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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曾经在红袖的书话论坛厮混过一段时间,改不了的显摆的毛病当初就犯了:显摆了做饭,又显摆衣服,还显摆植物啥的,也就是在家休假闲得无聊胡乱找些事情做。其实我哪样都一般一般,倒数第三,可架不住咱有激情呀,显摆着就来了一群女人来跟风来了,有个叫作串串珠的也身穿各种服装来秀来了,那些服装有异国情调,可基本都不适合我的审美观,因为我一眼认出那是泰国风情的服装。要是我有足够的钱的话,而且要选择国外的衣服的话,我想我还是喜欢日本、韩国风格的服饰,跟我国的服装比较接近。后来看了串串珠的一些文章,还行,似乎也还是北京某报的撰稿人,还是某些外国人的中文老师,不由地就想起了海萍,但串串珠女士肯定不是靠海藻推荐的工作,因此对串串珠有些敬佩——对于不会写文章的工科女,我特羡慕会写文章的文科男,当然也羡慕文科女。
在红袖书话混了一段时间,几易首版,当首版换成松鼠的姐姐的时候,来了一些砸场子的,如果我没记错地话,似乎有飘红和挽弓射月,当初我是站在松鼠姐姐一边的,掐了一段就弃书话转战杂谈了,甚至对书话再也没有回去过,目前书话怎样了我一点都不知道了,似乎有一批真心热爱文字的人在那里互动,而我是属于起哄的,书话没有了起哄的土壤,我就跑杂谈起哄去了。
杂谈当时有个叫春的老娘们吸血僵尸,那家伙把春叫得那叫一个凌厉,追得一个老年男同志抱头鼠窜,僵尸娘们也被杂谈的一干坏人殴得是鼻青脸肿,哎呀呀,那叫一个惨烈。当时我这好热闹的那也不闲着,跟着一起痛斥第三者的不道德行为。当初这谴责第三者檄文最有杀伤力的除了几个男的(以后再专门提),那就是眼带桃花一点坏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才觉得“搞破鞋”一词是完全可以出入大雅之堂的,而自己在家里说出“搞破鞋”一词一点脸不红心不跳,老公回家晚了,审查到最后,也就顺口来上一句“别装了,搞破鞋。”老公吃惊地眼珠子差点脱臼。
不过吸血僵尸这种行为算不算搞破鞋呢?是否应该算是伟大的爱情呢?我有时特想跟眼带桃花一点坏再商榷商榷,仔细斟酌,算了。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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