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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傻子的对白
橘子:
带着一身的痛,走在秋风萧飒的马路上,时不时有落叶在眼前飞过,宽宽的人行道,只有我一个人的身影,身边川流不息的车流,是那样的遥远而宁静。
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知道已经在马路上晃荡两个多小时,心中的痛已经让我忘却了身体上的疲劳,很奇怪的想起生癌的人,在没得知自己病情时,一直觉得自己身体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一旦知道后,整个人的绝望和虚脱。
现在的我就是这个样子,酸痛的双腿加上脚上被鞋磨破的痛,已是一步一伤。
该找个地方住下来了,我很累,又很饿。
站在宾馆的前台,发现身份证没有带,不由痛恨起这个循规蹈矩的臭规定。
无奈地再次踏上无人的街道,夜风冷的刺骨。才发现偌大的城市竟然没一个归处,原来,离开那个家,我注定就要流浪街头。
手机上的通讯录翻到第九个,看到麦收的名字。
“怎么了?死丫头又出什么事情了?在那呢”
几乎每次接到我电话,最后总是雷打不动的冒出这三句话,我想我此身不会安稳了,有这么个人咒着我,会好么?
四十分钟后,麦收裹着那件穿了几年的咖啡色棉袄站在我跟前。
眼眶潮湿的一塌糊涂,可我楞是没让它流下。徐家汇的风不够干燥,不能瞬间风干我的泪。
“他又发酒疯了,奶奶的,得福不知。咱不跟他计较,别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每次我受到伤害时,他总是这几句。要不是心情很差,一定替他念完这段台词。
“去我那吧。“
“恩”。忘记第几次这样回答了,从来没发觉有什么不妥。甚至几年以后,我都不敢相信,我会那么自然且心安理得地跟着丈夫以外的男人回家。
其实,我认识他租住的地方,毕竟,对这里的熟悉程度不比他差,因为他经常东南西北的接活挣钱,好象玩和他永远搭不上边,最多下雨天的时候会窝在家里,然后写上点文字玩玩,而我永远是他文章里的主角。
一直不知道为什么,麦收那个简陋的住处总是让我觉得很亲切,亲切得就像故乡的老屋。
麦收拿出两包袋装康师傅方便面,又从冰箱拿出两枚鸡蛋,有点苦涩的对我笑笑。我明白,他家里除了这些,再没别的。
风卷残云般吃完,顿时心里暖哄哄的,抬起手用力的抹了一下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带点夸张的说:“这是天下最好的美味了!”
麦收用一双怜惜的眼睛看着我,在眼泪没掉下来前我低下头嘟噜了一句:“我想睡了。”
很多时候我躺在麦收的床上想:要是这时候他妻子或者我丈夫一头撞进来会是什么样子?
没人相信孤男寡女在一个房间什么也不会发生,可我在这里留宿很多次,我们之间连手也没碰过。
也许有碰过,就是他递给我茶杯的时候。
麦收过来帮我掩好被角,关了灯,去厅里的沙发上睡了。
他应该习惯我在受伤时离家出走的样子了,因为只有第一次我能从他眼里看到心疼,后来他总是用淡淡的口气说:“两口子哪有不吵架的,别多想,好好睡一觉。”
真的很悲哀,我连受伤的模式也一层不变,真想让他也有些新鲜感。像看一场场不同的电影。
或许,他和我都早麻木了。
第二天,眼睛睁开的时候,他已不在,桌子上放着我最爱吃的稀饭和萝卜干,稀饭稀的要能当镜子照。
很早他就知道,我可以没有鱼和肉,但一定要有稀得像镜子的稀饭。他常说我命里注定富贵不了。
我深信,他没有说错。
麦收:
“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么?我怎么就想起小时候唱的一首歌了!”
电话里,橘子的声音平心静气,丝毫也听不出有什么异样。这时我正将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掏出来,打发走一个债主。郁闷烦躁着随口回了一句:“这问题怎么来问我,暗无天日的日子过这么久,你难道不知道?!”猛然我心里一动,改口问:“哪首歌?《让我们荡起双桨》?《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我想应该是第二首。”
“成妈妈了?”我心里长叹一声。
“恩,不过还好,外面没下雪,我也没跌倒。”
“怎么了?死丫头又......”我赶忙挂了,转身出门。不自觉的抬头看看天空,没有看见月亮,也没有看见白莲花般的云朵。
后来想起那天晚上,那个日子,那种天气。月亮和云朵应该有的,只是躲在林立的高楼后面,我没有发现。
我当时没有来得及深究的原因,是马上明白了那个老歌里的一句歌词:又冷又饿。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越来越不敢正视她。虽然她那天倚靠在路灯的立柱边,双手抱胸,呆呆的凝望深远的天空,和往日没什么区别。直到有一天,我想用文字将那副场景重现时,才蓦然惊觉她那种动人心魄的婉约和凄美。
“他又发酒疯了!......”
