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被打了。 这可不得了,记者在中国是何等尊贵的人物,更何况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 据被打的记者说:他们接到举报有人公款吃喝野生娃娃鱼,于是前去暗访,到对方吃饭的地方偷看,偷听,偷录,偷拍。被发现后拿出一张名片说自己是记者,于是被打了。记者还很悲愤的将自己被人揪红的耳朵晒出来给大家看,那红红的耳朵足以证明对方有多么野蛮自己多么惨绝人寰。 另一方的声音说:这不是公款吃喝,是一位退休的老干部请同僚吃饭,吃的是人工饲养的娃娃鱼,28人花了5400元钱,这种消费水平在深圳这种地方并不算高。 警察竟然敢打记者?婶可忍叔不可忍。愤怒的媒体开始长篇累牍的密集火力向警察开火。而深圳警务部门也非常识时务的赶紧严惩当事者,并下达了警察聚餐的禁止令。 但是,这种委曲求全的姿态并没有让媒体大老爷满意。于是“十问警方”之类的声讨继续进行。当事记者也满腔悲愤的以打击警察腐败光荣负伤的功臣身份,对警方一再声讨。 当然,媒体的声讨是为了道德良知为了正义,而当一些不识相的警察自媒体开始反击伟大光荣正确的媒体和记者的时候,立刻被狠狠扣上一定“制造警媒对立”的帽子。 中国的媒体,已经如此霸道和跋扈了吗? 我只想问一句中国的媒体和记者:谁赋予你们的权力,让你们敢理直气壮的到一个聚餐的包间偷听,偷录,偷看,偷拍,查对方消费账目,而且自始至终不出示记者证? 我想问一问中国的每一位公民:你们谁能接受,自己和亲戚朋友在包厢里吃饭的时候,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到你这里偷听,偷看,偷录,偷拍,偷偷查你的账目?而且当你质问他的时候,他不出示任何证件只给你出示一张名片,说自己是记者。换做是你,揍不揍他? 有人说,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于到底是不是公款吃喝。 我的意见恰恰相反,这种事情,不能从结果反推过程,无论警察是不是公款吃喝,这种行为都是不可原谅和不可接受的。 譬如警察刑讯逼供两个人,一个被冤枉的,一个被证明不是冤枉的。是不是就可以说:刑讯逼供被冤枉的那个是错误的,刑讯逼供那个没被冤枉的就是正确的? 譬如红卫兵揪斗走资派,一个是无辜的,一个恰好是有罪的。是不是就可以说:揪斗无辜的那个是错误的。而揪斗恰好有罪的那个就是正确的? 记者在至今依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事者公款消费野生娃娃鱼的情况下,去一个私人聚会包间偷听、偷录、偷看、偷拍。是不是如果对方是退休警察请同僚吃饭警察就是错误的,真的是公款吃喝娃娃鱼警察就是正确的? 当事记者声称:酒店是公共场所,官员在公共场所吃饭有义务接受监督。 这种逻辑令人不寒而栗。 酒店自然是公共场所,但是当客人租用了包间,对这个地方就拥有了专属使用权。是不是因为酒店是公共场所,我们在包间吃饭时候别人就可以随意进来偷听偷录? 官员自然需要监督,不仅吃饭的时候需要,任何时候都需要。事实上,不仅官员需要监督,任何行业任何人,都应该被监督,警察,医生,教师,公务员,记者,商人,有哪个可以不被监督? 如果说,因为官员需要被监督,那么记者就可以拿着一张名片去其进餐包间偷听、偷看、偷录、偷拍。那么,警察呢?医生呢?教师呢?公务员呢?记者呢?商人呢? 如果记者有权利监督别人,那么普通老百姓呢?谁没有监督别人的权利? 按照这种逻辑发展下来,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以怀疑对方有不法行为为由,随便印一张名片,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闯入任何一个私人聚会的包间,偷听、偷录、偷看、偷拍?被发现了就大义凛然的站在道德高度发动媒体连篇累牍的无休无止的大骂对方,哪怕事实并不清楚? 难道说,在中国当了警察做了警官,就被打入另册成了贱民,连退休后请同僚吃顿饭都必须忍受狗仔队苍蝇般的偷听、偷录、偷看、偷拍的人忍气吞声。哪怕他根本不出示记者证?哪怕他根本没有确实的证据? 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太可怕了。这样的社会,记者和红卫兵,和党卫军,和克格勃有何不同? 难道,我们的警察兄弟,清清静静的吃顿娃娃鱼而不被打扰都不行吗? 中国记者,总喜欢占据道德的高地,把自己包装的特别高大上,高呼监督权批评权,高呼记者不可欺。 但他们自己呢? 他们编造了缝肛门、八毛门、走廊门、产妇裸死门等多个煽动医患对立割裂医患关系的事件,并在真相大白后毫无一丝歉意和愧疚。 他们公然干预司法,大版面的为罪犯张目:请放人。 他们将敲诈勒索做成了一个产业,众多企业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我听说:曾有记者不挂号大大咧咧的闯进医生的诊室,要求医生免费优先给他看病,而医生不敢不从。曾有记者驾车违章后恐吓交警,而交警不敢处分。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话语权,同样是权力,失控的话语权,其造成的恶劣后果绝不亚于官场的腐败。 道德用于律己,胜过一切律法。道德用于律人,恶过一切私刑。 一群道德败坏的人打着道德的旗号,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非作歹肆意践踏公民的私权,媒体,也就成了无恶不作的黑社会。 对警察这个行业,我曾有很多误解,因为每次出现医闹事件的时候,面对打砸医院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的暴徒他们都非常的软弱。 有一次,我急诊接诊了一个酒后烫伤的醉鬼,陪着这个醉鬼就诊的,是他的醉鬼老婆和醉鬼朋友。从一进诊室,醉鬼就发酒疯,破口大骂不说,最后三个醉鬼竟然一起打人。当警察赶到的时候,醉鬼对着警察大喊大叫破口大骂,而警察却只是拿着执法仪默默的听任对法叫喊辱骂。 事情咋解决的不说了。问题是时候,当我对警察当时的软弱表示不满的时候,那位警察同志竟然极其沧桑的长叹一口气:宁医生,你没看到我也被骂了半天吗?你以为我没脾气吗?我也没办法呀。 那一刻,我震惊了。警察,这样一个代表法律威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职业,什么时候,面对违法者竟然“没办法”?竟然如此畏首畏尾,如此软弱无能? 当初,昆明暴恐事件,恐怖分子执刀追杀的时候,老百姓四散逃命,而我们的警察同志却冲上前去,血染警服。 有人说:在中国这地方,老百姓怕恐怖分子,却不怕警察。面对砍杀他们的恐怖分子,他们会撒腿逃命绝不敢武力对抗,但对于保护民众安全正常执法的警察,他们却敢于撒泼耍赖乃至辱骂殴打。中国警察敢和恐怖分子殊死搏斗,面对泼妇刁民的辱骂乃至殴打,却只能忍气吞声。 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某种程度上,因为我们的某些媒体,始终不渝的站在违法者一遍。 警察,是人民安全的守护者,当他们被砍去了爪牙打断了脊骨,谁来保护我们? 靠那些整天无事生非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黑社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