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苏力 于 2013-6-17 20:31 编辑
我和小狗乖乖
文/青鸟
看到云姐家养的又可爱又打扮的漂亮的小狗,于是想起了我曾养过的那只狗——乖乖。乖乖是我家养过的第一条,也是最后一条狗。养小狗的时间不长,算来就半年的时间。
乖乖是一位姓舒的老朋友送的,那是深秋的一个星期天,我正在我的《奇特屋》花店忙着插一个客户订下的花篮,花店离我家很近,就在单位大门外,深秋的天很冷,初生的小狗还没满月,说是一只女狗,为了给小狗保暖,朋友一路上将小狗揣在怀里,小心翼翼的抱给我,深怕我冰冷的手凉了小狗的身子,叫我用热水暖暖手才接过这只可爱的小狗。
朋友说这是一条纯白长毛哈巴狗与的后代,本来是他自己买来想养的,因为他老婆天生不喜欢狗,只有忍痛割爱转送给我,并告诉我养狗有招财之说,花店生意一定会好。虽然我这个人花鸟鱼虫无一不爱,但养狗却一点经验也没有,小狗极小,在花店的玻璃柜台上还站不稳,我怕冰冷的玻璃冻坏了小狗,找来两条毛巾和一个皮鞋盒子给小狗做了个临时的房间休息。孩子放学回来,看到小狗,高兴地说:“妈,小狗好乖,我一看它,它的眼睛就地我眨一眨,我留下。”
于是,这个出生不足月的小东西便成了我们家的宝贝,当天就有了自已的姓名,叫乖乖,给它配备了奶瓶和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我要上班,每天便被在花店上班的小青姑娘抱着去店里,所以,和小青姑娘的感情最深。临街一些店铺和在餐厅里打工的女孩子都知道花店来了一位新宠,便随时跑到花店来看望乖乖,随着时光的流转,乖乖的人缘关系越来越好,很多来花店买花的顾客,都会在等待包扎花束和插花篮的时候和乖乖玩,或者给乖乖带点卤骨头之类的食物。乖乖憨态可掬的模样,还真给我的花店招徕了不少顾客。
乖乖初来时,像一只白生生的绒线团,乌溜溜的两只大眼睛,灵活秀气,可没过多久便长变色了,先是白毛中生出了灰黄色,之后是一身杂毛疯长,长毛遮住眼睛,严重的影响了乖乖的视觉范围,那时候没有宠物美容院,所以只好自己剪,由于我的修剪技术实在太差,越剪越难看,于是想出一个法子,用红皮筋将两边的长毛扎成小辫子。那娇憝可掬的神态,透露出人类久已失去的纯真和毫不掩饰的喜怒哀乐。
狗是通人性的,时间处得长了,便有了感情,虽然乖乖长得又丑、又傻、又笨,却成了全家人的宝贝,乖乖能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一些相应的反应,比如孩子放学回家,我们是住在一楼,自行车铃铛一响,它就会在家里激动地连叫带跳,用爪子抓屋门,如果孩子回应一声,它会高兴的一跳三尺,肆无既惮的与孩子疯玩。
店里来了客人,乖乖会表现出两种态度,一种人,不管如何怕它和讨厌它,乖乖都会摇着小尾巴和别人亲热,就象在前世有过什么交往。还有一种人,就算乖乖多次见过,每次都会给乖乖带来最爱吃的肉骨头,乖乖依然对其又扑又咬,狂吠不止,喊都喊不住。直到被我或者小青逮住骂,这家伙还会发出呼哧呼哧的抗议声。由于乖乖的叫声会吓住来买花的客人,我便不让小青带进店里,开始把乖乖囚禁在家了。
自由是人的需要,也是动物的需要,我不能老是关闭乖乖,每天我都会带它出去走一走,当乖乖激动地跑出家门,在院子里疯跑疯跳的时候,表现出一些动物的本性,有时候,孩子还会把它放在自行车笼头上的车篮里骑车兜风,那是乖乖最高兴的事儿,只要一上车,它那两只狗眼便会左顾右盼,欣赏同类嫉妒的眼神,眼中流露出自豪和那种天生的势利。
欢乐总是要付出代价的,狗和人一样,活得都不轻松。养狗,是要让狗带给人欢乐的,乖乖长大了不漂亮,便要学两门技巧来讨好主人对它的宠爱。乖乖的直立站的很端庄,就像内心疯狂但外表必须假装矜持的舞女,你只要给它一根手指,它便会跟着手指旋转起来,速度和姿态控制得都很到位,旋转完毕便悄悄地趴在一边,将头扬起听赞扬的话,只要听见有人发出喝彩声,这家伙便骄傲得上串下跳,极尽媚态。这样他就会再次获得带到花店的奖励。