我戛然而止,陡然发现后面的话我已说了多次。如同祥林嫂那段永恒不变的台词,她一定比我更烂熟于心。
和往常一样,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然后一起乘地铁,换公交,去我的住处。一路上,我们不再说话。
一路上,我反复想起这样一句: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个女人需要一个男人保护的时候,那个男人总是无能为力。我始终想不起来这句话是谁说的,后来终于有一天,我恍然大悟,说这话的居然是我自己。
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吃完我泡的方便面,然后含糊的咕哝一句什么,就瘫倒在我的床上,很快进入梦乡。我竟然可以无动于衷的淡然面对,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冷血。
看多了,经受多了,人就会变得迟钝,甚至麻木起来。所以,在她安静地睡去后,我也躺倒在厅里的沙发上,开始想明天怎样安排工地上的材料和人员分配,以及必须完成的任务,才能赶得上进度,直到我累得不再想为止。
手机里闹钟刚开始尖叫,我就翻然坐起,这一夜没留下一丝梦的痕迹,有点失落,好在这念头也是一晃而过,毕竟,我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做梦的时间了。
对着镜子里的点点白发,我开始嘲笑自己,嘲笑自己到了无梦的年龄还有做梦的幻想。
我猜,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她一定睡得正香,也一定和我一样,不再有梦。
赶到工地,见几个工人并没有我想的那样正常开工,站在一边窃窃私语,正要催促,却看到以前给我做的一个姓俞的工人,坐在角落里一张凳子上,悠然自得的抽着香烟,很快明白了一切。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能习惯被人追债的,我也不例外。看来,今天又不是一个寻常的一天。
橘子:
四岁那年,做了厂部主任的父亲带头把妈妈下放到农村,住在奶奶家,奶奶家的墙和麦收家的墙只隔一米宽。
从此,我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孩子。
第一次见到麦收的样子已经在我脑海里被永恒了,身上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蓝布棉袄,袖子口漏出已经发黑的棉花,撅着满是补丁的屁股正在和几个玩伴斗玻璃球,妈妈叫他的时候,我在他的鼻子下面看到两道黑黑的线,一直拖到嘴唇边。
而我就像草丛里开出的一朵花,灿烂璀璨地盛开在开阔的乡野。
当我从口袋里掏出折叠得四四放放的小手绢,然后翘着小拇指优雅地在鼻子或嘴唇上轻轻擦一下,马上身边会有很多双小眼睛看着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骄傲。
我想,我吸引麦收的不仅仅是这些,更多的是我那多病的小身子,没有妹妹的麦收在我一次高烧打针后,爬在我床边说:你就没我勇敢,我打针从来不哭。
事实上我到现在也没见过麦收生过病。或许他生病的时候,我不知道。
可能是我老生病吧,他不允许村里任何一个孩子欺负我,若谁让我受了委屈,他会发疯似地把人家按倒在沙地上,然后吸一下鼻涕说:再敢欺负我妹妹,要你好看。
不记得多少次了,我第一个吃到麦收偷来的果子或蚕豆之类的,他总是一边咽着口水一边说:好吃全吃了,我刚才已经吃过了。
在麦收的保护下,我快乐地成长到上学的年龄。
半学期下来,班级里人全都知道,我身后有一个叫麦收的哥哥。
有次因为同桌的小男生欺负我,麦收和他干了一架,等我跑过去时,麦收一边擦着鼻血一边狠狠地踢了那小子一脚说;再敢欺负橘子一下,看我不把你丢坟堆里伴鬼去。
看着他胖呼呼的脸蛋上横着已经被风吹干的血迹,突然间知道哥哥的含义,傻傻的问:你又不是我亲哥哥,干吗要对我这么好?
