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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支持正方、21】在反方知音恐吓下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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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方、21】在反方知音恐吓下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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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9-7 22: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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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妙韵怡然 于 2010-9-7 23:22 编辑

杂谈和时尚的辩论如火如荼中,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使得六星硝烟弥漫,煞是好看。作为正方时尚的拉拉队员,我总觉得我的表现还不够,一开始除了尖叫呐喊鼓掌,外加给正方的英雄们献献鲜花,好象没什么醒目的作为,远不如反方的中国欣和正方的一般昭峰招风得瑟。主要觉得自己辩才有限,不敢轻易插嘴,再者,因为白天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论坛,一上网就左顾右盼忙着看精彩的主贴,还得抽时间给时尚做活动链接,因时尚版主色妞妞和寒烟翠的电脑系统无法做链接,我当初答应了帮她这个忙。所以,当有评委指出拉拉队员没有做点实际的事情时,我对号入座了,确实感觉惭愧!

不料晚上登陆六星,收到了杂谈知音超版的一个站内信息:

“别老跟我得瑟啊,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咯噔一下,一时间我真想不明白怎么回事,难道为了这次辩论的事?我也没怎么得瑟啊,我还嫌自己不够得瑟呢!但我可以肯定,这就是所谓的威胁恐吓吧?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或者是优点),就是善于自我反省,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总会先从自身来反思。我静下心来,思索知音口中所谓的得瑟,想来想去,这次辩论中确实回了知音几个跟贴——

话说某天晚上,看着知音在问色妞妞:

请问色妞妞: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剩男剩女来参加电视征婚、网络征婚?
他们都想有个家,这个简单的愿望为什么这样难以实现呢?

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于是阐明了我的观点:

越来越多的剩男剩女来参加电视征婚、网络征婚正是社会进步的又一体现!想从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就观念让男人女人自觉或不自觉地踏上了传统婚姻的老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随便一拨拉就是一对鸳鸯,注定了婚姻是牢笼的定性。当今社会的未婚男女随着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的提高,抱着宁缺毋滥的宗旨,才走上了电视征婚、网络征婚的高层次婚介方式,这难道不正体现了剩男剩女现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吗?

还有一回,正方辩手秋江潮水陷入敌阵,危机四伏,虽然秋江勇猛威武,以一当十游刃有余,可作为正方的拉拉队员,我还是替秋江捏了一把汗,总想帮他说上几句,可一时找不到缺口,可以想象,和对手交手,总该找对方的软肋才好下手吧。机会终于来了,围攻秋江中的一名对手知音终于露出了我以为的破绽:

什么是内核,那五的内核就是有些人就该剩,剩一辈子这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


于是乎,我对此话进行了辩驳:

不说找没找对内核,就有些人就该剩,剩一辈子这一点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
国家婚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是不能结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就包括那些智障人员,这些智障人员结婚生子,生下的孩子就有可能是傻子,这样的恶性循环难道不会给人类社会文明带来一定的影响?

除此之外,我还在正方三辩削骨的刀的贴子里发了言。

知音:

你代表了一部分剩男剩女的心态,那就是不愿意承担责任,图自己一时的清闲快乐,这只能算是自私自利之心越来越膨胀,目光短浅,跟人类文明的进步背道而驰。

我:

知音又在想当然了,削骨的刀好象没说不愿意承担责任吧,而是不愿意让豪情万丈在家庭压力下慢慢钝磨殆尽,从而有更大的空间去选择自己该做的事情去做。
如果是一把削骨的刀,就不该将刀放在刀鞘里生锈,而是该让他自由出鞘,人尽其才。这正说明他高瞻远瞩,大公无私,为社会文明的进步做出不同凡响的贡献。

对了,还有:

知音:

寻找最合适的婚姻,这个是天性使然,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而剩男剩女现象的出现,正说明这个本来应该顺理成章的事情变得很困难,剩男和剩女搭配不畅通,肯定是那个地方有问题,需要找到根源去解决,而不是自欺欺人地美其名曰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的体现。
明明是一个病态,为什么非要加上美丽的光环呢?


妙韵:

楼主说的很好!
婚姻大事,非同儿戏,慎重选择,是对自己对他人甚至对社会的负责。那些批驳剩男剩女的人,一是违反国家晚婚晚育的国策,二是草率行事,恨不得回到“十三娘十五爷”(十三岁做妈,十五岁做爸)的年代,无论包办与否,但求鸳鸯成对,却不知道“闪婚”(闪电结婚闪电离婚)给当事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的,该先找一找自身是不是病态!

我这样的辩驳,在这次辩论赛中简直是微乎其微吧?而且,我的言论都是就事论事,并没有什么出格之处吧。很想问下知音,我究竟怎么得瑟你了?若对我的辩驳有什么疑义的,大可以跟贴回应,何至于发站内信息发如此的威风?说实话,你有限的忍耐度早些时候我也欣赏到了,确实可怕!但是,这次辩论上我并没有在考验你的忍耐度,比我更有力度更得瑟的大有人在,他们既然没有触犯到你的忍耐度,那又关我何事?

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想说,真的拉拉队员,敢于直面激烈的交锋,敢于正视阴暗的威逼!因此,我坚持正方的观点:剩男剩女现象都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表现!