我要上班还要管理花店,孩子要上学,花店到了旺季,小青忙起来便也顾不上乖乖了,乖乖就肆无忌惮的四处疯跑,反正有人给它吃的东西,不玩得精疲力尽绝不回家,身上脏还不是让人头疼的事,最头痛的是,乖乖居然怀孕了。知道这件事后,我把乖乖痛骂了一顿,它那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无辜的望着我,那可怜的样子,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乖乖怀孕的消息不胫而走,大家都在猜测谁是那只肇事狗。一天,乖乖正在店里的狗窝里睡觉,一只漂亮的纯白狮子狗在花店门前一闪而过,乖乖的鼻子轻轻煽动,两耳立即直竖起来,看看我和小青的脸色,便悄悄想朝花店外走,我吼一声,不许跑!乖乖身子一缩,赶紧趴下,但狗心不死,嘴里发出呜呜之音,似乎在传递什么信息。我奇怪,便出店门查看,那只纯白狮子狗站在街那边看着花店,张望的模样怪可怜的。乖乖用企盼的目光看着我的脸,让我明白了乖乖肚里的狗种是谁了。我可不愿做祝英台的老娘,只朝乖乖点了个头,它便像箭一样射出去,和那纯白缠着绵撕咬在一起。
店里买花的客人见状,大赞乖乖可爱,我苦笑着,你那么喜欢把乖乖送你好了,客人一听立即当真,买完花便要带乖乖走,我当然不舍,说再等几天送他,客人留下一百元钱在柜台上说:“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养怀孕的乖乖的确没经验,当喜欢乖乖的那位客人再次来花店领乖乖的时候,我收拾了乖乖的所有用具,叫了辆三轮车装了,让客人和乖乖坐在上面,乖乖还以为是走亲戚去了,对我做着拱手表示再见。
许多天没有乖乖的不习惯后,又逐渐习惯了,几个月后的一天,我去一家小吃店吃东西,一只狗摇着尾巴跑到我的面前,嘴里呜呜叫着,两只前爪一下搭在我膝盖上, 我一惊,下意识喊了一声:“乖乖?” 乖乖更加欢腾起来,上串下跳的扭动着身体,急的小吃店老板赶紧叫:“快把狗带出去!”我怀着一份歉意抱住乖乖,乖乖一动不动的贴在我的怀里呜呜的抱怨着,似乎在责怪我完全没有征得同意便将它易主。
这时候,乖乖的新主人来了,叫着乖乖的新名字,乖乖望着我,又望着新主人,从我怀里挣扎下地,跑到新主人身边,叼着他的裤子朝我们家的方向拖,我明白了乖乖的意思,于是邀请新主人去花店坐坐,看到乖乖一回来,小青一把抱住乖乖亲热个够,临街店铺里的那些女孩子都跑来问候乖乖,新主人说乖乖产下的四只小狗只留下了一只,这些女孩子全部带着未尽的遗憾。
乖乖的新主人叫来辆三轮车,叫着乖乖的新名字要回家了,它望望我,望望小青,又望望新主人,趴在地上不动,新主人对乖乖说:“走吧,家里还有你的孩子呢!”乖乖这才站起来,走在我的身边,叼起我的裙角往往三轮车上拉,我做上去,它又去叼小青的裤脚往三轮车那边拖。它是想我们都去它的新家,因为那边有它的孩子。三轮车离开的那一刻,我看见,乖乖的眼里有些晶莹的东西在滚动。
关于乖乖的趣事,至今也是我们经常的话题,这些发生过的事,都成了美好的回忆。当经历了很多人和事,随着岁月的流逝,很多事都淡忘了,但乖乖用红皮筋将两边的长毛扎成小辫子的模样却依然那么鲜明,我有时也奇怪,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大概是看到乖乖身上那些“纯真”和“率性”这两种种东西的缘故吧。也许还有些什么别的。
有人说“狗能看见人眼看不见的东西,狗能分出人的好坏,能仗义直言,虽有狗性,且通人性。”但社会上的某些人,不如乖乖。
|
-
4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