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刘志军减刑案件的公示
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薄谷开来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薄谷开来,性别女性,出生日期1958年11月15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2014年9月25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薄谷开来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刘志军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刘志军,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3年1月29日。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2015年10月2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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