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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点评令箭的《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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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令箭的《乱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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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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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dlx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684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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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令箭的 乱弹《评点<秦时明月汉时关>》。真够乱的。估计是手乱哆嗦,弹击键盘敲击出来的文字。

通篇看下来,没有看见令箭针对偶的 点评《 秦时明月汉时关》进行辩解和反驳,而是自说自话,天马行空乱穿云。可惜不是神马。这也需是令箭评论的一大特色吧。

此篇《乱弹》对他那篇小说的逻辑错误,避而不谈,却在胡扯什么小说思维。可他却不知道,小说不同于诗歌、圣经、佛典、学术论文等文字。小说的受众,是最广泛的群体,甚至包括文盲。小说的人物和情节,如果没有逻辑或逻辑混乱。就好比一张白纸的画展,作者们可以随意的说是:《羊吃草》《狗吃屎》《春江潮水》。。。。。。谁质疑,谁就是不懂画的人。没有画的思维和艺术细胞的人。

令箭说:几年前我就有这样呼吁,吁请立法机构撤销刑法里的包庇罪,把包庇行为降为治安处罚的调整内容
偶不知道,令箭了解法律多少?可他应该不知道“治安处罚”的实施执行者只是公安机关,而我国现在的“治安处罚”涵盖了太多的内容,具有太大的随意性,使得权力的滥用得以泛滥。

令箭说:封建王法里一直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法律精神,到了这么开明的现代社会,居然仍然有包庇罪
偶不知道,令箭了解历史多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何时成为了封建王朝的法律精神了?果真如此,何来一直盛行的“株连九族”律法?所以,你后面的
居然仍然有,实际上自己就否认了你前面说的。你的自我抽自己嘴巴的精神还是值得表扬的。

令箭说:看了这个评论,只是一个匹夫在发泄心中的不满,原因就是六星管理层和很多写手排斥他,这其中包括我  以一种完全失衡的心态来看待一个作品这也是一个自由,但缺乏必要的小说史观,写出来的评论很浅薄,这很遗憾
看了这些,偶笑了。伟人和最先进的政党,都会犯错,还是极大的错误。令箭你拿可笑的六星管理层来说事,不觉得你很无知和可笑吗?哥白尼,鲁迅等等伟人在当时都很“浅薄”,偶“浅薄”的还很不够,这是个遗憾。

令箭说:但它只是个小说,它表达了我想说的话,情义大于天,这大概也符合我党以德治国的口号吧
令箭又在信口开河了,“以德治国”什么时候又成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
情义大于天,是国民党失去民心败给共产党的重要原因。是当今官官相护的基础,是很多悲剧产生的根由。
情义大于天,
使得很多缺少情义支持的上访户,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使得很多拆迁户缺少情义的支持,变成了“钉子户”。
使得很多弱势群体成员缺少情义的支持,变成了“恐怖分子”。
使得“法不责众”,成为法治成了空话的无奈和悲哀。
使得网络,成为大V得以谋私利的工具。
使得众多被惩治的贪官们,哀叹的不是罪有应得,而是“站错了队”。
使得。。。。。。

就连六星乱坛都可以
使得麻花拧成总版主、
使得春江血腥成硬汉、
使得醉笑,九段之流狂妄的叫嚣:就这一亩三分地,还就是版主可着劲撒欢的地儿,我特么还就说了算了。
当然了,也使得令箭你那破小说成为了精华。你大赞情义大于天,可愿意理解。

{:soso_e113:}{:soso_e113:}{:soso_e144:}{:soso_e144:}{:soso_e128:}{: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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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6 12:04 |只看该作者
说明一点
偶只对谦逊的人,用词谦逊的评说。
对嘴脏的狂徒,只会狠削。{: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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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6 12:27 |只看该作者
介丫就该削!
包庇罪其实就是助纣为虐,到丫滴这里居然值得同情了!丫滴根本木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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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6 12:34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3-12-6 12:27
贫僧支持这精辟且入木三分的点评!

西湖。你都和尚了,自然不好意思再削他了。偶来代劳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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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6 12:38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3-12-6 12:27
介丫就该削!
包庇罪其实就是助纣为虐,到丫滴这里居然值得同情了!丫滴根本木有原则。

问题是,他还觉得警察的权力不够大,让不那么多作为的法官们更悠闲。不削他,没有天理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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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6 13:3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6 12:38
问题是,他还觉得警察的权力不够大,让不那么多作为的法官们更悠闲。不削他,没有天理了

关键是介丫滴思维逻辑有些问题。
理解她是尽力想做到与众不同,但是,力不从心。
传说中滴走火入魔了。{: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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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6 14:20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8:}{: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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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2-6 14:26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基础法理知识都没有的法盲
一个没有小说思维的文痞
仅此而已
笑死我了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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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2-6 14:44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2-6 14:26
一个连基础法理知识都没有的法盲
一个没有小说思维的文痞
仅此而已

可怜的令箭啊,拔了你的鸡毛。你只剩下自嘲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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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6 14:5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6 14:44
可怜的令箭啊,拔了你的鸡毛。你只剩下自嘲了?


