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的前半生,虽然跌跌撞撞,一事无成,但活的很任性,也不曾用半点悔意。
细溯从前,也算被宠溺着长大。
很小的时候,娘亲忙里忙外,顾不上把我尿,我就恶作剧,尿在沉睡的爸爸枕边,大冬天,任谁也急,娘亲只是给我一巴掌,爸爸就一跃而起,抄起大哥的红樱枪,跟娘干上了。
初中,我也不美,只是像一棵野生的向日葵,阳光又明媚。还有爸在大上海给我买的鲜衣加身。不同于那些纯朴的乡村少女,所以我被很多人恋慕着。毕业后,我所在村的学校是代收邮件的点。有很多给我的情书,有的字迹和文笔都很美,但我最喜欢的那个没有署名,至今不知是谁。
长大后,我一是任性,二是良心发现,觉得爸爸不容易。就听他的话,甩了一个苦恋我多年的高帅帅,随便走进了一段婚姻
。
生活开始展现它狰狞又龌龊的一面。我不堪其苦。
那时的电脑和上网还非常稀罕,我们负责全矿生产材料运转的那么牛叉的供应部门,只有一台,由我操作。一些帐目,材料出入库,大宗材料采购,及申请报告等,这是我的日常工作。只是我天生有点小聪明,应付起来绰绰有余,所以大把的时间在网上逛。
这时遇到了阿衫。
他叫“找个池塘盖间草房”
只记得他当时的迷妹很多。当时我喜欢的是一个湖北佬。
阿衫在线的时候比湖北佬多。时日渐长,我们了解的更多。我忘了那是叫蛋蛋还是泥鳅,反正阿衫抱怨过
我,没有一个好名字。
深不过真情,我是长情又专情的一个人。 阿衫可能喜欢也是我这一点吧,一腔孤勇,一片真心,在这个凉薄的世间,傻傻的坚守一个童话。
我确实乏善可陈,没有文化,相貌平平。但我知道阿衫远远的欣赏我。
现在想来,阿衫对我,就象道家师父对我说的那句话:初心未变,恒心永远。
他说我对那个湖北佬用情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一拳打在棉花上。
后来在一个论坛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那时他叫欲海沉舟。陪我开心陪我闹。感觉是被宠溺的。
我是个吝啬的人,或许应该说是个骄傲的人。从不舍得表达我对他的感激和欣赏。
喜欢阿衫的文,也喜欢阿衫的图。他的文和图不是匠心,不是雕琢。是天赋异禀,老天独厚。
我们之间,自始没有桃色蛋白质。
只是有着一种“同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为何泪纵横”的惺惺相惜。
因缘际会,又遇阿衫。
他之所以对我厚爱有加。
不外乎我和他一样。
以倔强的姿态,用尽全力,以爱对抗这个凉薄的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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