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代文氓 于 2012-6-11 11:58 编辑
民国以降,中国文化是每况愈下,一蟹不如一蟹,真是老太太过年——一年不如一年,49年所谓的解放之后尤甚。
文学方面,连一个像样点的东西都拿不出手。偏偏还有一大帮自我膨胀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以为这一时期中国文化还是博大精深,还代表人类发展的方向,动不动就要红着眼睛跟人家PK。
在自家窝里互相吹捧吹捧也就罢了,可每到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之前之后,却偏有一大帮文学青年钻出来愤愤不平,认为放眼中国,著名文学家堆积如山,文学男女青年犹如过江之鲫,张三该得奖,李四有资格,王二麻子也当之无愧,居然连一个名额都不给,你丫瑞典文学院要么是有眼无珠,要么就是偏见和歧视,欺负我们和尚没有老丈母娘!于是流传了许多的文学神话。
有一个神话是这样的:鲁迅曾拒绝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想想看,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诺贝尔文学奖,一大摞子美金,人家老鲁竟然拒绝了,牛逼!鲁粉几十年来一直拿着这事津津乐道。
其实,这只不过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属于手淫强身、意淫强国的爱国主义范畴。
意淫无效,当事人的口述为凭,事情是这样子的:
1989年北京鲁迅博物馆兼鲁迅研究室主任陈漱渝到台静农的台北寓所对他的访问中,台静农说:那年9月中旬,魏建功先生在北京中山公园举行订婚宴,北大同人刘半农、钱玄同等都前往祝贺。席间半农把我叫出去,说北大任教的瑞典人斯文·赫定是诺贝尔奖金的评委之一,他想为中国作家争取一个名额。当时有人积极为梁启超活动,半农以为不妥,他觉得鲁迅才是理想的候选人。但是,半农先生快人快马,口无遮挡,他怕碰鲁迅的钉子,便嘱我出面函商,如果鲁迅同意,则立即着手进行参加评选的准备——如将参评的作品翻译成英文,准备推荐材料之类。
鲁迅在9月25日接到台静农写于9月17日的信,当天就立即写信给台静农作了回复。
静农兄弟:
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告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或者我所便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可笑。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瑞典最好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的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以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字,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
未名社出版物,在这里有信用,但售处似乎不多。读书的人,多半是看时势的,去年郭沫若书颇行,今年上半年我的书颇行,现在是大卖《戴季陶讲演录》了(蒋介石的也行了一时)。这里的书,要作者亲到而阔才好,就如江湖上卖膏药者,必须将老虎骨头挂在旁边似的。
还有一些琐事,详寄霁野信中,不赘。
迅上,九月二十五日。
按照诺贝尔文学奖章程的规定,下列四种人具有推荐资格:
1、历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
2、各国科学院院士或相当于院士资格的人;
3、各国高等学府中的语言和文学的正教授;
4、各国作家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不包括理事、会员)。推荐必须提交正式推荐书并附被推荐者的原著或译本,由个人签署,不接受团体的推荐,推荐书必须在每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瑞典文学院。
到了这一步,才是所谓的“提名”。
不要说斯文·赫定没有直接推荐鲁迅,就算是真推荐了也无效。所谓的鲁迅拒绝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一事,实际上只是鲁迅的朋友们的一厢情愿,而并非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和瑞典皇家学院的意见,鲁迅根本就没有进入“提名”这一程序,当然就更谈不上拒绝了,这都是这帮文人自摆乌龙。
好在鲁迅还算有自知之明。
附:六星诸友,若有谁想推荐我为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我也将严辞拒绝。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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