“我妈说了,男孩子应该保护女孩子不受人欺负,才是好孩子。”
五年级时,国家政策下来了,我必须跟随妈妈一起返城。
离开前我到处寻找麦收的影子,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搭小人书,带我们回城的卡车司机叔叔不停地按动喇叭,刺耳的声音惊动了村里的狗,还有人。
扒在车窗上,我哭得像个泪人一般,妈妈抱着我说:暑假了,你可以回来和麦收哥哥一起玩的。
车子路过学校的时候,我看到麦手流着泪的脸从学校的大门后探出来看我。我伸出手在风中不断的对着他摇晃,回头再看,飞扬的尘土中,麦收变得那么小。
再回到那片土地时,我已是邻家有女初长成了,在村里大妈大婶的夸奖声中,我看到的麦收,那个永远低着头的麦收,他再不愿和我多说一句话了,有时候远远地看着我,等我转身看他时,他会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我的视线。
童年的我们已经一去不返了,留在我心里的是那个如哥哥一样的麦收。
再后来,妈妈告诉我麦收没有考上大学,只差了三分,家里穷,再供不起他复读一年了。
再后来的后来,听妈妈说,他去上海打工了。
当我因为年轻的心经不起一丝伤害要离开那个小城时,首先想到的是上海。因为上海有个叫麦收的人在,我不会害怕。
等我和麦收联系上后,麦收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包工头了,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
麦收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我的饭店里时,我已经有点认不出来了,胖嘟嘟的小脸变得那么清瘦,脸上已经留下岁月的痕迹,唯一让我熟悉的是他对着我那腼腆的一笑。
而我也不再是那个羞涩的小丫头,只是外表柔弱依旧。
那一晚,麦收和我全喝醉了,我一点不记得和麦收聊些什么,而麦收也说不记得,只是饭店的同事在第二天问我:老板娘,昨天那人是谁呀?你在他面前哭的一塌糊涂。
我想,这个城市能让我在他面前放肆落泪的,除了麦收不会有第二个。
麦收:
记忆是件奇怪的东西,就算尘封了十几年,被重新翻起,还是那么鲜活亮丽。尤其是那些儿时干净得透明的散碎片段,总是像清晨叶片上的露珠,晶莹剔透。
接到橘子电话的那天,我正坐在医院病房的躺椅上,茫然的看着床上熟睡的妻子,还有床头上方盐水瓶里无声滴落的液体。
“我是橘子啊。还记得么?”橘子的声音兴奋得像小时候她采到一支最大最鲜艳的野菊花。
短暂的空白之后,我眼前浮现出许多无数人都熟悉的影视画面:在一片野花遍地的岸坡,花丛里,有一个双手舞动着野花,甩动着两条麻花辫,嬉笑着追赶蝴蝶的女孩。远处,有一个灰头土面拖着鼻涕的男孩,茫然的将他编织得极其难看的花环藏在身后,傻傻的看。
在一所乡村小学的操场上,女孩游戏累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折叠得很整齐的手帕,擦拭小脸上溢出的汗珠,有个淘气鬼一把抢过,笑着在头上身上乱抹,女孩急的哭了,那个拖鼻涕的男孩赶紧跑来,猛然将他推倒,奋力抢过手帕,递给女孩。女孩看看满是污渍手帕,流着泪摇摇头说:不要了,送给你。男孩欣喜地问:真的?女孩含泪点头。男孩就用油黑的衣袖擦下脸,很小心的将手帕收起。
在尘土飞扬的学校门口,男孩躲在砖墙后面,看载着女孩的汽车飞速驶过,车窗外,女孩的抓着小儿书的手拼命挥动着,渐行渐远。男孩呆呆地倚在墙边,望着灰蒙蒙的天边,直到夜色降临。
这些画面里的男孩就是我,女孩,是一个叫橘子的姑娘。叫她姑娘,那是再一次见到橘子之后,我总是躲在树后墙外偷偷的看,再不敢见她。有一天夜里,我惊叫着她的名字醒来,母亲叹息说:孩子,那不是属于你的,醒醒吧。
我明白,我身边那朵美丽炫目的小花,早在几年前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已经彻底消失在学校前面那条公路的尽头。
两天后,妻子身体稍有好转,医生说,这病非常罕见,估计只有十万分之一的概率,建议我们去更大的医院请专家彻底检查下,然后再决定治疗方案。
那晚,我独自去橘子的饭店。
那晚,我醉的不省人事。
那晚,我重又见到久违的操场,岸坡,嗅到沁人心脾的野雏菊的花香。醒来后,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很舒适的床上,恍惚中,我仿佛成了梦游太虚的贾宝玉,原来,秦可卿的那张举世罕见的床,离我并不遥远。但却不属于我,永远不会。
到工地时,已近十点,几十多个工人正干得热火朝天。我身上的异味很快成了他们取笑的把柄,在脚手架上逗了一圈后,我回到下面临时办公室里。隔夜的酒力未曾消退,闭上眼睛躺在沙发里,没来由的回忆起这些年的经历来。