最后呼叫下妞妞,若有朝一日我被暗杀,请为我申明,我是为了时尚的辩论事业而英勇献身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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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9-7 23:03 |只看该作者
{:1_89:}{:1_89:}{:1_89:}{:1_89:}{:1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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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9-7 23: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0-9-7 23:18 编辑

不全啊,补充一下:

《【支持正方、17】剩的目的不是为了独身,而是为了寻找最合适的婚姻》这个帖子里。

知音:
寻找最合适的婚姻,这个是天性使然,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而剩男剩女现象的出现,正说明这个本来应该顺理成章的事情变得很困难,剩男和剩女搭配不畅通,肯定是那个地方有问题,需要找到根源去解决,而不是自欺欺人地美其名曰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的体现。
明明是一个病态,为什么非要加上美丽的光环呢?


妙韵:
楼主说的很好!
婚姻大事,非同儿戏,慎重选择,是对自己对他人甚至对社会的负责。那些批驳剩男剩女的人,一是违反国家晚婚晚育的国策,二是草率行事,恨不得回到“十三娘十五爷”(十三岁做妈,十五岁做爸)的年代,无论包办与否,但求鸳鸯成对,却不知道“闪婚”(闪电结婚闪电离婚)给当事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的,该先找一找自身是不是病态!


知音:
声明一下吧(为了让更多的人不产生误解)
【明明是一个病态,为什么非要加上美丽的光环呢?】这句话里面的“病态”,指的是“剩男剩女”现象,是社会上的一个不正常的病态的现象,而非指“剩男剩女”本人。特此声明。


【我是不愿意在版面上给你回复,怕跟你吵起来大家不好看,才给你发站短的,没想到你还曝光了。我说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不是吓唬你,意思是你再这样回复我,我就不给你留面子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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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9-7 23:19 |只看该作者
我加上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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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7 23:22 |只看该作者
:lol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的,该先找一找自身是不是病态!
----知音有什么病态啊?我认识一个医术极高明的大夫,说说,我请他给你诊治诊治,当然,跟我说,就别昧着良心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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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9-7 23:23 |只看该作者
真的勇士,敢于曝光站短,就像曝光我的马甲一样,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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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7 23:26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天玑姐的花!{:1_89:}: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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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9-7 23:31 |只看该作者
真的勇士,敢于曝光站短,就像曝光我的马甲一样,刺激。
知音 发表于 2010-9-7 23:23

与辩论赛来说,暴光站短,兵不厌诈,暗杀与反暗杀谁也怪不了谁!
敬请你别将和我无关和辩论无关的事情联系起来,否则现眼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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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9-7 23:33 |只看该作者
让事实说话吧,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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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7 23:40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呢?有人急赤白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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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9-7 23:55 |只看该作者
:lol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的,该先找一找自身是不是病态!
----知音有什么病态啊?我认识一个医术极高明的大夫,说说,我请他给你诊治诊治,当然,跟我说,就别昧着良心了:lol
醉西楼 发表于 2010-9-7 23:22

“病态”的病症是“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若没有这个病症的,请别对号入座呀!
小楼,一个大夫说怎么样的症状是什么病,没此症状的一定要来辩驳这个医生说自己没这病,这是不是病啊?不是病态那也是疑心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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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8 00:32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呢?有人急赤白脸了~~~~~~~~!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7 23:40

嚷嚷啥呀?{:1_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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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8 06:44 |只看该作者
最后呼叫下妞妞,若有朝一日我被暗杀,请为我申明,我是为了时尚的辩论事业而英勇献身的!
=======
我为你祈祷,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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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8 07:49 |只看该作者
天那 竟然还有恐吓啊  看看我们正方不管是辩手还是粉丝团都保持着一颗骄傲和宽容之心多难得啊~  正方必胜! 谁叫我们是以得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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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9-8 09:29 |只看该作者
谁叫我们是以得服人呢~
--------------
错别字,是以德服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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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9-8 09:44 |只看该作者
不带这样揪人家小辫子的啊 讨厌死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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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9-8 10: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的老虎 于 2010-9-8 10:02 编辑

看了一下。矛盾起因是妙韵对知音“明明是一个病态,为什么非要加上美丽的光环呢?”的回应。

我的理解,知音指的病态,是指“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而妙韵可能阅读有误,认为知音是指剩男剩女是病态,于是直接回击为“昧着良心说剩男剩女是病态的,该先找一找自身是不是病态!”,这就把病态从现象,转移到特别的人身上了。也难怪知音生气。

其实本来是观点之辩,没必要搞到大家都红了脸的份上,又不是拍砖。是吧,妙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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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9-8 10:18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本来是观点之辩,没必要搞到大家都红了脸的份上,又不是拍砖。是吧,妙韵。
----------------------
是啊,这次辩论是公正严明的比赛,辩论上有误解有异议是摆在桌面上的东西,可以直接就贴子解释或者辩驳,没必要发那样的信息吧?如果我不回应的话,显得我被吓倒了,如果和她一样私下里拉拉扯扯,那会更加难看,显得小家子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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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9-8 11:12 |只看该作者
以德扶人: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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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9-8 12:58 |只看该作者
;P英勇不屈!:victory:赞一个,赞人,赞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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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9-8 15:55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有矛盾有误解不怕,只要我们都积极的交流沟通。相信一切的不愉快都会过去的。

{:1_89:}妙{:1_89:}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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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9-8 17:44 |只看该作者
蛋定,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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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9-8 18:47 |只看该作者
这是唱的哪一处戏?
好听的,听听,不好听的,塞着耳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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