈……爸爸回来啦…..他同意回来和我们在一起啦……您快回来吧……你们就别再分开啦…..”
我已记不清女孩后来还说些什么,头脑混乱,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房门走出楼道的,似乎在我离开时女孩试图挽留我,被我出于本能地将她甩在沙发上,走下楼梯时似乎还听到女孩伤心的哭泣声。
(三)
走出楼道,小区里回旋的秋风吹干了我脸上的泪水,也使得我的头脑清醒了许多。
我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能如此失态?怎么会违反了我们这一行从不走空的规矩?良心发现吗?多年以来我好像忘记了自己还有良知。想返回去,却又实在没有勇气再次面对那个清纯美丽的失明女孩。
我沮丧的向小区外走去,迎面忽然走来一名中年妇女和两名警察,我故作镇定地摸出一支烟点上,当我和他们擦肩而过时其中一名警察盯了我一眼,我的心险些从嗓子眼蹦出来,脸上还故作从容。
就在我即将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刻,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女孩的喊声,
“抓住他,他是小偷!”
我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背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脚,下巴跌倒水泥方砖上,顿时眼前金星直冒,满嘴是血,我奋力挣扎想爬起来,一只大脚又踩在我的后背上,双臂被熟练的拢到身后,一副冰冷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腕上。
“你们干什么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我色厉内荏的咆哮着,挣扎着。
“你说凭什么抓你?”
一张熟悉的清丽面孔出现在我的眼前,只是那曾经空洞无神的大眼睛已经变得异常清澈明亮,炯炯有神。
“你……你……你不是瞎子?!”
“你才是瞎子呢,哼,这么笨还要出来做贼?”女孩一脸的兴奋与得意,扑在那中年妇女的怀里。
“老妈,你说你女儿棒不棒?”
“棒,我女儿真棒!”女人爱抚着女孩,“傻孩子,可把真把妈妈吓死了,开始接到你的电话都把妈弄懵了,幸好你罗叔叔到我们单位办事,听出了这里面有问题才一起赶过来,多危险啊。”
“濛濛真是好样的,”罗姓警察拍了拍女孩的肩膀说,“你这个电影学院真没有白上啊,这次立了大功一件!”
我立刻瘫软在地,动弹不得。
原作于一九九七年五月
后记:
旧作一篇,班门弄斧。
关于那个注,似乎应该废话几句。此文曾经和朋友的作品发表在一本内部交流的文集上,原文写的是李白说,注解说是杜甫,以示文中的“我”也爱附庸风雅,结果排版时被某个不认真看内容的编辑自作聪明的把原文中的李白改成杜甫了,结果弄得这个注不仅多此一举且不伦不类。
某个大师还嘲笑我说:你这个注,以为读者都是小学生啊?
手民之误,使我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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