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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大妈持枪犯罪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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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持枪犯罪的逻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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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7 10: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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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专家一向是个尴尬的存在。他们不过是在某一个方面有专攻,知道得稍稍多一个点儿的人。
但是民众,却总是奢望他们有更多的智慧或良知。
某报请来专家讲述中国现行的枪的法律标准,网友们并不买帐,纷纷举例说明,菜刀也能把人砍死啊,浴缸也能把人淹死啊,开车也能把人撞死啊,吃饭也能把人噎死啊,MB,原来我们都该被收监。
我觉得,专家也有苦衷的,毕竟,菜刀是民生用品,有些刀具叫管制刀具,而枪,却叫非法持枪!
意思很明白,大妈这是撞到枪口上了啊。


专家就是这样的专家,法律就是这样的法律,甚至大妈也是这样的大妈,大妈住在看守所里,想到自己订的咸菜,于是决定上诉,如果新年前被收监,这咸菜就吃不上了啊,钱就白花了啊。。。。(看到这里好心酸)
那么,毛病在哪儿呢?
毛病在于一、大妈是否有犯罪动机,有非法持枪故意?你在街上拦一人,问他中国现行的枪械最低标准是什么,有几个能答上来?你问他打气球的枪属于什么枪,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告诉你,那是玩具。法律颁布之后,你是否大力宣传?你是否知会相关从业人员?你是否先上街对相关行业用枪进行收缴?你的法律,只有你自己知道,甚至之前都有法官拍卖类似枪支。执法人员都迷迷糊糊,凭什么对老百姓却如此苛刻??
我知道有关部门是永远有理由的,对于上面的排比句,他们会这样说————正因如此,我们才要通过这一案件,在全社会起动枪械最低标准的宣传,在公民中树立持枪非法的意识。
可是老百姓又不是瞎子,让我们随便百度条新闻————《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在微博中还写到:“王烁的判决情况:东城法院(20 )东刑初字第00549号,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2013年4月13日王烁在北京东华门寻衅滋事,伤4人,其中一人轻微伤,至今未被追究;5月再次伤人!”
这里,有枪支,有弹药,有故意伤人,三缓四。大妈呢?直接三年半。
中国的法律弹性这么大??持枪犯罪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法官哪个脑子判定,持枪打个气球糊口比持枪对人性质还要恶劣?或者,还是北京天津执行的不是一个法律?


还有,网友一再追问的,既然持枪经营打气球是犯罪,造枪的厂家呢?枪的源头呢?




有法就要执行,这没错,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有些法还很奇葩,却也执行了近百年了
但是怎样执法?能不能做到人人平等,这才是最重要的
民众只所以对此发声,不为别的,是因为有人把法律玩成了多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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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7 11:12 |只看该作者
中国是万万不可以持枪合法的!当官的怕没人敢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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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7 11:25 |只看该作者
杀鸡儆猴,有谁问过那是只什么鸡?问好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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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7 15:02 |只看该作者
我很奇怪的是,我们中国人很多事情,都喜欢和美国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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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1-7 15:02 |只看该作者
可惜美国的枪击案,也让他们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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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1-7 15:0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大妈持枪,如果确实是打气球的,其实可以没收算了。
老百姓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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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1-7 21:05 |只看该作者
中国男人也注意了
以后射精也悠着一点,不然会没收武器还会有牢狱之灾
因为2010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对枪支的表述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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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1-7 21:08 |只看该作者
民众只所以对此发声,不为别的,是因为有人把法律玩成了多重标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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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1-7 22:29 |只看该作者
连云港邱俊伟 发表于 2017-1-7 15:03
这个大妈持枪,如果确实是打气球的,其实可以没收算了。
老百姓也不容易。

好久不见邱先生。有新文文分享给大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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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1-7 22:35 |只看该作者
人弱人欺,马善人骑。软柿子自然被人捏。自古衙门口就是惩治穷苦百姓的,有理无财莫进来!进来叫你把牢底坐穿,或者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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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1-7 22: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华清池 于 2017-1-7 22:42 编辑

说你黑你就黑,元宵也黑,说你白你就白,煤炭也白。人嘴两张皮,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欲加之罪,指鹿为马,,,,,,早已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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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1-7 22:44 |只看该作者
今天花线,俺是个嫉恶如仇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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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1-8 11:23 |只看该作者
华清池 发表于 2017-1-7 22:29
好久不见邱先生。有新文文分享给大家么?


谢谢你!
我原来是用自己的QQ号申请的,可是最近两个月,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用QQ号再也无法登陆六星了。
试了十几次,都不行。
没办法,我自己重新注册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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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1-8 16:59 |只看该作者
连云港邱俊伟 发表于 2017-1-8 11:23
谢谢你!
我原来是用自己的QQ号申请的,可是最近两个月,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用QQ号再也无法登陆六星了 ...

这个么,很遗憾,我也不懂的。如果本论坛技术员看到你这话了,或许她们有办法。但愿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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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1-8 23:27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大妈架枪摆摊子,有没有城管或者警察,来检查,难道做生意没有工商局管吗?本可以提前提醒或警告的事情,为什么等了许久,才以违法起诉呢?这对于一个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是不是有引诱犯罪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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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1-9 14:26 |只看该作者
小帅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开始转向国计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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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1-9 19:23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7-1-9 14:26
小帅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开始转向国计民生了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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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1-10 09:24 |只看该作者
小帅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开始转向国计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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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1-10 09:25 |只看该作者
小帅是苏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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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1-10 17:30 |只看该作者

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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