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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09-12-24 14:41 编辑
那些岁月那些人下篇(6)
两个窃书“贼”
岁月给我们最深刻的就是记忆深处的那些尘封的往事,而那些往事或许已经泛黄,或许已经淡忘,也或许不愿重新提起,但是,无论如何,走过的日子,那些记载着我们的青春年少,或者是青春时代的往事,决不会简单的忘却。
我们都缺乏一种勇气,缺乏直面人生的赤诚,甚至缺乏一种说实话的勇气。当我曾经自以为是的信仰的根基轰然坍塌的时候,那一刻,所带给我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上的沮丧和绝望,更多意义上,还有一种面对往事的懊悔和失落。
为“信仰”而生活,为“真理”而斗争,我相信这是我和我的同龄人,所具有的曾经的共同的目标,就像用理想堆砌起一个梦幻的城堡,那城堡里盛满了我们的愿望和欢乐,但是,突然有一天我们不能不赤裸的面对:那不是一个美轮美奂的城堡,那就是一堆瓦砾,是一道道断壁残垣,下面有着呻吟,也有着不屈,还有着死亡,这种目击所带来的创伤,终生难以愈合。
我在那座小村,那个小镇生活了不到一年,但是,这一年却在我的心底烙刻上一生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小镇东南面的一座小山上,有一座烈士墓,长眠着一个女烈士,她的故事,她的威名曾经是这片山区,或者这座小镇的骄傲。当刽子手的屠刀架在她年轻而美丽的头颅上的时候,她用微笑和凛然迎接了死亡。我不止一次在镇子里的“展览馆”见过她的或照片,或绘图,或遗物。小山之上,苍松翠柏,郁郁葱葱,烈士墓修建的在当时来说很气派。当地特产的花岗岩青石,围成了一块大大的空地,一方青石的坟茔,周边芳草萋萋,烈士的墓碑高大挺拔,一面镌刻着烈士的名讳,写着永垂不朽,一面用简短的文字镌刻着烈士的生平。站在小山之上,睥睨到,韩念献身的那条水渠,正渠水清清,涓涓流去,那水渠显得很气势。很多日子,学校不止一次组织我们来拜谒或者祭扫烈士的陵墓,以至于到后来,我们早已经忘记了对烈士的尊重,开始在墓园四周疯跑嬉闹。但是,正是的祭扫仪式,一定是很严肃的,我们手里的花都来自这座小山上开放的那些野花,或粉红,或金黄,或洁白,花儿都不大,但是,都是真正的来自自然的。那些花儿看得出来生就的倔强和野性,枝枝蔓蔓看起来全无什么规矩。我们采下来,再用一束青草把它们扎结成花束,放到烈士的墓前,那一刻,烈士墓前,会隆起一个小小的花团。
2000年我再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在我的同学的陪同下,我买了一捆烧纸,我们特地爬上了这座小山,在爬的时候,我依旧像儿时那样,采摘了一束野花,并用青草作绳,把它们系在一起,那座烈士墓依旧在,只不过看起来很久没有人祭扫了,野草窜起的足有半个人高,烈士墓碑上的朱色字迹已经褪去,无奈的泛着一种粉白。我把野花放在墓碑前,在前方的空地上,点燃了烧纸,还没烧几张,一个提着镰刀的中年男人就怒气冲冲的赶了过来,大声呵斥我们:“谁让你们在这里烧纸的?”我有些困惑“这不是烈士墓么?”“那也不行,这片山林我承包了,这是我的”。好在我的同学和这位乡亲还算认识,解释了一下,那个中年男人这才悻悻作罢,临走还撂下一句话:“早就没有人记得她了。”这句话,在我的心里让我有一些很怪异的感觉。
我在这所镇里的小学的日子里,更多的就是结交了很多新的朋友,他们当中有和我一样来自城里的孩子们,也有那些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娃。而且,这其中很多人至今依然与我保持着很密切的联系。
和我一起暂时借住在老乡家里的,还有我父亲的一个同事的全家,他们住在我们家下面的山沟里,他家也有一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孩子,他叫胜利,我们想当然的成为同学和好朋友。在那些日子里,从家到学校的四五里的山路,都是我们两人结伴走过的。
学校是两排平房,每一排大约能有二十几间的样子,前排的这片,是低年级的同学上课的地方,后面的那一排平房是几个“高年级”班级另外加上老师们的办公室。前后排房子之间,是一个门洞。学校的前面是一座颇大的沙土地的操场,课间的时候,操场上会因为有三五百个孩子的嬉闹而尘土飞扬。
我们的教室在操场的正面面对,班主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老师,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她姓牛,是一个不乏严厉却又很和善的老师,两条粗粗的辫子,会随着她声情并茂的读课文的时候而甩动。是一个毕业于师范专科学院的老师,听我的同学说,牛老师一生都没离开这所学校,直到1998年病故。
