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闻自我穷困版友投诉醉笑,特申辩如下:
事件经过:
1、版友贾若知发帖“建议,醉老师还是从了吧”,主帖称:醉老师,长得帅是你的原罪,顺从了自我贫困及出口二花吧。
醉某跟帖回复:
出口二花是谁?
从不从的,得先看看人。
注:此时我以为贾说的“二花”是佳人首版花中的花,我们相识多年,经常互相调侃。
贾若知说:我爱花香不爱花,就是出口二花。
醉某的回复是:哦,对此人不予置评。
当年有人问我,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二花一个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我选择自杀。
我说的是进口的二花。
注:此为醉某多年前调侃“花中的花”的段子,与“我爱花香不爱花”无关。因为贾说我爱花香不爱花是“出口二花”,所以我特别注明我说的是“进口二花”以示区别。
2、我从头到尾,没提过自我穷困一句。我甚至不知此人性别。
3、之后我去上课了,直到下课回来,看到此帖已经70多楼,跟帖说了一句:
这个破帖子整出这么多跟帖,一看就知道是干起来了。我是来吃瓜的。
而后未在此帖里说话。
综上:醉某在此事中没有任何违反版规之处,对醉某的投诉毫无根据。
请管理组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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