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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情感夜话(15)杀夫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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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夜话(15)杀夫之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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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4: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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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淡泊人生 于 2012-6-4 14:06 编辑

情感夜话(15)



杀夫之罪




    炊烟升起的时候,一辆公安的蓝白色面包车驶进了南谷庄,平静了两年的谷玉家又热闹了。
    谷玉外出打工两年了,谷家平静了两年,庄里人已经习惯了,就像以前习惯于谷家每天的叫骂和摔打。
    谷玉两年没回家,庄里也没人关心他的事情。
    可谷玉大哥感觉不对,打工也不能无声无息,过年也不回来,连个电话都不打。尤其是看到弟媳妇日渐丰满的脸,竟有了红润。远不是过去膀鼻子肿脸、浑身伤痕的狼狈模样了。这两年日子过得也太滋润了!两口子一合计,越思想越觉得有事,当下就报了警。
    真没想到,这婆娘不吃吓,还没咋滴,几句吓唬话,就全招了。原来这娘们儿把老公杀了,就埋在院子里。
    警察觉得事大了,呼叫增援,又来了好几辆车,三下五除二,就从院后角挖出一具腐烂的尸体。
    这谷玉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混混,好吃懒做,在家里打骂妻小,在外面欺男霸女。媳妇被他打的遍体鳞伤,找哪也管不了。派出所说,我们也警告过他了,他说要杀你,毕竟没发生。我们也不能天天守着你呀!
    那晚,谷玉喝醉酒,回来又是打骂恐吓。媳妇哭到半夜,看看一身鲜血瘀痕,生不如死,一咬牙,找出斧头,杀了谷玉。
    所以村民没有同情谷玉的,说他死了好的到不少。左邻右舍纷纷给谷玉媳妇说情。
    可是,自古杀人偿命的老规矩,这媳妇还是被公安的汽车拉走了。
    有好事者写了联名状子,希望宽大处理,满村子的人几乎都按了红红的指印。
    就是不知道法院怎么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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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4 14: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这个很有几分真实性~告诉你,以我专业判断,肯定不会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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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4 14:33 |只看该作者
蓝光闪过 发表于 2012-6-4 14:12
这个很有几分真实性~告诉你,以我专业判断,肯定不会判死刑~

看来你在公检法系统了,问好呀!

因为我有好几个亲属和朋友在那里工作,很多故事都是听他们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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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4 15:43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7:}
这婆娘真忍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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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5 09:42 |只看该作者
我最近总琢磨,文狐飘远感伤,楼主神闲气定.你们怎么将气质融入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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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6 08:2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蓝光闪过 于 2012-6-6 09:35 编辑
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2-6-4 14:33
看来你在公检法系统了,问好呀!

因为我有好几个亲属和朋友在那里工作,很多故事都是听他们讲的。


法律定罪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此案,犯罪嫌疑人(未定罪都如此称)假如持斧直接打击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如头部,那是杀人罪无疑。虽然事出有因但已构重罪,法治社会不允许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假如都可以相互制裁,则人人自危,与原始社会同态复仇无异。其实,法律的最高境界是少杀、慎杀甚至不杀,废除死刑是我国法律需要探讨和发展的方向。基如此此犯罪嫌疑人当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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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6 13:01 |只看该作者
蓝光闪过 发表于 2012-6-6 08:22
法律定罪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此案,犯罪嫌疑人(未定罪都如此称)假如持斧直接打击被害人的要害部 ...

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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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6-8 16:44 |只看该作者
欣赏佳作!问好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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