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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此岸 于 2014-4-20 14:53 编辑
用心灵捕获孤独
——读《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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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不算正式麦粉,只读过这一部中文版麦卡勒斯。
看到中文书名的时候,会不经意间涌起“用心灵去猎获孤独”的情感。看过麦氏一部传记就叫《寂寞猎手》(The Lonely Hunter:A Biography of Carson McCullers),中文版书名好像直译或只译“麦传”(全称《卡森·麦卡勒斯传》,有些平淡了)。这部传记的主要线索即试图证实传主的生活与写作,都是在不断地寻找或体验人类的各种孤独,并加以展示和渲染。此外,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也不难发现,总是有人花费各种心思,把自己弄得好像十分孤独的样子,然后怡然自得地布告世人——爷,或是姐,正在孤独求败中。
后来,盯着译著封面上贴在作者大眼睛和大鼻子旁边夹着烟卷的手下的英文标题,我忽然明白,不论在捕捉什么,一个人的心总是孤独的。根本用不着费什么劲,大家都很容易地在那儿孤独着——所有喜欢说话或不喜欢说话的人,所有正常人或者不正常人,比如哑巴或者政客,沉思或是做爱。
通常认为,文学最重要的普遍性主题包括:爱,死、性、钱、宗教、友谊、种族和政治,等等,这部小说都涉及到了。作者将这些主题,通过南方小镇的一群小人物卑微琐屑的日常生活,散漫地展示出来,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孤独感将其贯穿一起,构成那个特定时代的整体氛围。只是,那些描写虽然直接,但也相当含蓄。以至于让习惯于给文学作品贴标签的我们有点无所适从,只好口口相传那些“她挺好的”或是“同性恋”的道听途说。
七十多年过去了,卡森·麦卡勒斯的那团氛围终于飘洋过海,笼罩在我们头顶,没有任何倏忽即逝的迹象,令人久久无法释怀。比如,在阅读过程中,每每遇到小说中那些人物欲千方百计地表白自己或让人“知道”而不能或无人明白的时候,总让我想起今年看过的另一本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至于微信、网上那些随处可见的很文艺很诗意很浪漫的有关孤独的表述,不过是寂寞和不甘寂寞罢了。
(二)
卡森·史密斯(Carson Smith,1917-1967)出生在美国南部乔治亚州一个叫做哥伦布的小镇,其母系前辈是当地的种植园主,也是南北内战时期的南方英雄,其父为法国新教后裔,钟表匠兼珠宝商人。卡森十岁开始学习钢琴,十五岁生日时,父亲送她一台打字机,鼓励体格不太好的卡森在家写故事玩,十七岁那年,小镇中学毕业的卡森决定北上纽约学习音乐。不料路上生了一场大病,只得返乡休养。这场没有及时和正确诊疗的急性风湿病,给卡森的身心造成了无可估量的伤害。
病情好转之后,卡森再次来到纽约,改变学音乐的初衷,正式开始写作,并在哥伦比亚大学(州立)夜校选修女作家桃乐斯(Dorothy Scarborough)和贝茨(Sylvia Chatfield Bates)开设的文学创作课程。在后者推荐下,十九岁的卡森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神童》,后收入一九五一年出版的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第二年,二十岁的卡森与喜欢舞文弄墨的退伍军人瑞斯·麦卡勒斯(Reeves McCullers)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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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森的这些家世和经历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都有不同程度、不同视角的再现,但这对读者如何喜欢或是讨厌这部小说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像钱先生说的鸡与蛋的关系一样。小说当年热销的时候,作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病病殃殃、学历不高的南方少妇,不会有人到处八卦这个小女人的前世今生。同样,今天的读者在能够了解这一切的情况下,仍然会言之凿凿地确信,那不过是一本同性恋垃圾。
就在卡森成为麦卡勒斯之后不到三年,那个张爱玲出版《倾城之恋》,或者张悦然发表《水仙已乘鲤鱼去》的妙龄时期,长篇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The Heart Is a Lonely Hunter, 1940)顺利出版,并获一炮走红待遇。此时欧洲战火刚刚点燃不久,美国即将迎来历史上最辉煌的三十年大跃进。第二年,卡森与瑞斯解除婚约,到纽约与《时尚芭莎》杂志(Harper's Bazaar)编辑兼小说家乔治·戴维斯(George Davis)同居,成为当时布鲁克林艺术团体“二月小屋”的成员,并在其长篇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像》(Reflections in a Golden Eye, 1941)中有一些蛛丝马迹的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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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后,卡森曾长居巴黎,并在那里与瑞斯复婚。