穿过前排房屋的门洞,来到后面的那排房屋,在紧挨着西面临街的那堵墙的那一面,突然有一天引起了我和胜利的注意,那完全是一个偶然。放学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我和胜利躲在门洞里避雨,等着天放晴了走。但是,当雨停下来的时候,我们走到学校的大门前,我们同是绝望的发现,学校的大铁门早已经被从外面锁上了。这也就是说,这座诺大的校园里,没有别的什么人了。那铁门很难攀爬,我们两人只能另寻一条出路。
我们来到了后院,很快我们就发现,临街的西面的这堵墙,很容易就可以爬上去的,而翻过这堵墙,就是镇子里的那条唯一的主干道。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我和胜利来到了这堵墙下,就在我们两人准备爬过这堵墙的时候,我忘记了是我还是胜利,完全不经意的一瞥,让我们居然有一个重大的“发现”。
挨着那堵墙的房间,看起来很久没有人清扫过,门上方悬挂着一个“阅览室”的木牌牌,这让那个我们颇感兴趣。我们两人趴在窗子的玻璃上看到,居然满屋子的书。更让我们兴奋不已的是,就在这扇窗子上,居然破碎了一块玻璃,只是被一块纸壳子随便的遮挡了一下,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拨开了纸壳子,把手伸进去,毫不费力的就掏出了几本书。
这个“发现”让我们两人兴奋不已,但是,毕竟是初次“作案”,我们没敢多想,每个人胡乱地抓了几本书,放进书包里。当然,我们也没忘把那个纸壳子摆回原位,然后翻墙而出,走回了家。回到家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偷”回来的书,居然都是几本科幻小说,这对我太有诱惑力了,因为我一直非常喜欢科幻书籍。还没下乡的时候,大哥同学的书,让我知道了儒乐.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神秘岛》《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地心旅行记》《八十天环绕地球》。这次顺手牵羊,一共带回来六本书,其中有三本都是少儿科幻作品。我深知今天依旧能清晰地记得其中的一篇小说的情节,是说一个科考队,在走入一个峡谷的时候,突遇雷雨,就在他们避雨的时候,突然听到千军万马的厮杀争鸣声音,循着这条线索,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巨大的磁铁矿。
两个少年的秘密,不会轻易让第三人知道。自从我和胜利发现了这座“书库”之后,我们两人在这座“书库”里至少拿出了几十本书。以至于,后来我们的手臂都够不到了那些书,让我们很不“甘心”。终于有一天,我和胜利,手臂也够不到那些书了,胜利有些气恼的拽着门锁,谁也没想到,那把锁居然根本就没锁,这下子把我和胜利兴奋的几乎抓狂。学校早已经空无一人,两个孩子就这样肆无忌惮的闯入了“书库”。胜利更过分的是居然拽开了电灯。于是在昏黄的电灯光亮中,我们两个犹如走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的孩子,眼花缭乱。我早已经对连环画这样的读物不感兴趣了,我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大部头”的书上。很快我就从这些落满灰尘的书堆里,找到了《女皇王冠上的钻石》《幽灵岛》《希特勒财宝的秘密》《水晶洞》几本我特别迷恋的鄂华的科幻小说。而胜利则塞满了一书包连环画。
我一直特别怨恨胜利的娘,这个极其有着“革命警惕性”的老妇人。其实我和胜利早就秘密约定,我们不要这些书,看完了就把它们送回去,换回来接着再看。但是,无论是我还是胜利,都不可能完全恪守这样的“规矩”。所以,留下几本心仪的书,在我们看来也天经地义。
事情的败露,完全因为胜利他娘的高度警惕。这个不识字的老妈妈,最大的嗜好是经常翻腾他儿子的书包,目的何为,胜利至今也搞不明白。尽管胜利知道他娘的这个与众不同的嗜好,并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比如不敢把这些书都带回家,或者是藏在家里很隐蔽的地方,但是,狐狸还是被猎手抓住了“尾巴”。当胜利的娘,在胜利酣睡的时候,抖落儿子的书包,居然看到一书包连环画的时候,这个老妈妈那一刻,嘴巴一定是惊讶出一个“O”型,于是她怒不可遏的拖起睡得迷迷糊糊的胜利,高举着扫把疙瘩,胜利在没受到任何皮肉之苦的情形下,就如实招供。而这一切我浑然不知。
当胜利的娘拽着胜利的耳朵来到我们家的时候,她嘴巴里大义灭亲的字眼就是“这两个兔崽子可不得了,偷啊。”当然,我也从来没避讳把那些书带回家,妈妈问起的时候,我就说是同学借给我的。这一次,彻底败露了。“到底偷了几次书?”在大人们严厉的目光里,我和胜利开始“招供”:一次,两次,多次,N次。在父母们的严厉呵斥中,我和胜利都感到了自己做贼的无耻和丢人。