我记得很清楚,当我将第二天要去内蒙的消息告诉父母时,母亲的眼神是哀怨又无奈的,父亲看看我,独自走进房里,我跟进去,看着他坐在床前的小凳子上抽烟,我发现,父亲已经老了,木刻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叹息一声说,是老子没用,如果能供你补习,你一定会考上大学的。我说,爸,你已经尽力了。父亲就不再说什么,使劲抽他的“甘”字水烟,烟枪里的水呼噜噜的响。后来很多年里,我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那声音经常在我耳边回荡。
那一年,我十八岁。
我跟在一群泥瓦匠木匠水电工等组成的小工程队离开了家乡,离开了生我养我的那个贫瘠乡村,从此做起了这个浸透汗水和血泪的行业。
那次,也是我有生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出行。我先从苏北老家坐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到省城南京,然后坐火车到齐齐哈尔,最后从齐齐哈尔到目的地海乐尔。中间因买不到车票宿在候车室两晚,整整七天七夜,我和所有人一样累得筋疲力尽。可能是我第一次坐那么久的火车,以致进入工地好多天后,我仍然感到脚下坚实的马路还似车厢一样颠动不息。
因为没有任何手艺,在工程队只能做小工,每天累得睡下去就不愿翻身,更不想起来。工程队上的作息时间基本都是“吃三睡五做十六”(三小时吃饭,五小时睡觉,做十六小时)劳动强度可想而知。我身材矮小,体格瘦弱,即便工友们不时照顾,也常因体力严重透支累得头晕目眩。加上北方气候恶劣,很难适应,做了一个多月,就病了一场。好在只是寻常的感冒,休息三天就照常出工了。可能是年轻吧,我居然坚持到三个月后工程结顶。
那是一幢国营企业的住宅楼,土建结束后,还要帮各家各户简易装修。幸运的是,队里唯一的施工员被调去别的工地,其他的工人却没有一个看懂施工图的,在里面唯一念过高中的我就成了“人才”,我也就在做小工的同时常客串做施工员,由此节省了不少体力。年底回家,队里领导破格将我的工资按大工结算,父母为此高兴了好几天。
第二年,我随工程队去了徐州,因为工程大,人才济济,我只得继续做小工。可叹我的体质实在不敢恭维,没出两个月又病了,最后居然感染上黄疸肝炎,只好回家养病。
或许我生来就不是个安分的人,一年后,我和一个朋友就离开了家乡,转去了上海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原因不仅是工资稍微高点,还是因为我在手艺行当是“没吃过三年萝卜干饭”的,没能力和“科班”出生的老师傅相比。不如人意的是,上海那家小公司生意不太理想,半年后,我们就失业了。我和那个同事并没有回老家,而是在城市的各个地方揽工,其间,摆过地摊卖过蔬菜水果,还做过装卸工。一般白天找事情做,晚上就窝在桥洞里,有一天没一天的挨过一个季度,到秋季,终于寻到一个小建筑工地,并且承包了一幢大仓库的模板制作。两人日夜奋战两个多月,最后结算,居然可以挣到近五十元每天,开心异常。
也是那次尝到甜头吧,我们开始四处找建筑安装公司,从他们手里包点小活来做。虽然不稳定,可比在土建做轻松多了,也自由多了,收入也高了不少。后来我和那个朋友合租了一间民房,虽仅十几个平方,但在这个城市的边缘,总算有了个临时安身之处。不巧的是,那个一起闯荡的朋友,因为妻儿老小生活等因素,在第二年回家后,就没再出来。
以后几年里,我就一直做着“小包工头”,混迹于城市的大街小巷。虽然纠纷也有不少,总体来说还算顺利。到二十六岁,我在老家盖上了一幢新房子,经人介绍,和邻村一个叫小桃的女孩结了婚。年底,还没落下外债。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好日子已经触手可及了。
可结婚的第二年,小桃的身体就出了状况,我边找活做边带着她四处求医,却总是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确诊。所以,小桃的病也就时好时坏,就像夏天的雨,常常将人猝不及防的淋透,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转晴。
婚后第四年,我们收养了一个女孩,是一个农村打工者超生的。
我努力想在这十几年里,寻找些许有关橘子的点滴。最终除了失望,还是失望。生活的重压,似乎已经剥夺了我的思想,甚至丧失了去想念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
不知道橘子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呢?也许,昨晚她和我说过她的事,可现在,我已记不起半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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