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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 发表于 2015-9-17 17:02 你点评的应该是34——44吧?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5-9-17 17:23 野妞是这么写的,不怪莫零
野妞 发表于 2015-9-17 21:09 那就再点评一篇44嘛,加一篇又累不死小莫零。然后呢总共要推荐三篇,推荐三篇,疯哥给你干闺女带个话,嗯 ...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5-9-17 22:35 44音符评过了,再让我家莫零评,万一推荐了,不是制造矛盾吗?就这样吧,维持原判。
野妞 发表于 2015-9-17 22:56 那你们还说俺写错了写错了,木有错嘛
莫零 发表于 2015-9-18 10:19 我的42,你们评,眼瞅着到手的奖项飞了,你们可得使劲儿吹捧我几句,给点精神奖励也是好的嘛!
野妞 发表于 2015-9-18 15:10 蠢材,真要来个毛遂自荐,又能奈何。 白白错失大好得奖时机
莫零 发表于 2015-9-18 15:41 那怎么行啊,不符合规定啊,俺不是那样的碎娃。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5-9-18 17:06 好孩子,让你妞姨给刘创说说,给你书。
野妞 发表于 2015-9-18 21:54 实心苕,随便一激将就当真起来,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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