事情败露了,如何解决,我们每个人手中都有十几本书,胜利娘坚持说,让我们把这些书送回去,并向学校坦白交待。我们无法抗命,只能灰溜溜的背着“赃物”先找到班主任牛老师,当她听了我们两人的“作案经过”后,咧着嘴笑:“两个小东西好大的胆子。”接着她把管库房的老师找来。那个老师已经很老了,好像是姓谭,他什么也没说,牛老师让我们跟着他去库房把书还了。就在那个布满灰尘的阅览室,谭老师哼了一声:“就你两个小东西干的啊?告诉你们老师我早就知道有人在偷书了,不过,我喜欢愿意看书的人,偷书看不是罪,你们知道么?那库房的锁头我故意不给你们锁的。”此刻我和胜利这才知道,早已经在人家谭老师的监控之下。谭老师叹了一口气:“这下好了,你们不能再来了,这样吧,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看看这里的书你们喜欢什么就拿走吧,不要出去说,这是最后一次。”我和胜利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是,我看到了一双最让我毕生不会忘记的老师的眼睛,那目光很多年来一直在我的心底清晰的一次次闪现。但是,哪一天我和胜利什么书也没拿,尽管我那么想拿,但是,没敢。从那以后,我和胜利再也没去过那间阅览室,因为我们都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2000年我重返故地的时候,很想找到那位老师当着他的面给他鞠一次躬,发自内心地说一声“老师,谢谢您。”可惜,从同学口中得知,谭老师早已经故去。人生不论你经历了什么,就像鲁迅笔下的《一件小事》描写的那样,再小或许也不能忘却。我和胜利十分幸运,我们遇到了一个开明的老师,一个知道知识就是力量的老师,一个在那个岁月里依然倔强的挺拔着自己的性格的老师,他们都没有为难我们,让我们在全校师生面前出丑难堪。“我喜欢看书的人,偷书看不是罪。”谭老师的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底。
很多年后,在大学学习鲁迅作品的时候,一篇《孔乙己》,那个灰袍大褂的孔乙己“窃书不能算是偷。”一下子让我联想起自己,联想起那段日子。如今,我们的父母早已经都去了天国,我和胜利在02年的一次聚会上,说起这段往事,不知道是因为酒后失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相拥而泣。
事实上,很多年来,我一直不敢忘记这件往事,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它几乎影响了我一生对书籍的迷恋和热爱,而我这种对书籍的迷恋和疯狂,带着我走进中学时代,以及我后来那许许多多于书籍有关的故事,看起来荒唐而滑稽。
在我看来世上最乐之事,无如读书。在读书的日子里,可以忘掉一切烦恼和不快,感知生命的真谛。面对当今世界的缤纷多彩,面对日渐淡漠的人情世故,有些人轻歌曼舞,尽情宣泻青春的资本,有些人醉生梦死,用酒杯来表达对生活的无奈。一个人能否经得起这些功名利禄的诱惑,这些形式主义的羁绊,静坐在书屋,一杯茶、一本书、一支笔而攻读不休呢?自己能否从书中找寻到心灵的滋润和陶冶呢?陆游有诗曰:“官身常欠读书债,禄米不供沽酒资。剩喜今朝寂无事,焚香闲看玉溪诗。”一拿起书,就没有名利之争,没有尔虞我诈,排除了一切干扰,消除了一切杂念,只是流连忘返于书的情节之中,和作者笔下的人物零距离接触,感受灵魂的脉动,抚摸喜乐和忧伤,来高尚品格、丰富情感、锤炼智慧,充实自己饥渴的心田。
那些书,曾经启蒙了我,也曾经教化了我,尽管我和胜利的“作为”看起来不那么光明正大,但是,我丝毫没觉得有什么特殊的愧疚。一直到今天,我很在意为自己添一身行头的花费是不是很高,但是在看见我自己心仪的图书的时候,我会毫不在乎的出手买回来。每一次回家,都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要把几个书柜里的书,捣腾一边,因为书柜的托板都被压得变形,需要调整。
出版于一九五九年的《女皇王冠上的钻石》,当时的定价是0.58元,现在已经绝版,旧书市场上也几乎找不到它的踪迹,而且,找到了也不会很便宜,但是,我真的很想收藏一本。因为它藏着我儿时的梦,藏着我儿时的往事,藏着我儿时的无数的想象和期盼。
所幸,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两个孩子的行为遇到了“宽容”这让我每当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都会发自内心地感到人生的美好的那一面,就像我儿时的眼睛中看到的绿树青山,看到的山涧流水,一切都那么清澈,一切都那么本色,一切都那么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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