这论坛,有法官有律师,文字发出去之前你可以咨询一下嘛
如此论调岂不笑掉大牙
给你介绍一下,小说版主风语是律师
鄙人也是律师,是前法官
你可以咨询一下他,你的可笑之处在哪儿
我就不奉陪了

这论坛有小说大腕,比如繁体,比如我
你也可以咨询一下繁体
我,同样不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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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6 15:05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2-6 14:54
这论坛,有法官有律师,文字发出去之前你可以咨询一下嘛
如此论调岂不笑掉大牙
给你介绍一下,小说版 ...

一个头衔,就如同一张文凭,说明不了什么,尽管大众都在追求。

律师让偶辩的哑口无言的有之,法官让偶驳的不再摇头的有之,那并不能说明偶就是法学博士。

吹牛不上税,你就随便吹呗。顺便告诉你一句真话,曾经有个考了律师证的小伙,在偶手下干的时候,被偶训的五迷三道。{: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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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2-6 15:11 |只看该作者
唉,话说到这份上,我明白你不知自己谬误已入膏肓
指望你这种人践行公民法律精神是没啥希望了
若就文论文,你可能会骗住一些人
若论起法律精神,免谈吧,打住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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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2-6 15:13 |只看该作者
我在最高法院开庭的时候,你可能正在和小县城一小律师掰扯,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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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2-6 15:17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2-6 15:11
唉,话说到这份上,我明白你不知自己谬误已入膏肓
指望你这种人践行公民法律精神是没啥希望了
若就文论文 ...

中国的法治,就是被你们这些人“打住”给祸祸的不像样子了。

你还意思说“就文论文”?你何时就“文论文过”吗?
你又懂什么法律精神?你只会“打住”吧?
不嫌丢人吗?{: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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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12-6 15:20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
就这吧,说得越多越丑陋
和我谈论法律,你最好打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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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12-6 15:20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2-6 15:13
我在最高法院开庭的时候,你可能正在和小县城一小律师掰扯,这就是区别

偶在这个世上晃悠的思考的时候,你还不知道是零碎的分子还是散落的原子。

这个区别,能说明什么吗?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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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12-6 15:23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3-12-6 15:20
就这吧,说得越多越丑陋
和我谈论法律,你最好打住
谢谢

看看,你又高抬你自己了。

偶不是在和你讨论法律,而是在削你这个法盲。

你能不能学会,不再自以为是的自我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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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12-6 16:00 |只看该作者
好像有点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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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12-6 16:18 |只看该作者
就文说文难道真的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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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12-6 16:20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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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12-6 16:30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3-12-6 16:00
好像有点跑偏了

是说帖子吗?偏到何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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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12-6 16:33 |只看该作者
风语亦呈 发表于 2013-12-6 16:18
就文说文难道真的那么难吗?

你在偶的帖子里这么说,莫非此文没有就文说文吗?

可费了不少劲复制粘贴原文哦。{: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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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12-6 16:34 |只看该作者
黄子 发表于 2013-12-6 16:20

黄子啊,你收获了开心。很好
本来吧,这个削令箭的机会,偶是先让给你的。{: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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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12-6 16:38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3-12-6 16:25
剥下鸡毛的鸡,岂不成了光屁股鸡吗?呵呵。敢情是要裸奔啊?

令箭说的律师,是21楼的风语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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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12-6 16:4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6 16:33
你在偶的帖子里这么说,莫非此文没有就文说文吗?

可费了不少劲复制粘贴原文哦。

主帖没问题,很好。可是帖子后边跟帖我觉得除了西湖哥的那个跟帖,其他的我还真没发现是和文章有关的。我觉得你们只是在斗嘴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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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12-6 16:48 |只看该作者
西湖哥 发表于 2013-12-6 16:42
这年头,写作和职业无关。再说了,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职业,也没什么好显摆滴!

那不是说有的法官吗?怎么律师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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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12-6 16:51 |只看该作者
风语亦呈 发表于 2013-12-6 16:48
主帖没问题,很好。可是帖子后边跟帖我觉得除了西湖哥的那个跟帖,其他的我还真没发现是和文章有关的。我 ...

呵呵,论坛可不是法庭。
回复,难得有几个是根据主贴的,大多随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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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12-6 16:5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6 16:51
呵呵,论坛可不是法庭。
回复,难得有几个是根据主贴的,大多随意灌水。

其实我是挺喜欢看人斗嘴的,好玩,请继续。但是说实话,我更喜欢看你的那些和文章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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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12-6 16:58 |只看该作者
风语亦呈 发表于 2013-12-6 16:54
其实我是挺喜欢看人斗嘴的,好玩,请继续。但是说实话,我更喜欢看你的那些和文章有关的。

问题是,令箭从不就偶的文字回复,总是自唱《信天游》,偶也只好还以《鹧鸪飞》了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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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12-6 17:0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12-6 16:58
问题是,令箭从不就偶的文字回复,总是自唱《信天游》,偶也只好还以《鹧鸪飞》了呗

以前俺觉您太墨迹了,现在感觉变了,老师的一些跟帖还是可圈可点的{: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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