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方男人 于 2013-7-6 16:34 编辑
不同定性 我们小区住着一位企业老总,最近因为带小三和小三的闺蜜去衡山 “谈工作”,被停职了。春大爷这辈人哪儿看得惯这些,他义愤填膺在院子里大声议论:“这简直就是搞破鞋!” 没想到刚好被路过的小三听见了,小三气愤地上前堵住春大爷讨说法,说是侮辱了她的名声,要告春大爷! 拉拉扯扯围拢了好多人,杨大爷、风婆婆、知婆婆都力挺春大爷,指着小三的鼻子说:“搞破鞋、搞破鞋,就是搞破鞋!” 最后把社区主任老穆喊来论公道。社区主任老穆判春大爷输!因为社区主任给这个事情定性为“香艳事件”,而非 “搞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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