一九四八年,卡森被多次误诊、绵延十余年的疾病最终导致其身体左侧全面瘫痪,令卡森几度流露自杀倾向,幸赖瑞斯和朋友们的鼓励,特别是两年前出版的小说《婚礼成员》(The Member of the Wedding, 1946),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不久卡森亲自捉刀,将这部大受欢迎的小说改编成百老汇剧本,连续盛演五百余场,而同期出版的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The Ballad of the Sad Cafe, 1951)则于五十多年后成为中国麦粉的最爱。
到了一九五三年,各种绝望的瑞斯和卡森约定一起自杀,但卡森却临阵退缩,只有瑞斯服用过量安眠药,在二人巴黎居住的旅馆里长眠。在后来的悲喜剧《美妙的平方根》(The Square Root of Wonderful,1957)中,卡森触及到这段特别伤感的经历。 余下的生命里,除了小说和剧本,卡森几乎尝试了包括诗歌、评论、通讯、随笔等一切文学体裁的写作,并获得同时代的好评。
小说出版二十八年后,好莱坞同名电影上映。
是年,作者病逝一周年。美军在越南宣布停战。全世界年轻人最狂放的时代来临。
二〇〇六年,卡森·麦卡勒斯在纽约的旧居被列入美国《国家史迹名录》(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
(三)
小说总会交代一个时空背景,出现一些人物场景,彼此间发生一些故事,或者对发生的故事交换彼此的看法,或者仅仅叙述自己(常常不是作者)的感受,以及许多看似稀松平常的生活、场景和事物的描写,还有几个人物内心与行为的细节,分散在故事的犄角旮旯。所谓长篇小说,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较多的小说。而所谓小说经典,就是一直以来,不分时代国界的很多人,会发现里面那些细节,竟然是自己熟悉的。换句话说,那些会一再发生的故事,尤其细节,成就了一部名著。而一切标新立异的文字,不过是“标新立异”这四个字的脚注。
那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一个比较贫困的两三万人口的小镇,时间大约从一九三七年末那个漫长的冬天(对辛格来说)开始,到一九三九年八月那个完整的夏天(对辛格以外的人)结束。故事中零零碎碎地有人提到过欧洲的形势或政治,成年人大都不当回事,孩子们却开始表现出对纳粹或者暴力活动的反感,并对自己小时候的过火行为感到羞耻,但还是会偶尔打打架或是偷点东西。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都是镇上普通人家或外来打工者,但不叫农民工,收入大约是每周八到十二块。比起北方那些大城市,这个收入其实也差不多,虽然底特律的汽车工人二十年前就能拿到五块,但全国识字的人都买得起《乡村绅士》(Country Gentleman)和《星期六晚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杂志,每期都只要五分钱。
大家做着各自分内的事情,偶尔有一点非分之想,拖欠几天房租或是分期付款,赖几顿饭钱或是赊一杯威士忌;偶尔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小伙子玩枪走火了家里得陪不少钱,小姑娘正式场合突然哇哇胡闹妈妈也没辙。有些人死了,有些人受到了伤害,有些人去了富裕的北方,有些人慢慢明白了自己今后的生活,或是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
当然,麦卡勒斯在故事的最后,通过那位不太热情、时不时有点猥琐念头、乐善好施的咖啡馆老板,给我们绽开一个阳光灿烂的清晨。尽管这家伙还有很多事情没搞明白,尽管再过几天欧洲大陆就要开战了。
关于后者,当时的欧美人比我们现在还清楚。
或许,只有无私、诚挚地爱别人才能获得内心的安宁与充实。不过,对现在这个匆匆忙忙的时代来说,那些概念早已是白垩纪遗物,比如不计任何回报的诉说或者倾听。麦卡勒斯选择让辛格一个人去尝试,最终却因自己的倾听者离世而宣告失败,不过还有那个黑人老丈人通过外孙女向那个固执的女婿示意;刘震云则是不断地通过让每个人寻找说得来的人去实现,最后,四代相传,至少还有牛爱国和宋解放可以继续。
唉,今年就看了这两部小说,居然有那么多似曾相识的感觉。自己也觉得有些混乱。
很久没有认真读小说了。这回特意到图书馆借了上海三联这个纸本,同时上网找到中英文电子版对照着看。这是以前看外国小说落下的毛病,没有英文版的小说,可以暂时不看,以免看得支离破碎或是莫名其妙。好在如今至少文学原著不难搜求,在线词典也都比较靠谱。琢磨一下原文不难发现,辛格与安东尼并非龙阳之好,更无断袖之实,而是类似杰克与辛格的关系,只不过一个是短期依赖,一个是十年相处。这是比夫最早看出来的,虽然已经很迟。此外,其他有关性与爱的东西也都描写得很捕风、很潜意识,也很孤独,比如米克对辛格的感觉,比夫对米克的心思,以及米克与哈里只是在打斗结束的时候接了一个吻而已。当然,所有文学都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冲突,何况还有马克思和希特勒的气息,在小镇上空,时隐时现。
这个中译本太过粗糙,不好意思仔细看。因为一点也读不出《倾城之恋》或者《水仙已乘鲤鱼去》那样年轻女子写出来的文字感觉。这可能也是上海三联新版时,中英文一起发售的一个原因吧。
此岸,2014年4月20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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