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仁天皇说,“只有与世人公认的强敌英美开战才是战争”。
一方面,日本不宣战,可免受国际法制约,继续从美国进口军需品
从1931年—1945年,中日战争进行了十四年。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才对日本宣战,而迄至战争结束,日本对中国都是“战而不宣”。之所以会有这种怪状的发生,是因宣战与否,牵扯甚广,须多番考量。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日两国都不想扩大战事,在名义上还是力图通过谈判,恢复和平,不存在宣战的问题。1937年淞沪会战期间,日本在讨论“是否有必要宣战”后,也只是将“华北事变”改称“中国事变”,不承认与中国爆发战争。①随后1938年1月,发表了被广田弘毅称为“甚至比宣战更为强硬”的“第一次近卫声明”,宣称日本“帝国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两国断交。 日本是否对华宣战,事关中国抗战战略,国民政府给予极大关注。如1938年2月,国民政府开始讨论“日本如对华宣战,我之对策应如何”;1940年2月,则推测“在美国禁运政策实行之后,敌政府考虑对华宣战,为当然之举”。②出乎国民政府意料的是,日本竟始终没有宣战。 如此一来,日本在中国的行动即可免受国际法的约束,如宋美龄在《不宣而战之战争可以肆无忌惮》一文中说,“日本方今以种种事实证明,不宣而战之战争,如何可以征服弱国,如何可以毋须遵守束缚正式战争之种种国际公法,因此而尽量利用之。”③譬如日军在战场上抓获的中国士兵,即不被当作战俘处理。 其次,日本当时需从美国进口大批战略物资,而依照美国《中立法》,要对处于交战状态的国家实行武器和军需品禁运。日本不宣战,即可规避禁运条款。统计显示,1937年—1939年,日本从美国的进口物资总额,每年都在2亿美元以上,其中军需品所占份额,1937年为58%、1938年为66%、1939年为81%。④在日本侵华期间,美国卖给日本的军火总值约5亿美元,占日本所用全部武器价值的一半以上。⑤ 1942年12月23日,汪精卫与周隆庠(二排左一)、周佛海(二排左二)、徐良(二排左三)、梅思平(三排左一)、大东亚相青木一男(三排右一)等出席日本首相东条英机(前中)晚宴前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